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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机带来破坏的同时也带来了变化。2007年,始于美国的次贷危机不仅引发人们对金融理论的缺陷与资本市场的贪婪的反思,更带来了金融监管制度的变革。2009年以来,宏观审慎政策为各层面监管当局提供了全新的方向。作为宏观审慎监管政策的主要工具之一,逆周期资本缓冲在缓解金融体系的顺周期性和降低系统性风险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我国进入20世纪90年代之后,各领域全面发展,经济高速增长,伴随而来的是商业银行信贷规模的激增。在1999-2012年内,我国有11年的信贷余额增长率超过了GDP增长率,且高于同期全球平均增长水平。信贷超常扩张考验着银行业风险管理,也促使监管当局关注因信贷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巴塞尔委员会于2010年末正式公布了《第三版巴塞尔协议》,我国也在2011和2012年先后发布了监管相关意见和办法。这些监管文件是后危机时代的产物,反映了金融创新下国际金融监管的发展趋势。本文从金融顺周期性出发,分析其形成机理及逆周期调节的主要方法,在追溯巴塞尔协议历史演变和解析逆周期资本监管政策框架的基础上,根据巴塞尔协议Ⅲ建议的测算步骤,尝试除信贷余额/GDP以外的其他变量,包括社会融资规模/GDP、信贷余额及社会融资总量同比增量与GDP的比值,以及月度数据等,采用HP滤波法(平滑参数λ=400000)计算趋势值和偏离度(缺口值),设定L=2%和H=10%的阈值,测算触发和停止计提逆周期资本的时点及比例。通过实证分析及对比得出以下结论:(1)信贷余额、社会融资规模与GDP的比值均为较好的挂钩变量,两者表现各有所长;(2)绝对量指标的表现要优于增量,但增量反映的经济信息不可忽略;(3)触发计提逆周期资本的决策变量的最佳选择是季度数据,月度数据可作为监控信贷变化的参考变量。本文建议,在已有框架下,我国监管当局优先选用信贷余额/GDP指标作为基准挂钩变量,社会融资规模辅助,其他变量纳入框架内建立逆周期资本缓冲指标集,防止错误信号的误导,同时注重各政策部门的配合。最后提出了有待继续探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