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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公民实现自卫和保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的强有力武器。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一直是正当防卫制度的核心问题。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关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仍存在一些争议,近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的几起涉及正当防卫的刑事案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更暴露了人们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认识分歧。关于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问题,理论界与司法界也众说纷纭。本文拟从具体案件分析入手,结合正当防卫制度的立法宗旨,阐明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涵义及其界定,超过限度的性质问题,以及正当防卫的限度与特殊防卫权的关系。本文共分四部分。第一部分从案例入手提出问题,阐明研究问题的意义。简要介绍案例的案情,通过对案件争议焦点的分析,提出问题,即如何界定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正确把握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有助于人民群众积极行使防卫权,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第二部分分析正当防卫制度的目的及司法现状。正当防卫制度的目的是鼓励公民同犯罪作斗争,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限制太严不利于引导人们打击违法犯罪、维护公平正义,行使用正当防卫权要有限度但不得过严。第三部分深入研究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内涵及其界定。通过对现有学说的分析论述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的涵义及其界定,探讨防卫过当的罪过形式。第四部分探讨正当防卫的限度与特殊防卫的关系。从特殊防卫权的性质入手,阐述对特殊防卫的理解,特殊防卫属于正当防卫范畴,行使特殊防卫权同样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余论部分简要对正当防卫必要限度界定上的几个问题作小结,结合案例,提出几点正当防卫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