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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的自然主义德育思想是对所处时代德育思想、教育思想乃至整个社会思想的超越。基于18世纪欧洲启蒙运动的社会大背景和坎坷的成长经历,卢梭的自然主义德育思想有其独特意义。他一方面深受以往学者洛克、霍布斯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对它们作了修正和发展。因此,以其最突出的作品《爱弥儿》中自然人向社会人的过渡过程,以及儿童成长为成人的过程交织成一条主线,分析卢梭的自然主义德育思想。卢梭并没有刻意去建构一套道德教育理论体系,他的诸多自然主义德育思想都基于且体现在他对自然主义哲学的论述和人性本善的阐释中。因此,最好的方法是去熟悉他的自然主义视野和人性论。从二者出发,了解卢梭眼里道德的应然状态。卢梭的道德教育思想是一种自然主义的德育思想。但是,要警惕陷入自然人性与道德形成相混淆的误区,人性是先天的,道德是后天的。性善论是卢梭自然主义道德观的基础,指导人如何从本能之善到道德之善。卢梭对所处时代的批评不是针对科学与文明本身,而旨在解决人之道德,人之幸福生活的问题。当今科学与文明的发展带来了人性的异化与道德的异化,人失去自主性、真实性和自由性,德育则变得依附化、失本化、功利化。卢梭在这种现状下指出了德育的重要性和紧急性,解读卢梭的对时代的批判和解决之道后发现,卢梭对教育的论述中已经包含了一种自然主义德育的构想,这种德育以“自然性”为核心,有自身的独特性,自由性。卢梭的自然主义德育之“德”是其德育的内容和范围,主要包括道德的两大方面,道德中的政治范畴,道德中的情感范畴。侧重公共制度的政治与个人温情的情感看似不相干甚至两立,其实都基于人性,或者说人性中的一个实体“自爱”。基于这一实体,人性可以发展成“自私”和“爱他人”——一种天然的同情心,相应的道德可以发展成善和恶。道德是社会的,卢梭德育的政治范畴在社会利益和个人利益中找到了平衡;道德是合乎人性的,卢梭德育的情感范畴在情感判断与价值判断中找到了平衡。卢梭的自然主义德育之“育”是其德育外在教育形式或形态。卢梭对育的阐释通过一系列爱弥儿的成长案例完成,这些案例绝非偶然的具体事件,卢梭也绝非在告知具体操作方法,这些案例的原理完全契合自然主义德育的根本理念。卢梭的重要任务是培养一种自然道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