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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吸毒母亲失踪多日,一双女童饿死家中;江西南昌兄妹三人同时溺毙,负责监护的年迈奶奶老泪纵横;因为家中无人监管,上海一对姐妹从13楼坠下,无一幸存……近期,因为监护不力而导致的儿童意外伤害事故各地频发,这在警示和刺激着每位社会成年人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我们该用怎样的制度建设和保证儿童一个安全、幸福、快乐的今天和明天。
为什么儿童安全事故在我国频发,除了人口基数比较大所导致的事故概率高之外,更多的是因为我国在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很多弊端,在儿童保护救助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中国福利制度的建设水平总体上尚处于“嵌入型”的状态,这也导致了在社会福利制度的单独序列中缺乏独立的儿童福利制度,针对儿童群体更多的是以救助型为主的制度设计。正如业内人士总结的那样,我们国家的儿童福利正面临“三无”的尴尬局面:即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法,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专业化人才,没有普及的儿童设施规划。
虽然我们国家也在1992年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且从不同层面制定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条。但对于父母监护不到位的惩罚和如何解决后续的监管问题,政府公共机构在此过程中该承担哪些责任,如何保证各个监管链条不“掉链子”,法律文本中并没有明确细致的表述。类似“有关部门”、“协同解决”之类的语焉不详的表达让所有应该承担相应社会监护责任的部门都找到了推卸责任的理由——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很多部门踢皮球的原因,也是造成一些儿童安全悲剧的原因。比如这次的南京饿死儿童的事件,我们不能说社区和派出所民警没尽到责任,但我们也找不到造成儿童饿死的具体责任人,除了这对小姐妹的父母,或许熟知这个家庭的人都要在心底对这两个儿童说一句“对不起”……
在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设置方面,笔者认为现在已经完全有必要从国家机构的层面来设置一个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用常设和专门机构来推进各项儿童福利和保护救助工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院长陆士桢曾公开呼吁:成立副部级的儿童局,全面负责政策的制定、儿童综合协调、儿童保护及发展等工作,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有必要的。
在专业机构设置方面,美国给我们诸多借鉴。自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通过立法设置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职能范围。处于最上层的机构是联邦政府的儿童与家庭局,它隶属于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正是从国家机构最高层面指导和推动州、县以及各个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所以美国的儿童保护反应机制可以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个案,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自上而下的最大程度的政府关注和支持。我们国家的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救助多分散在民政和妇联等部门,因为现实的诸多原因,这些部门在强力推进儿童福利的落实以及对流浪和缺乏监护的儿童进行社会救助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这也是一些部门在面对类似问题“踢皮球”的深层原因。
另外,在儿童保护和救助的公民参与意识上,我们国家和欧美国家也有很大差距。大家都还记得电影《刮痧》中的那对中国夫妇面对美国司法部门的指控,百口难辩。虽然这部电影反映的是中美两国在文化观念上的差异,但影片中女护士看到丹尼斯背上的伤痕之后二话不说拿起电话就报警的镜头还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积极的公民参与意识让美国儿童处在一个全民都有监护责任的大环境中,而我们国家因为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打骂孩子是人家的家务事。因此,保护儿童安全还需要政府从倡导公民参与开始,让每个人都自觉地成为身边儿童的监护人。
我们常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因为他们在成年之后是这个国家的中坚,未来还很遥远,还是让我们先许给这些儿童一个安全、幸福、快乐的今天和明天吧。
为什么儿童安全事故在我国频发,除了人口基数比较大所导致的事故概率高之外,更多的是因为我国在儿童福利制度建设方面存在很多弊端,在儿童保护救助方面存在诸多漏洞。
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目前中国福利制度的建设水平总体上尚处于“嵌入型”的状态,这也导致了在社会福利制度的单独序列中缺乏独立的儿童福利制度,针对儿童群体更多的是以救助型为主的制度设计。正如业内人士总结的那样,我们国家的儿童福利正面临“三无”的尴尬局面:即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法,没有专门的儿童福利专业化人才,没有普及的儿童设施规划。
虽然我们国家也在1992年制定了《未成年人保护法》,并且从不同层面制定了对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条。但对于父母监护不到位的惩罚和如何解决后续的监管问题,政府公共机构在此过程中该承担哪些责任,如何保证各个监管链条不“掉链子”,法律文本中并没有明确细致的表述。类似“有关部门”、“协同解决”之类的语焉不详的表达让所有应该承担相应社会监护责任的部门都找到了推卸责任的理由——责任主体不明确是很多部门踢皮球的原因,也是造成一些儿童安全悲剧的原因。比如这次的南京饿死儿童的事件,我们不能说社区和派出所民警没尽到责任,但我们也找不到造成儿童饿死的具体责任人,除了这对小姐妹的父母,或许熟知这个家庭的人都要在心底对这两个儿童说一句“对不起”……
在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设置方面,笔者认为现在已经完全有必要从国家机构的层面来设置一个专门的儿童保护机构,用常设和专门机构来推进各项儿童福利和保护救助工作。中国青年政治学院青年发展研究院院长陆士桢曾公开呼吁:成立副部级的儿童局,全面负责政策的制定、儿童综合协调、儿童保护及发展等工作,笔者认为这是完全有必要的。
在专业机构设置方面,美国给我们诸多借鉴。自20世纪90年代初,美国通过立法设置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将儿童保护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职能范围。处于最上层的机构是联邦政府的儿童与家庭局,它隶属于美国卫生和公共服务部。正是从国家机构最高层面指导和推动州、县以及各个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所以美国的儿童保护反应机制可以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个案,都能够在最短时间内获得自上而下的最大程度的政府关注和支持。我们国家的儿童福利和儿童保护救助多分散在民政和妇联等部门,因为现实的诸多原因,这些部门在强力推进儿童福利的落实以及对流浪和缺乏监护的儿童进行社会救助时,往往显得捉襟见肘,力不从心,这也是一些部门在面对类似问题“踢皮球”的深层原因。
另外,在儿童保护和救助的公民参与意识上,我们国家和欧美国家也有很大差距。大家都还记得电影《刮痧》中的那对中国夫妇面对美国司法部门的指控,百口难辩。虽然这部电影反映的是中美两国在文化观念上的差异,但影片中女护士看到丹尼斯背上的伤痕之后二话不说拿起电话就报警的镜头还是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积极的公民参与意识让美国儿童处在一个全民都有监护责任的大环境中,而我们国家因为一些传统观念的影响,认为打骂孩子是人家的家务事。因此,保护儿童安全还需要政府从倡导公民参与开始,让每个人都自觉地成为身边儿童的监护人。
我们常说,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因为他们在成年之后是这个国家的中坚,未来还很遥远,还是让我们先许给这些儿童一个安全、幸福、快乐的今天和明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