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大部分上市公司都是由集团公司从其经营性资产中剥离出一块盈利性高、发展前景好的资产进行“分拆上市”。这种做法为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留下了不少隐患,也给国内证券市场带来了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而整体上市作为我国证券市场上的一项重大制度变革,能够缓解控股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利益冲突问题。自2003年9月TCL集团首次实施整体上市以来,在国家相关政策的支持下,整体上市迅速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的一个热门话题。因此,对我国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的市场反应进行研究,可以为那些将要实施整体上市的企业集团提供启示和借鉴,同时也能为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决策提供信息依据。
本文在阅读大量文献的基础上,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进行了总结回顾,并据此构建了累计超常收益率计算及其显著性检验模型,选取2003年9月30日至2008年12月31日所有宣告了整体上市方案的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运用事件研究法来分析我国企业集团整体上市的市场反应。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整体上市的宣告具有正面的市场反应,且这种反应距离宣告日越近越显著,说明短期内投资者将整体上市的宣告理解为重大利好消息,这一事件为投资者带来了正的财富效应。(2)采用定向增发模式实施整体上市的公司,其正面的市场反应要明显强于采用其他模式实施整体上市的公司。这一结果对于其他有整体上市意向的企业集团拟订整体上市方案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3)通过对样本公司的同平均超常收益率计算及显著性检验发现,我国股票市场对整体上市的宣告存在一定程度的信息泄漏,对于这种现象,我国上市公司监管部门应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来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