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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是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金融机构,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的金融纽带。当前,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正在进行,如何保证改革措施的顺利施行,保证改革的扶持政策顺利到位,是农村信用社监管面临的新形势。 经过五十多年的发展壮大,农村信用社积极深化机制改革,改进内部管理,端正经营方向,改善金融服务,资产质量明显好转,防范化解风险能力不断提高,已发展成为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较好地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农村金融体制中存在的一些根本问题也逐步暴露。产权不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是制约农村信用社发展的最大障碍;某些特殊的制度安排也制约了农村信用社的发展;沉重的历史包袱加重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负担;在微观层面上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也受到很多制约等等。 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可以说是伴随着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而逐步完善起来的。在合作金融监管发展的历程中,也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诸如监管重点侧重合规性、忽视风险性,重市场准入轻日常管理,现场检查立项缺乏科学性、计划性,非现场监管被动应付,缺乏前瞻性、预见性,某些监管考核办法损伤监管人员积极性,以及存在合作监管人员少与农村信用社法人机构众多的矛盾,等等。究其原因,一是合作金融监管的角色错位,二是监管制度基础十分脆弱,三是监管理念落后,监管内容未突出审慎监管原则要求,四是注重了农村信用社外部监管,忽视其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五是没有建立实用有效的监管人员培训机制。从监管内容、方式到监管手段都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加上我国合作金融具有的封闭、脆弱、低质、社区、落后等特征,对其实施持续、有效、审慎的金融监管更具现实意义。 2003年4月28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中国的银行业监管跨上了新的台阶。随着《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的颁布、新的监管理念的出台,极大促进了监管工作专业化水平的提高。在现阶段,首先要做好六个方面的转变:监管理念要从行政主导模式向审慎主导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