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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正处于高质量发展阶段,扩大服务业的开放能够加快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融合发展,培育国际竞争的新优势和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的新引擎。全球价值链的深入发展使得国际经贸规则面临重构的趋势,服务贸易新规则日益由“边境间”措施向“边境内”措施转变。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也决定了服务贸易障碍不可能沿用传统的关税、配额等边境间措施,而更多的表现为一国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在寻求服务业的有效开放时,究竟实施怎样的边境内措施,以及制定的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产生了怎样的影响?以上问题的解决对实现服务业的有效开放和服务贸易的高质量增长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世界范围内各国服务业市场结构普遍存在寡头垄断竞争,以及服务交易往往面临高度的信息不对称,一些国内监管措施能够克服上述服务市场失灵现象。相反,严格的、低效的边境内措施同样对服务贸易构成障碍。区别于现有单纯分析开放或管制对贸易影响的研究,本文率先提出服务业“适度开放与有效管制”相结合的政策框架,有利于实现服务业对外扩大开放和对内加强监管之间的平衡。不同于主流文献采用服务贸易额等“事后间接”指标衡量服务业开放,本文系统分析的边境内措施是衡量服务业开放的“事前直接”指标。另外,归纳分析不同政策领域、服务业市场管制和不同服务贸易提供模式等视角的边境内措施,并构建不同层级的边境内措施指标开展国际比较。实证分析主要选取OECD-STRI和OECD-PMR指标,从不同方面检验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总量和质量影响。本文总共由四部分,九章内容组成。第一部分包括第1章和第2章。第1章为导论,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和意义,第2章对服务业开放政策、衡量指标以及服务业开放对服务贸易影响的文献进行评析,指出现有文献的不同分析视角和主要内容。第二部分为本文的理论分析,包括第3、4、5章。第3章对边境内措施的概念进行界定,并提出服务业“适度开放与有效管制”政策框架,分析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作用机制,并结合垄断竞争模型分析边境内措施差异性对服务贸易的影响。第4章重点归纳分析“外资进入”、“自然人流动”、“竞争障碍”、“其它歧视”、“监管透明”不同政策领域,以及“跨境交付”、“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等服务提供模式视角的边境内措施内容和特征,并构建各层级的边境内措施指标用于第5章服务业开放不同方面的国际比较。第三部分为实证分析,包括第6、7、8章。第6章实证分析不同政策领域、不同类型国家以及不同要素密集型行业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的差异性影响。考虑到不同国家对边境内措施要求不同,第7章实证分析了国家间边境内措施差异性对服务贸易的影响。除考虑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贸易数量的影响外,第8章实证分析边境内措施对服务质量的影响。第四部分为第9章本文的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以及研究不足和研究展望。通过理论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到的结论主要有:(1)服务业开放的特殊性决定了边境内措施寻求的是降低管制(减少市场进入壁垒和服务运营障碍)和有效管制(促进公平竞争和加强监管)双向过程的综合。不同政策领域和贸易提供模式涵盖的边境内措施存在差异,其中,“竞争障碍”是边境内措施数量最多的领域,相比而言,“监管透明”领域涵盖的边境内措施数量较少,表明为克服市场失灵的有效管制措施相对不足,而影响市场竞争和外资进入的边境内措施是管制的重点。另外,超过70%的边境内措施是针对模式3“商业存在”做出的限制,而针对模式4“自然人移动”的边境内措施相对缺乏。(2)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限制程度存在差距,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边境内措施的贸易限制普遍高于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当前发展中国家重视在外资进入、竞争障碍和其它歧视领域中的限制,而在自然人流动和监管透明领域制定的边境内措施限制较少,而发达国家重视竞争障碍、自然人流动和监管透明领域的管制,对外资进入领域限制较少。(3)服务业开放的边境内措施对双边服务贸易存在显著的负向影响,其中,服务进口国STRI对服务贸易的阻碍程度高于服务出口国STRI,另外,“竞争障碍”政策领域STRI对双边服务贸易阻碍作用最严重。相对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服务贸易更容易受到边境内措施影响,相对劳动密集型行业而言,知识和技术密集型行业贸易更容易受到边境内措施的负向影响。另外,基于“答案”原则的STRIH对双边服务贸易阻碍程度高于基于“得分”原则的STRIH。一国整体市场管制放松的服务业开放对服务出口复杂度提升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贸易投资障碍”领域的管制放松对服务出口复杂度提升作用依次大于“政府控制”和“企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