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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对全球养老金带来了巨大损失,由此引发了对现有养老金制度是否合理的思考。
本文首先探讨国际金融危机的形成原因。国际金融危机的直接原因是政府监管缺位、金融创新过度以及信用评级机构的道德风险;国际金融危机的深层次原因是新自由主义思想的泛滥。同时,养老金计划信息披露不充分以及内幕交易也可能造成资本泡沫。通过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成因的分析,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不是偶然的,具有必然性。2.国际金融危机发生的根源在于经济发展的失衡,因此,建立合理的养老金制度,并发挥其“经济稳定器”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
国际金融危机不仅对养老金市场造成了多方面的影响,也促使一些国家对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首先,国际金融危机对各国养老金基金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失;通过对比几个代表性国家的养老金基金损失程度的差异,以及各自的养老金监管制度的特点,提出关于投资监管规则、监管机构的设置等方面的初步建议。其次,国际金融危机不仅对私营养老金计划的缴费造成负面影响,同时也会损害养老金计划发起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因此,建立合理的养老金计划再保险机制对养老金计划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最后,金融危机的发生促使一些国家进行养老金制度的改革;例如,投资规则的完善、实施一体化监管。
通过上面的分析,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养老金制度改革的启示可以归为三点:构建合理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以发挥养老金“经济稳定器”功能;加强对养老金的监管;建立最低收益保障制度。通过利用国际金融危机提供的长周期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并借鉴国外养老金制度的成功经验,可以得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针对我国的具体情况以及学术界的争论,构建合理的多支柱养老金体系应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维持基本养老金现有的替代率;对补充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制度进行完善,以体现公平原则。
(二)我国的监管机构要在分业监管的模式下加强协调和合作;我国的现有投资监管规则可以考虑提高债券的比例,以及增加对房地产投资、国外资产投资以及关联交易的限制等;加强信息披露和内部评级制度的建设等。
(三)完善最低收益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