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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法定权利,本质上是由法律拟制出来的。其逻辑思维表现在:以描述受控行为,来表达权利范围,这也是姓名商标法律保护构建的基本逻辑。姓名商标由来已久,但法律规范却远远滞后于其发展速度。姓名商标是商标的一种类型,其在注册、使用及保护等方面又有其自身特点。现今,由于权利边界模糊性和权利主体的逐利性导致姓名商标纠纷日益增多。本文一共分为四个部分就姓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展开讨论。第一个部分通过阐述内涵外延以及表现形式对姓名商标进行了概述。第二部分探寻了我国姓名商标法律保护的现状与问题。主要是从立法上分析了姓名商标权利属性的争议性、注册标准笼统抢注风波盛行的现状与问题,从司法上分析了争议商标文字与姓名一致性认定的混乱以及概括性较强的“在先权利”条款、“不良影响”条款给予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同时使民众对权利的合理使用产生质疑。第三部分研究了域外姓名商标保护的经验及借鉴。主要选取了美国形象权、日本商品化权以及德国统一权利中对姓名商标保护的规范并进行了分析与探讨。第四部分是在立法方面和司法方面提出了对我国姓名商标法律保护完善的建议。在立法方面,一是基于姓名商标侵权行为方式的多变性与法律的稳定性要求,论证了立法层面上确认姓名权中的财产利益,作为导向性规范以及其他具体法律规范稳步推进的基石,间接地弥补相关规范的不足;二是针对姓名商标表现形式的多样性,通过细化姓名商标注册标准的规范,做好防范措施。在司法方面,面对法律适用中“在先权利”适用标准不明确、滥用“不良影响”条款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其价值体现在将审判活动的规律性用特定的符号或者方式确定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