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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人权保障问题是刑事司法制度中的一个重要问题,也是国际人权领域较为关注和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进行攻击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一贯重视保障罪犯的合法权利,在长期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中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思想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制度,但总的看,学术界在这一方面的系统、专题的研究比较薄弱,成果也相对较少。本文试图对中国的罪犯人权保障制度从不同侧面进行较系统的研究。首先,文章明确了罪犯人权和罪犯人权保障的概念,说明了罪犯人权保障的实质以及罪犯人权保障的主体、对象、范围和内容。其次,文章阐述了中国罪犯人权保障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回顾了从建国前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监所制度,到建国后的劳动改造制度,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颁布后的监狱制度等几个历史发展阶段,论述了中国罪犯人权保障制度从产生、发展到逐步完善及最终走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进程。第三,文章分析了中国罪犯人权保障的理论基础,指出,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是可以改造的,罪犯也是可以改造好的”,“劳动创造人、改造人”,“世界观的转变是一个根本的转变”等观点,是中国罪犯人权保障制度的三大理论基石;同时比较系统地论述了中国罪犯在人身、民事、政治和宗教、与外界交往、法律援助、发展等其他方面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第四,文章介绍了中国为保障罪犯人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及其成效。指出,中国政府为切实保障罪犯的权利,采取了许多有力措施:1、为罪犯的衣、食、住、用、病等基本生活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2、在各监狱积极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开设罪犯心理矫治中心,开办形式多样的教育和技能培养等一系列文化教育保障措施。3、实行狱政管理法制化,从严治警,司法监督等成套的狱政管理保障措施。4、采取大墙内外齐抓共管、监狱内外相互监督相互配套的社会保障措施。总之,中国在改造罪犯和保障罪犯人权方面措施是得力的,成效是显著的,为人类社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