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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建设部发布《关于建立和完善劳务分包制度发展建筑劳务企业的意见》,要求建立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企业,实施劳务分包专业化、企业化的劳务用工运行模式,计划从2005年7月1日起,用三年的时间,在全国建立基本规范的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制度,农民工被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包工头”承揽分包业务被禁止。但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和用工单位提出了更高要求,对劳务公司的运作又是一个不小的冲击,故实施难度较大。目前,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企业已经成为制约项目发展的瓶颈,本文选择以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用工模式为研究对象,对国内有前景的劳务用工模式—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企业的现状进行了研究,分析劳务分包企业发展迟滞的原因,探讨我国应如何发展劳务分包企业,以及如何组建劳务分包企业。为当前我国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企业的发展提供思路。本文并没有否定或肯定任何一种形式的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用工模式,本文认为在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用工模式选择上一定要结合中国国情,不能一味照搬发达国家的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用工模式,要走自己的路。在目前过渡阶段应结合我国国情和具体实际情况,着重引导国有施工企业分离富余职工,成立国企控股的工程建设项目自建劳务分包企业,与独立的外部劳务分包企业形成多元化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用工模式。本文还以国有施工总承包企业—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建总)为例,通过对新兴建总人力资源分析、劳动力资源分析、公司现有的项目管理组织模式分析以及新兴建总正面临与其它企业重组这样一个历史时期,对新兴建总组建工程建设项目自建劳务分包企业的必要性进行了分析,着重论述了新兴建总如何利用富余职工组建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分包企业,对劳务分包企业的组织、运行机制进行了设计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