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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与技术经济的迅速发展,公司治理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由原来的被动发展逐渐向创新发展转型。企业在充分了解自身发展现状的前提下,分析自身所处的行业、发展阶段、战略目标,并以此为依据来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需求的公司治理制度,从而提高公司治理效率,在这种背景下,合伙人制度应运而生。目前高盛、阿里巴巴和万科这三家公司均实行了各具特色的合伙人制度,本文选取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进行研究,一方面是因为阿里巴巴在中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有一定的影响力,对其进行研究可以为发展迅速的电商领域乃至整个科技创新型企业带来一定的借鉴意义;另一方面是因为在这三家合伙人制度中,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在公司治理层面带来的成效是最为明显的,也最具创新价值。本文将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作为研究对象,并对之进行了各个方面的剖析。首先对阿里巴巴集团以及其推行的合伙人制度进行了介绍,并将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与双重股权制度进行比较,认为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是一种创新的公司治理制度,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其次对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展开了三个方面的分析:一是采用该制度治理的动因,二是采用该制度治理的效果,三是该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在对公司治理的效果进行分析时,本文建立了一个全方位的公司治理评价体系,主要对内部的公司治理质量和外部的公司治理绩效进行分析。公司治理质量方面涉及到股权结构、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员工激励四个因素;公司治理绩效方面涉及到财务绩效、创新能力两个因素。经分析认为阿里集团在实施合伙人制度后的确给集团在公司治理层面上带来了极大的成功。本文基于客观角度认为阿里巴巴合伙人制度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中小股东利益可能受损、大股东可能重新夺得控制权、合伙人内部管理的透明度较差等几个方面。针对此,本文也给出了相应的完善建议:第一,建立完善普通小股东利益保护制度;第二,加快出台相关表决权限规范的法律;第三,加大对合伙人的监督力度;以期能够对合伙人制度加以改进,使其更完善。最后希望通过借鉴合伙人制度实施后的成功经验,也能为其他科技创新型企业的公司治理带来一些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