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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88年国家计委与日本通产省签署的有关协议,经中日双方商定,第九次中日稀土交流会议于1997年10月22日至28日在东京举行。会期7天。 一.本次交流会的开法和主题 根据1988年签定的协议,本次交流会仍然沿袭官民结合的方式。中方组成了以国家计委为主体的10人官方代表团,团长文开元;组成了由学者、专家以及各地稀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