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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上市(IPO)是一个企业成长过程中的重要里程碑。对于初创企业来说,成功地上市意味着公司的股权公开并能够在二级市场流通,进而实现市场价值,因此IPO也就成为了企业生命周期中,学者较为关注的重要阶段。一直以来,IPO的折价问题受到广泛关注。所谓折价,是指股票上市当日的收盘价高于股票的发行价,基于市场价格能够反映企业实际价值的前提,较高水平的折价会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原始股东的利益。事实上,IPO的折价现象并不罕见。在中国的资本市场市场上,IPO的折价程度较高,在本文对创业板上市企业的研究中,折价率就高达34%,这也一度引发了机构投资者包括广大散户股民的"打新股"热潮。IPO折价的形成因素有很多,学者对此并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来看,有信号理论、赢者诅咒、消极瀑布、承销商自利等;从信息对称的角度来看,有规避法律诉讼风险等。还有学者从行为金融的角度出发,认为并非所有投资者都是理性的,IPO折价有可能是投资者投机行为所造成的。本文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出发,认为企业在上市之前,发行人和潜在投资者之间是信息不对称的。一方面,发行人对资本市场需求不明确,但该问题能够通过承销商累计询价和路演来部分解决;另一方面,潜在的投资者对发行人的实际运营状况不了解,因此不能很好形成对企业的预期。所以,企业需要向潜在投资者传递关于企业的信号。企业的一些特征能够作为信号向投资者传递,例如发行时承销商的声誉,是否拥有风险投资以及高层管理团队的特征等。本文以Certo和Lester的研究为基础,认为高层管理团队的特征能够作为企业合法性和执行力的信号向潜在外部投资者传递。Hambrick和Mason在1984年提出著名的"高阶理论",之后许多学者对高层管理团队对组织绩效和战略决策方面的作用进行了研究。但很少探讨高层管理团队对IPO绩效,特别是IPO折价的影响。Zimmerman(2008)提出,高层管理团队的异质性能够对企业上市的融资规模产生影响,但除此之外,很少有学者探讨高阶理论在企业IPO期间的应用,特别是创业企业以及在高科技或新兴产业的企业。从信息处理过程的观点来看,职能背景异质性能够为企业带来差异化的分散信息,基于高层管理团队的决策过程和信息交互整合,差异化信息能够充分交互整合的高层管理团队才能最大化职能背景异质性作为信号对IPO折价产生的影响。高阶理论关注的重点是高层管理团队,但把CEO作为普通的高层管理团队成员加以研究的方式可能并不完全妥当。作为高层管理团队乃至整个公司的领导,CEO能够影响高层管理团队内部信息交互整合。CEO个人的一些背景特征决定了整合能力的高低,本文选取了 CEO背景特征的三类表征:CEO的职能背景专业知识(综合型和市场型CEO),权力基础(创始人地位)以及与团队成员的共同经历(团队任期)。因此,基于信号的角度,在对IPO折价原因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本文认为高层管理团队的(职能背景)异质性能够对上市企业IPO折价产生显著影响。同时,职能背景异质性对组织的贡献在于能够为组织提供不一样的信息,那么CEO-TMT相互作用也十分关键,潜在的投资者除了考虑新上市企业高层管理团队的职能背景异质性,还会参考CEO的个人特质,进而CEO的特征能够对高层管理团队职能背景异质性对IPO折价的影响产生显著调节。于此,本文提出了四个假设。作为主假设,本文认为职能背景异质性与IPO折价显著正相关。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关于CEO三方面特征(职能背景、创始人身份和任期)的调节假设。通过对创业板288家高科技企业在上市期间的研究,研究主假设得到了验证,而关于CEO特征的三个调节假设中,市场型职能背景CEO的存在能够显著增强异质性对IPO折价的影响;创始人CEO的存在也能够显著增强异质性对IPO折价的影响;研究没有发现综合型职能背景CEO和任期的显著调节效应。本文的贡献在于:从高阶理论出发研究高层管理团队异质性对IPO折价的影响时,从内部信息整合的角度引入了 CEO特征作为调节,强调了尽管在现代企业中,高管团队在解释关于组织绩效等问题时比研究CEO个人行为更有效,但CEO作为高层管理团队一员,其作用其他成员无法替代,因此在考虑高层管理团队特征时需要同时考虑CEO在其中可能的影响;研究结果也说明,市场型专家和创始人担任CEO能够向潜在投资者传递有关公司优质的更好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