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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李玉是明末清初著名的戏曲作家,亦是当时活跃于曲坛的“苏州派”的代表人物。以清朝建立为节点,可以将他的创作分为两个时期,前期多表现世态人情,后期则着眼于历史兴亡。《占花魁》取材自冯梦龙编订的《警世恒言》中《卖油郎独占花魁》的故事,并在其中融入了自己对社会现实的思考,历来被视为他前期创作的代表作之一。根据当前的研究结果,学者们对“情”与“理”的关系解释纷纭。本文在与原作的对比中,对其叙述层次进行重新讨论,并尝试运用儒家思想解构作者的创作意图,研究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李玉的戏曲创作对现世不当文风的纠正以及新思潮与传统价值观的融合的表现。
关键词:《占花魁》 ;叙事结构 ;思想表现;儒家观念
作者简介:王婉君(1998-),女,汉族,山东青岛人,山西大学文学院在校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J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30--02
首先,在全文的整体把握上,以王春晓提出的“生线”、“旦线”、“时局线”、“小人物线”四线交合推进最为经典[1]。如果暂时转移结构主义的视角,而从情节发展的结构来看,可分为三大部分。再者,对于李玉的思想解读,普遍认为其揭露了封建统治弊端,讴歌市民阶层的真善美现象,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情与理的关系,有人认为情理相融,合为双美,也有人指出重理轻情,情服从于理。本文尝试用儒家观点探求二者之间的联系,并构建与传统价值观念的桥梁。
一.三段式叙事结构:以生旦间的交际为节点
与冯梦龙《卖油郎独占花魁》相比较,李玉在创作时加入大量关于时局动态,战争场面的描写,刻画了秦良与刘豫一忠一奸相互对立的形象。在市民描写中,也增添了苏翠儿、沈仰桥、许瞻云这些正面形象,将他们单独拿出来作为分别的叙事脉络固然条理清晰,有益于文本分析,但我们不妨以生旦二角为基点,整体研究作品的层次结构。
作品名为《占花魁》,而直至第十二出《一顾》,秦种才第一次见到花魁娘子。因此第一出至第十二出,可视为文章的第一层:交代生旦二人的出身,详细说明他们的悲惨遭遇,即秦种寻父未果,卖油谋生;瑶琴诱拐为妓,寻死被劝,中间穿插沈苏夫妇受许瞻云馈赠得以重逢。从内容上看几乎所有人的命运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后文的叙述设置铺垫。从十四出至二十出,是第二层:秦良战胜奸臣刘豫,沈苏二人除掉恶人卜巧,生旦二人感情升温,故事发展到这里逐渐清晰。二十三出至结尾,他们彼此爱慕,终于结合,随之引出与亲人重逢的大团圆结局。在以上的划分中,十三出和二十一出作为战争描写出现,没有归入到任何一个层次。十三出《北还》写秦良深陷敌阵,侥幸逃脱,在二十一出《剿伪》中他则作为将领击败刘豫,立下赫赫战功。作者在写完生旦间的交遇后,紧接着便是对于时局的表述,这其中一定蕴含着作者深刻的立意,即生旦间的故事绝对不能忽略朝代更迭之际的大环境。
总体来说,可以认为十二出,十四出,二十出与二十三出,是各层次的节点,作者在各层次间详细叙其他事件的发展、高潮与结局,逻辑清晰,思路缜密,读者既流连于生旦间的爱情,也会注意到作者刻意突出的细节之处。
二.儒家思想的新阐释:情理关系的表现
清代焦循《剧说》记载了李玉的身世“元玉系申相国家人,为孙(一作申公子)所抑,不得应科试,因著传奇以抒其愤,而‘一、人、永、占’尤盛传于时。”申相国是时任内阁首辅的申时行,前人考证李玉的父亲为申家奴仆,亦创作戏曲。由此来看,李玉出身底层知识份子,成长与官宦之家,自幼受儒家文化的熏染,这使得他在广泛接触下层民众的同时,始终秉持着忧思家国兴亡的道德精神。他在年轻时,对于改变自己的命运怀有深切的希望。这是不容忽视的一点,以下将结合传统儒家思想,从两个方面尝试进行分析。
1.“礼”与“理”
上文提到文本中增入大量战争场面的描写,在刘豫和秦良的对比中,给人造成一种强烈的冲击感。作者赋予秦良在朝为官的背景,抬高其社会地位,便于融入对家国大事、历史兴亡的进一步叙述。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儒家和谐社会的理想,在文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从开篇描写战争开始,但凡有秦良出场,便有歌颂君恩、誓死报国的段落。秦种生于斯,又学于诗书[2],因此他在遇见美娘后,心生爱慕却始终保持理性的态度。
明末反对程朱理学的潮流在文学各领域已是如火如荼,但宋儒的观点和传统儒家学说存在显著差异,李玉也清晰地认识到在这股潮流中裹挟着一些粗俗不堪,臻于末流的东西,便强烈呼唤传统价值观念的重生。秦种是在“礼”的约束下成长起来,这在作者看来不是什么坏事,这种理性意识成为故事圆满结局的关键。反过来看,这大概也是作者改变主人公家庭背景的原因,在古代,只有士大夫阶层能够接受这种教育,蕴含着李玉早年的经历和希望。因此历来有研究者批判李玉作品中浓厚的道学气,实际正是这种诲人不倦的教导构成了其思想艺术的核心。
2.“仁”与“情”
“仁”与“礼”在孔子观点中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我们不能不思考在《占花魁》中,各家所讨论的与“理”相对的“情”,与“仁”的内在关照。
首先应当认识到孔子的主张是在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这与小说中和作者所处坏境颇为相似。封建制度渐露弊端,异族入侵中原,“礼”的约束作用持续崩溃,士大夫阶层尚且做不到忠肝义胆,那么市民阶层又该何去何从?但大量正面下层人物形象出现在该剧中,其中的原因亦可以从传统儒家观点着手分析。
秦种对于误落风尘的瑶琴一见倾心,瑶琴也认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生旦间温情脉脉,已成佳话。市民层面上,许瞻云帮助沈仰桥夫妇团聚,饭店老板在秦种走投无路时赠予他卖油家当,这些都体现了仁义。传统儒学中阐发的“仁”,肯定了世俗生活和身心需求的合理性,内化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的心理模式。文中所体现的“情”,可以认为是“仁”作用于心理,产生积极的诉求,乱世之中,制度松弛,但依然有人不放任情感,不抛弃道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救人于水火之中。这与冯梦龙强调的“帮衬”大异其趣,不仅是沦落的公子小姐,也包括普通的市民百姓,他们得不到上层阶级“礼”的教化,但生动诠释了“仁”作用于感情而展现出的真实动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礼”对人的道德约束是不能持久的,而“仁”却能申发“理”与“情”,从这个角度看,这二者之间并没有谁依附于谁的关系,而是共同作用于人心。这种熠熠生辉的市民精神和道德意识,反映了作者本身一以贯之的信仰,在阅读中,我们更应该体会其中蕴藏的儒家温柔敦厚的劝诫。
总体上,就文本中体现的“情”与“理”的关系而言,可以解释为儒家“冷静而温存的中庸之道”[3],用理性精神来引导情欲。具體来说,“理”外化于“礼”,“仁”作用于“情”。李玉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科举,但他从未怀疑过幼年接受的正统教育,即使在清朝建立,更无出仕之心后,也没有放弃关注社朝政军事,创作了如《清忠谱》等不朽名作。
李玉所处的明朝末年,个性解放思潮遭受打击却从未停息,文学领域关于复古与主情的讨论十分激烈,诗文领域的后七子与公安派、竟陵派,戏曲领域的汤沈之争,作者看到了他们各自的优劣,于是各取所长,在性情的抒发上饱满而节制,同时也体现出对音律的尊重,形成雅俗共赏的艺术效果。因此,李玉其实是当时集各家之长的戏曲家,用传统儒家思想去度量这个人情社会,融合人人喜闻乐见的故事,加以合适的曲韵曲调,用自己的方式维护着贵族精神。《占花魁》仅仅是代表作之一,但依然能窥见作者高超的叙事艺术和深刻的思想情怀。
参考文献
[1]王春晓《李玉<占花魁>研究》,《四川戏剧》2010年第1期
[2]任青《试论李玉婚恋传奇中“重理轻情”现象及其积极意义——以<永团圆><占花魁>为例》,《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3]周国鹃《试论李玉“一人永占”艺术特色》,《苏州大学学报》2003年1月30日
[4]《李玉戏曲集》,李玉著,陈古虞,陈多,马圣贵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5]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8年6月北京第一版
[6]《明清戏曲史·读曲小识》卢前著,中华书局出版,2014年9月第一版
[7]《明清曲谈·戏曲笔谈》赵景深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8月第一版
关键词:《占花魁》 ;叙事结构 ;思想表现;儒家观念
作者简介:王婉君(1998-),女,汉族,山东青岛人,山西大学文学院在校大学生。
[中图分类号]:J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8)-30--02
首先,在全文的整体把握上,以王春晓提出的“生线”、“旦线”、“时局线”、“小人物线”四线交合推进最为经典[1]。如果暂时转移结构主义的视角,而从情节发展的结构来看,可分为三大部分。再者,对于李玉的思想解读,普遍认为其揭露了封建统治弊端,讴歌市民阶层的真善美现象,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点就是情与理的关系,有人认为情理相融,合为双美,也有人指出重理轻情,情服从于理。本文尝试用儒家观点探求二者之间的联系,并构建与传统价值观念的桥梁。
一.三段式叙事结构:以生旦间的交际为节点
与冯梦龙《卖油郎独占花魁》相比较,李玉在创作时加入大量关于时局动态,战争场面的描写,刻画了秦良与刘豫一忠一奸相互对立的形象。在市民描写中,也增添了苏翠儿、沈仰桥、许瞻云这些正面形象,将他们单独拿出来作为分别的叙事脉络固然条理清晰,有益于文本分析,但我们不妨以生旦二角为基点,整体研究作品的层次结构。
作品名为《占花魁》,而直至第十二出《一顾》,秦种才第一次见到花魁娘子。因此第一出至第十二出,可视为文章的第一层:交代生旦二人的出身,详细说明他们的悲惨遭遇,即秦种寻父未果,卖油谋生;瑶琴诱拐为妓,寻死被劝,中间穿插沈苏夫妇受许瞻云馈赠得以重逢。从内容上看几乎所有人的命运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后文的叙述设置铺垫。从十四出至二十出,是第二层:秦良战胜奸臣刘豫,沈苏二人除掉恶人卜巧,生旦二人感情升温,故事发展到这里逐渐清晰。二十三出至结尾,他们彼此爱慕,终于结合,随之引出与亲人重逢的大团圆结局。在以上的划分中,十三出和二十一出作为战争描写出现,没有归入到任何一个层次。十三出《北还》写秦良深陷敌阵,侥幸逃脱,在二十一出《剿伪》中他则作为将领击败刘豫,立下赫赫战功。作者在写完生旦间的交遇后,紧接着便是对于时局的表述,这其中一定蕴含着作者深刻的立意,即生旦间的故事绝对不能忽略朝代更迭之际的大环境。
总体来说,可以认为十二出,十四出,二十出与二十三出,是各层次的节点,作者在各层次间详细叙其他事件的发展、高潮与结局,逻辑清晰,思路缜密,读者既流连于生旦间的爱情,也会注意到作者刻意突出的细节之处。
二.儒家思想的新阐释:情理关系的表现
清代焦循《剧说》记载了李玉的身世“元玉系申相国家人,为孙(一作申公子)所抑,不得应科试,因著传奇以抒其愤,而‘一、人、永、占’尤盛传于时。”申相国是时任内阁首辅的申时行,前人考证李玉的父亲为申家奴仆,亦创作戏曲。由此来看,李玉出身底层知识份子,成长与官宦之家,自幼受儒家文化的熏染,这使得他在广泛接触下层民众的同时,始终秉持着忧思家国兴亡的道德精神。他在年轻时,对于改变自己的命运怀有深切的希望。这是不容忽视的一点,以下将结合传统儒家思想,从两个方面尝试进行分析。
1.“礼”与“理”
上文提到文本中增入大量战争场面的描写,在刘豫和秦良的对比中,给人造成一种强烈的冲击感。作者赋予秦良在朝为官的背景,抬高其社会地位,便于融入对家国大事、历史兴亡的进一步叙述。 “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是儒家和谐社会的理想,在文本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从开篇描写战争开始,但凡有秦良出场,便有歌颂君恩、誓死报国的段落。秦种生于斯,又学于诗书[2],因此他在遇见美娘后,心生爱慕却始终保持理性的态度。
明末反对程朱理学的潮流在文学各领域已是如火如荼,但宋儒的观点和传统儒家学说存在显著差异,李玉也清晰地认识到在这股潮流中裹挟着一些粗俗不堪,臻于末流的东西,便强烈呼唤传统价值观念的重生。秦种是在“礼”的约束下成长起来,这在作者看来不是什么坏事,这种理性意识成为故事圆满结局的关键。反过来看,这大概也是作者改变主人公家庭背景的原因,在古代,只有士大夫阶层能够接受这种教育,蕴含着李玉早年的经历和希望。因此历来有研究者批判李玉作品中浓厚的道学气,实际正是这种诲人不倦的教导构成了其思想艺术的核心。
2.“仁”与“情”
“仁”与“礼”在孔子观点中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我们不能不思考在《占花魁》中,各家所讨论的与“理”相对的“情”,与“仁”的内在关照。
首先应当认识到孔子的主张是在礼崩乐坏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的,这与小说中和作者所处坏境颇为相似。封建制度渐露弊端,异族入侵中原,“礼”的约束作用持续崩溃,士大夫阶层尚且做不到忠肝义胆,那么市民阶层又该何去何从?但大量正面下层人物形象出现在该剧中,其中的原因亦可以从传统儒家观点着手分析。
秦种对于误落风尘的瑶琴一见倾心,瑶琴也认为“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生旦间温情脉脉,已成佳话。市民层面上,许瞻云帮助沈仰桥夫妇团聚,饭店老板在秦种走投无路时赠予他卖油家当,这些都体现了仁义。传统儒学中阐发的“仁”,肯定了世俗生活和身心需求的合理性,内化为对自己的道德要求的心理模式。文中所体现的“情”,可以认为是“仁”作用于心理,产生积极的诉求,乱世之中,制度松弛,但依然有人不放任情感,不抛弃道德,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救人于水火之中。这与冯梦龙强调的“帮衬”大异其趣,不仅是沦落的公子小姐,也包括普通的市民百姓,他们得不到上层阶级“礼”的教化,但生动诠释了“仁”作用于感情而展现出的真实动人。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礼”对人的道德约束是不能持久的,而“仁”却能申发“理”与“情”,从这个角度看,这二者之间并没有谁依附于谁的关系,而是共同作用于人心。这种熠熠生辉的市民精神和道德意识,反映了作者本身一以贯之的信仰,在阅读中,我们更应该体会其中蕴藏的儒家温柔敦厚的劝诫。
总体上,就文本中体现的“情”与“理”的关系而言,可以解释为儒家“冷静而温存的中庸之道”[3],用理性精神来引导情欲。具體来说,“理”外化于“礼”,“仁”作用于“情”。李玉因为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科举,但他从未怀疑过幼年接受的正统教育,即使在清朝建立,更无出仕之心后,也没有放弃关注社朝政军事,创作了如《清忠谱》等不朽名作。
李玉所处的明朝末年,个性解放思潮遭受打击却从未停息,文学领域关于复古与主情的讨论十分激烈,诗文领域的后七子与公安派、竟陵派,戏曲领域的汤沈之争,作者看到了他们各自的优劣,于是各取所长,在性情的抒发上饱满而节制,同时也体现出对音律的尊重,形成雅俗共赏的艺术效果。因此,李玉其实是当时集各家之长的戏曲家,用传统儒家思想去度量这个人情社会,融合人人喜闻乐见的故事,加以合适的曲韵曲调,用自己的方式维护着贵族精神。《占花魁》仅仅是代表作之一,但依然能窥见作者高超的叙事艺术和深刻的思想情怀。
参考文献
[1]王春晓《李玉<占花魁>研究》,《四川戏剧》2010年第1期
[2]任青《试论李玉婚恋传奇中“重理轻情”现象及其积极意义——以<永团圆><占花魁>为例》,《广西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1期
[3]周国鹃《试论李玉“一人永占”艺术特色》,《苏州大学学报》2003年1月30日
[4]《李玉戏曲集》,李玉著,陈古虞,陈多,马圣贵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12月版
[5]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2008年6月北京第一版
[6]《明清戏曲史·读曲小识》卢前著,中华书局出版,2014年9月第一版
[7]《明清曲谈·戏曲笔谈》赵景深著,复旦大学出版社,2015年8月第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