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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票市场一直以来IPO高初始回报率造成的效率损失受到了学者的普遍关注,效率的损失影响了股票市场功能的正常发挥。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逐渐关注到发行方式对IPO定价效率的影响。本文从发行方式角度入手,对中小板市场的IPO定价效率进行了探讨。首先通过相关的理论,构建了我国股票发行方式的分析框架,运用发行数量分配规则、发行数量决定规则、发行价格决定规则分析了不同发行方式的本质区别,发现我国2009年6月10日之前实行的询价制在这三规则上都比较接近于拍卖制,称其为旧询价制;2009年6月10日之后改进的询价制才与国际上的询价制一致,称其为新询价制。分析了IPO定价过程的四方参与者行为,归纳出发行方式对IPO定价效率的作用机理:信息共享、纵向监管、横向监督,且信息共享为其他两个机制发挥作用的前提。通过不同询价机制对IPO定价效率的作用机理进行理论分析,提出了新询价方式的IPO定价效率应高于旧询价制的理论假设。其次,为更好地说明IPO定价效率的提高是否由发行方式的改进造成,本文将发行方式作为虚拟变量引入到IPO定价效率的分析模型中,构建了引入虚拟变量的全对数模型,并选取了中小板股票市场上2006年6月19日至2011年5月31日上市的437只股票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对IPO定价效率指标进行修正,二级市场的价格选取用三个月内的平均收盘价代替了首日收盘价,使得IPO定价效率的衡量更加准确,发现新询价制的IPO定价效率明显高于旧询价制时的IPO定价效率,验证了我国股票市场的发行方式的改革方向,中小板股票市场IPO定价效率的提高受到了发行方式变化的显著影响,新询价方式提高了中小板股票市场IPO定价效率。鉴于发行方式改革在提高IPO定价效率中的积极意义,本文认为我国在进行资本市场改革时,要对发行方式的革新给予足够的重视,优化信息披露机制,提高信息的透明化程度,做到以市场需求为主体的市场运作,减少市场的投机气氛,进而达到提高市场效率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