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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关注的是“陈词辩护”理论,“陈词辩护”是陈词认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17、18世纪,随着近代实验科学和英国经验主义的发展,陈词在认识论中作为知识来源的地位得到了肯定,陈词辩护重新进入认识论研究领域。但由于此时的认识论并未彻底摆脱个人主义立场,认识论学者主要关注的是个人信念和个人知识的辩护问题。到了20世纪末,随着认识论的“社会化”趋势的发展,大批学者看到了社会性因素在认识论中的重要地位,陈词问题也就随之而成为了一个热点话题。“陈词辩护”作为陈词研究的主要问题,主要考察的是作为认知主体的个人对他人陈词的信念是否受到辩护以及如何辩护的问题。围绕这一问题,早期西方认识论领域内出现了分别以休谟和里德为代表的经验还原主义和基础主义的两大传统辩护方案。前者强调个体对他人陈词的信念的辩护应该还原为个体自身感知经验信念的辩护;而后者则反对这种经验还原的观点,认为他人陈词的信念的辩护来源于先验基础信念,是不证自明的,除非有充分的不相信的理由,否则就应该相信他人陈词。随着陈词认识论的不断发展及现代人类认知方式的社会化转变,传统的以休谟和里德为代表的两大基本辩护方案在20世纪末,在以弗里克、戈德曼、伯格和弗利为代表的现代西方认识论学者那里得到了改良与发展,逐步形成了陈词辩护的经验还原论和反经验还原论两条基本辩护路径。然而此时的辩护主要是立足于个体的辩护,对于个体在集体中作为集体成员的身份存在的问题则鲜少有深入考虑和研究,因而在现实中不可避免地陷入了不同程度的辩护困境。随着现代集体意向性和集体信念相关理论的出现和发展,对于个体作为集体一部分的强调以及对“集体信念”的形成过程和辩护方法的论述,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现代陈词辩护由“个体辩护”走向“集体辩护”。本文以“陈词辩护”为中心,首先在前言部分简单梳理了陈词辩护研究在认识论发展史上的发展脉络,介绍了当下国内外认识论领域内陈词辩护问题研究的基本概况。然后在正文部分回顾了西方认识论中的两大传统陈词辩护方案及其在现代的发展,指出并分析这种“个体辩护”路径的现实困境,从而指出将个人的陈词辩护问题诉诸于“集体辩护”的必要性。最后通过分析芬兰哲学家图奥梅拉集体信念理论的相关内容来重新审视个人对他人陈词的信念的辩护问题,旨在为当下互联网媒介时代中的合理的陈词辩护方案的重新构建提供借鉴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