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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时期,广大农村正从基本小康向全面小康迈进,村级债务是继农业税之后农村的又一历史遗留问题,给农村经济发展、干群关系改善、基层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社会稳定造成了严重的危害,损害了农民的根本利益。因此,研究村级债务产生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探讨有效解决村级债务的对策,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本研究以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新阳乡为例,通过收集资料、抽样调查、专家咨询、座谈走访等手段,对该乡村级债务的现状、成因、特点等进行系统分析和研究,以公共产品理论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等相关理论为指导,研究并提出符合当前实际、操作性较强的村级债务化解对策和建议。村级债务形成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的制度缺陷,农村村级组织管理缺陷,地方政府官员政绩因素,经营亏损导致村级债务增加,历史遗留问题转化为村级债务,少数村级干部腐败。醴陵市新阳乡村级债务化解的方法很多:加快农村公共产品供应制度建设,由村民内部决定村级公共产品的供需,使多数村民的需要得以真实体现,从根本上杜绝因非理性的决策和需求的恶性膨胀而造成的债务。理顺农村村级组织的管理权力格局,把村委会真正建设成一个村民自治组织,从体制上切断村级负债的不正当途径。推进制度建设,加大对人财物的监管力度,改革用人机制,通过合理精减村干部人数,控制办公经费支出,压缩非生产性支出,优化村级集体资金支出,进行节支还债。对现有债务进行清理核实,制定科学合理的村级会计核算制度。回收债权,对单位和个人有偿还能力的,通过加大清缴力度,回收债权;对确有困难的,制定还款计划和协议;对有偿还能力而拒不还款的,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催收。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经济,通过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的偿债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