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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人类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需求,没有了健康和生命其他一切都是毫无意义的,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之后,如何对死亡职工进行赔偿是一件事关社会稳定的大事。长期以来,由于我国对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严重忽视,唯利是图,导致我国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合理的死亡赔偿标准是建立在合理的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基础上的,因此,对人的生命经济价值进行评估,给死亡赔偿标准提供一定的依据势在必行。然而在我国,对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研究尚显不足,还未形成系统的理论模型,因此,面对我国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本文进行了生命经济价值的评估研究,希望给死亡事故赔偿标准提供一定的理论依据。本文首先分析了国内外有关生命价值估算的常用方法,传统的人力资本法、改进的人力资本法、工资风险法、消费市场法和条件价值法,并列举了国内外学者的主要研究成果。接着,介绍了我国工伤保险基本制度以及我国存在的各种死亡赔偿标准并展示了我国现行死亡赔偿数据,从中发现我国的死亡赔偿标准较低。然后,以我国煤矿企业为例,介绍了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揭示了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频发,死亡人数较多,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现实。随后,建立了我国煤矿企业经济模型,推导出了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计算公式,认为人的生命经济价值与企业的产品价格,产量等经济因素有较大关系,是随着企业产品价格的变化而变化的,并通过分析模型发现我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存在以下问题:工伤死亡标准较低,对企业安全投入不够重视、安全投入较少和政府监督不力等问题,但总的来说,人的生命经济价值较低,员工死亡赔偿金额较低是所有问题中的根本问题。针对此根本问题,根据推导的人的生命经济价值的计算公式,采用我国近几年煤矿企业产量、煤炭价格、安全投入、死亡人数、税金、生产成本等数据,计算出我国煤矿企业人的生命经济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应提高我国死亡赔偿标准和建立统一的死亡赔偿标准等完善死亡赔偿标准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