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1年国内外发生的银广夏、安然、世通等一系列重大舞弊案件,向市场敲响了内部控制是否有效的警钟,并在全世界范围内掀起了内部控制评价与鉴证的高潮。我国也不例外,特别是2006年以来,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再到五部委颁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我国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及其鉴证制度的建设和实施得到了快速发展。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预防企业财务报告舞弊至关重要,而外部鉴证是内部控制制度得以有效执行的重要保障,虽然近年来内部控制鉴证业务在国内引起了一定的重视,但是相比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其在我国的研究与发展仍相对薄弱。在此背景下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将极大地推动我国内部控制鉴证业务理论与实践的发展。 内部控制鉴证业务产生与发展的主要目标是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提高内部控制有效性。在我国目前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制度背景下,内部控制鉴证业务是否能够发挥预期的效果?是否能够表明内部控制有效性?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从哪些方面影响内部控制质量?本文将为这些问题提供经验证据。 本文首先介绍了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及目的,并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相关研究成果进行综述。文章的第二部分,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概念及理论基础进行了阐述,梳理了美国和我国内部控制鉴证制度的发展,为提出论文的假设提供了依据。文章第三部分描述并实证检验了2009年和2010年我国A股主板非金融类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披露情况,结果表明在当前我国自愿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制度背景下,有披露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且鉴证结论为内控有效的上市公司,能更好地实现内部控制的三个目标——财务报告真实可靠、经营管理合法合规、经营效率和效果好。文章的最后针对内部控制鉴证报告的完善提出了若干建议,并对未来研究方向做出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