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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成为近二十年来政府、学界和实务界共同关注的核心议题。基于以往研究及实践共同面临的困境:即忽视了对于“社区”本质意涵的关切而导致社区建设中“脱嵌”社区的生产与再生产。关于社区治理这一议题形成了三种主导性的研究范式,即国家—社会关系范式、制度—生活范式和行动者—空间范式,但是,它们在解释社区治理中最为根本的问题(多元主体之间互动的根本逻辑是什么?多主体之间的合作治理何以可能?)时存在共同的困境:它们倾向于将“社区”视作“社会”的象征,而将国家在基层的执政者、代理人视为国家意志的体现,促成社区成为行政意义浓厚的治理单元,体现了自上而下“行政权力本位”的社区治理逻辑,因而造成社区行政化趋势越凸显,社区的公共性、社会性特征就越微弱的恶性循环。相应地,社区参与的缺失、社区非理性集体行动多发、社区民主和认同程度较低等,导致社区建设的“内卷化”甚至异化现象日益凸显。本文认为,造成上述困境的根本原因在于:研究者忽视了对社区与社会之间本质关系的关切和探讨,而倾向于从当下的社区形态出发,分析社区作为国家治理基本单元的社区控制和管理功能,而关于社区的本原性内涵,尤其是社区的社会属性,以及应将社区放在何种结构性位置等深层次问题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关注。 基于以往研究和理论范式对于现实问题的解释性困境,笔者旨在从波兰尼和格兰诺维特有关“嵌入性”思想中寻找灵感,指出波兰尼式的“嵌入性”思想为分析社区与社会关系提供了本原性解释,而格兰诺维特式的“嵌入观”为分析社区与社会关系提供了方法论视角。笔者进而从本原性、实践性和方法论维度建构了理解社区与社会关系的三个理论命题:一是社区“嵌入”社会(本原性意义);二是社区的“脱嵌”(实践性意义);三是社区的“再嵌入”(方法论意义)。嵌入性视角回答了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实践中的根本性问题,即社区与社会之间的嵌入性关系。本文进一步借助“治理理论”作为考察多元行动主体之间行动逻辑的分析工具,即多主体是如何互动的,从而形成“嵌入性治理”这一分析框架。因此,本研究的理论关怀在于:将“社区”重新纳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这一议题的中心,旨在从本原性意义上阐释“社区”的实质内涵(社区“嵌入”社会),分析当前社区建设实践中存在的“社区”境遇(社区的“脱嵌”),揭示其与本原意义上的“社区”内涵之差别,进一步尝试从方法论上寻求破解“社区”之“名”与“实”相分离的困境,以重构其“名实相符”的关系之道(社区“再嵌入”)。 本文借助质性研究,尤其是个案研究方法,通过深度访谈、参与式观察等方法,以当代社会转型背景下一个特定空间里的社区体制改革实验为例(即,深圳市Z街道将具有体制意义的社区工作站撤销,并将其承接的所有业务打包委托给Y机构来实施),探索社区建设实践中多元行动主体之间的互动逻辑及其合作治理何以可能的问题。因此,本文关注的经验问题是:Z街道在花果山社区推进社区体制改革的根本逻辑是什么?在这项改革实践中,多主体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合作实践何以可能?Z街道、Y机构、花果山社区居委会等多元主体之间合作推进社区建设的实践逻辑及其效应如何? 本研究发现,主导Z街道、Y机构和花果山社区居委会等主体合作治理的核心机制在于:它们围绕着“让社区回归社会”这一根本理念和逻辑展开互动、博弈与合作,这一实践逻辑印证了笔者提出的三个命题,即社区“嵌入”社会、社区的“脱嵌”,以及社区的“再嵌入”。“让社区回归社会”正是基于目前全国范围内社区建设存在的困境,以及Z街道社区建设实践困扰基础上做出的判断,即社区的“脱嵌”不能再继续延续,它是以“社区嵌入社会”作为根本前提的。进而,如何“让社区回归社会”?即如何实现社区的“再嵌入”?在实践中,Z街道构建了包括社区党建、社区服务、社区管理和社区自治“四位一体”的社区建设制度框架,其中,社区党建和社区自治构成了社区建设的组织化机制;将原来由社区工作站承担的社区服务和社区管理全盘打包,并以项目化方式委托给Y机构的专业团队,形成一种以专业社会组织联结地方国家和社区大众之间的项目化机制。组织化机制并非体现党组织与社会(社区)的一体化,而是一种“互构性”关系;而项目化机制反映了地方国家与社会组织之间从“二元性”到“二重性”关系的演化。因此,“组织化”和“项目化”构成社区治理实践中“让社区回归社会”的主要策略性机制,也成为本文社区“再嵌入”命题的印证与再现。 本研究进一步指出,Z街道进行的社区体制改革实践,在理论上遵循了“嵌入性治理”的分析理路,即多元行动主体在社区建设中相互嵌入、相互建构,并在根本上嵌入特定的社区情境,形成一种“双重嵌入”逻辑。在实践中形成一种从“行政权力本位”迈向“社区本位”的社区治理逻辑。这种“社区本位”体现了“社区”逐渐被改革和实践推动者视为社区建设的核心要素,既成为所有改革实践的出发点,也成为多主体进行社区合作治理的归属点和落脚点。同时,研究发现,这种“自下而上”的社区体制改革,难以“撬动”长期固化了的体制,在实践中,新生的社区体制仍然面临着重重困难,上级政府对此项改革一直未明确表态,街道层面各科室在推动这项改革过程中仍然延续之前的“流动性规则”,使得以专业社工为主体的社区服务中心在参与社区治理中出现了多重“迷思”,社区体制改革的深化仍任重道远。 本研究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视作一次重返“社区社会学”的研究之旅,笔者将“社区”带回当代社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分析的中心,尝试从本原性、实践性和方法论相结合的多重进路探寻一条迈向“以社区为中心、以社区为方法”的嵌入性社区治理新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