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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与贸易利益有着密切的联系,自由贸易协定中纳入知识产权规则有利于协调统一各国有差异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帮助各国消除贸易障碍,促进贸易增长。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经济领域的重要内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是当今国际上最为重要的知识产权保护公约之一。发达国家从维护其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认为《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提供的保护标准过低,想通过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形式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中国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下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当下中国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中知识产权条款缺乏统一的战略规划,尚未形成一整套清晰、立足长远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中国与智利签署了第一个包含知识产权条款的自由贸易协定之后,不断加快自贸区的谈判,因此梳理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签订过程以及协定的基本情况,能够从整体上把握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知识产权规则。中国近期签订的自由贸易协定内容丰富,规定了缔约双方需要遵守的国际公约、版权、商标权等实体性内容,且近期中国与瑞士、韩国、澳大利亚签订的协定出现了一些高于《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保护水平的条款,需要重点分析这些条款的利弊。程序性条款对于知识产权执法起着重要的作用,文章中介绍了边境措施、刑事程序等相关内容。发达国家具有签署自由贸易协定的丰富经验,将中国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条款与欧美等发达国家进行对比,能够得出我国自由贸易知识产权条款存在的不足。另外结合国际知识产权发展的情况以及我国的立法现状,能够提出我国在自由贸易协定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中应有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