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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增发已成为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再融资的主要方式。市场时机选择理论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在公司股价较高时,选择定向增发股票以募集更多的资金,是市场时机行为的体现。有关定向增发的股权再融资行为已经成为市场时机理论领域的重要研究对象。中国资本市场2017—2019年高业绩承诺导致的泡沫破裂现象也十分引人注目。现有文献的研究发现,公司为满足业绩承诺,会进行业绩操纵。目前,很少有学者用市场时机理论来解释业绩承诺完成信息披露后上市公司的定向增发行为。因此,不同于以往有关我国定向增发与市场时机选择理论相结合的的研究,本文研究业绩承诺到期时,上市公司披露业绩承诺完成信息后的定向增发行为,有利于完善有关定向增发市场时机理论的解释,形成了具有本案例特点的研究结论。本文采用单一案例的研究方法,以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达集团”)为案例研究对象,以市场时机理论为理论基础,构建了一个基于业绩承诺到期后业绩承诺完成信息披露的市场时机行为分析框架,运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研究。本文首先选取案例公司市场价值和账面价值的比值(M/B),作为股权融资市场时机的衡量指标。通过确定合理的指标计算期间,比较指标计算的结果,分析业绩承诺到期后产生的市场时机。然后,通过分析市场时机期间内的公司信息披露与股价情况,发现业绩承诺完成信息的披露是市场时机产生的直接因素。进一步对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分析发现,实达集团对商誉与存货资产的减值计提不足,业绩承诺完成信息的真实性存在问题,产生了信息不对称。因此,信息不对称是市场时机产生的深层因素。在上述基础上,本文结合公司业绩承诺到期后的股票发行情况,分析在上述有利的市场时机期间内公司发行股票的具体市场时机行为。最后,由于定向增发受监管时机限制,存在执行上的不确定性,本文考虑到定向增发完成前发行对象取得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下,对定向增发的市场时机行为可能产生影响,因此对该情况进行了分析。本文还研究了发行对象取得公司控制权后如何实现对公司的资金支持。案例研究结果表明:(1)业绩承诺的完成是公司业绩操纵的结果,业绩承诺完成的信息对外披露后,信息不对称下,公司股价上升,形成了上市公司对外股权融资的市场时机。(2)上市公司可以抓住市场时机,使用定向增发的方式进行融资。(3)如果股票发行对象在定向增发完成前取得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则原市场时机行为会终止。如果股票发行对象选择对上市公司进行利益输送,可以选择其他融资及增信方式来实现对公司的资金支持。本文针对上述资本市场市场时机行为,从维护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角度出发,提出了如下建议:(1)完善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资产减值测试的评估制度。(2)对于上市公司业绩承诺期届满时出现的异常情况,证券监管机构应及时问询。(3)监管机构应提高对上市公司业绩承诺到期后业绩信息披露透明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