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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试图以西方文艺悲剧理论为参照,从对有关文艺悲剧、悲剧精神的哲学分析出发,比较中国传统文化的悲剧意识与西方悲剧精神在文学表现及文化功能、哲学层面上的差异,探索悲剧意识在中国传统文化背景下的表现方式及所蕴含的文化、哲学特点,为丰富中国悲剧文化作一些探索。 悲剧一词的使用分为现实生活中的日常用语及戏剧分类中的术语,戏剧术语的悲剧指的是一个戏剧种类,是从戏剧冲突的性质、主人公的悲惨命运和戏剧所产生的观赏效果来划分的。作为戏剧的悲剧反映的是现实的悲剧,其核心是悲剧性,悲剧给人以怜悯感和崇高感,带来的理想的戏剧效果是对人精神的振奋和心灵的净化。 西方悲剧精神是指人在面临死亡、价值毁灭等悲惨的命运时的抗争与超越精神,体现了人的价值与尊严,主要反映在西方悲剧中。它的发展是与西方哲学思想史息息相关的,体现了西方哲学知识论传统对人认识能力的张扬;非理性主义的人本主义对人的自由、生存意义的关注;以及马克思主义生存论、实践论对人的异化的批判,对人的本质、自由发展的追寻。 中国传统文化缺乏这样的悲剧精神,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传统文化没有悲剧意识。本文中的悲剧意识是指反映在中国传统文化的诗、词、散文、戏剧等文学作品中的人们对现实悲惨境遇的悲剧感受。中国哲学在本体论上主张“天人合一”,基本上不指向冲突、虚无,从而在根本上大大弱化了主体与客体的对立,以及善与恶、灵与肉冲突的可能,这就造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悲剧的类型主要是日常的、偶然性的悲剧,以表现日常生活中的不幸遭遇、悲惨命运为主。因此,中国传统文化的悲剧意识在存在论上欠缺对冲突、对立的复杂性、多样性的认识及彻底的探索精神,在价值论层面缺少对个人主体性的张扬、对完美的刻意追求。 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我们应该看到西方文明的思想渊源之一就是悲剧精神,悲剧精神构成了西方文化的重要本质,它包含了对人类命运、人类生存境遇的反思,对个人主体意志的张扬,蕴含了深刻的认识论、价值论内容。因此,我们应借鉴西方悲剧精神在思维方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合理之处,丰富中国的悲剧文化,拓展自我反思的能力、提升挑战危机的能力、发展自我超越的精神,从而发展中国文化的生命力、创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