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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强化,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得到了进一步推进,这使得我国公务员队伍整体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形象不断好转。随着我国改革事业步入“深水期”,对公务员尤其是基层公务员的行政能力的要求达到了空前的高度。在我国重大方针战略的现实推进中,基层公务员处在奋斗的第一线,直接面临着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着政策的“最后一公里”的作用。但近年来,各地频频通报了基层形式主义的问题,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就是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题。基层公务员在其位不谋其职,不能落实各项政策的实施,严重阻碍着我国改革进程和现代化事业建设。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题是当下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文章主体部分从阐释两个关键词“基层公务员”和“行政不作为”出发,抓住文章研究的中心问题。对于基层公务员的定义结合了法律中对公务员的解释和其职级特点;对行政不作为的定义来源于梳理行政法学学者对不作为的诸多讨论。随后介绍了本文的理论基础:一是双因素理论,二是综合激励理论。在对概念理解和理论清晰基础上,本文根据剖析最高法公布的十个行政不作为的经典案例,找出了案件中构成行政不作为问题的共性,论述了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的类型、表现和危害。接着围绕着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题进行的原因的阐释,一是从公务员管理体制的弊端角度,分析了薪酬体系、绩效考核、激励制度的不完善无法激励基层公务员积极履行职责;二是从基层公务员自身的行政能力、法律素养、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的角度分析其不作为的主观原因;三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分析了不健全的行政救济和行政程序会给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滋长的空间;四是在监督问题上监督主体的片面和同体问责,导致难以对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实现真正的监管。因此在治理该问题的对策上,本文也从这四个方面寻找具体对策建议:一是在公务员行政体制中完善具体的薪酬体系、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机制,让基层公务员“不想不作为”;二是从基层公务员自身综合素质建设的角度加强行政能力建设、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让其自发地“不会不作为”;三是在从完善对行政不作为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角度,从行政救济和行政程序两方面完善对基层公务员的行政工作指导,让其“不能不作为”;最后,从监督问责的角度拓宽对基层公务员工作的社会监督力量和完善问责机制的角度,让基层公务员“不敢不作为”。基于这四个方面,真正达到全方位的遏制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问题,让每一项政策落到实处,真正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选题上顺应了国内学者对行政不作为的研究趋势,将研究对象定位在基层公务员身上,并结合了新时期对我国基层公务员执政能力的新要求和对基层公务员管理新思路,聚焦于治理基层公务员行政不作为的问题上。其次,在理论的选择上,本文通过结合双因素理论和综合激励理论,一方面通过保健因素和激励因素激发基层公务员履行其行政职责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通过综合激励理论中强调的对内外报酬的认同度,杜绝做好做坏一个样,遏制和打击行政不作为行为。从正面激励和负面激励双管齐下,达到全方位有效治理该问题的效果。最后在具体对策中,笔者创新性的提出了在对基层公务员的考核中应当注重匹配基层工公务员对自身考核评价的认同度,通过考核指标的细化真实反应个人的行政能力,考核主体的多元化还原个人的工作状态,考核结果真正能够达到奖励勤政和惩处行政不作为的作用。真正使基层公务员看到“公平”,并自发认同这种“公平”,从而激励其积极履行行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