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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政府是我国政权体系中与群众联系最密切的组织单位,在了解基层群众的真实需求和具体偏好上具有天然优势,是公共服务产品的主导力量。因此,基层政府必须牢固树立公共服务理念,增强公共服务意识,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对于基层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幸福指数的增加,对于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和谐社会的构建,具有重大意义。西北各省区在国家政策扶持以及自身的不断建设下,经济、社会等各方面获得了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基层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也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其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差距仍然很大,尤其是在基层群众对关系"民生"的公共服务需求在数量与质量上都提出更高要求的大背景下,西北地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显得相对不够充足。本文将充分运用公共管理理论、公共服务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等相关理论,并且在新形势环境下,即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的报告引领下,深入研究西北地区基层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首先,对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进行界定,主要以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政策法规执行方面、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情况以及提供基础教育、社会保障和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进行研究,具体分析基层政府在这些基本公共服务过程中所体现的能力。其次,对该地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现状进行具体分析,发现西北各省区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方面依然存在很多问题:如基层政府满足公众需求能力不足,公共服务部门人员业务能力有限,基层政府对公共服务的投入不足,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单一,公共服务供给不均衡、均等化程度较低,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偏低、可持续性偏弱等。最后,在深入分析该地区基本情况后,并在充分借鉴其他地区发展经验的基础上,运用理论指导与比较分析等方法,最终找到提升西北地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具体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