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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土地是农民重要的生产工具。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是当前创新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重要途径,也是推经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方法。本文中主要介绍了以霍邱县三流乡曹墩村为试点建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和运营还有取得的成就。
[关键词]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农村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8-0032-02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是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如何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跳出现有土地流转模式,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同时开辟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有效地缓解社会化大市场与农民小规模生产之间日益突出的供求矛盾,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霍邱县三流乡曹墩村采取以“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方式,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带领农民,共闯市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土地统一规模经营、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布局品种、统一销售、统一股份联产保底二次分红“六统一”,实现农民变股民、分散变合作、空壳变实体、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及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背景
三流乡曹墩村毗邻312国道线,共10个组,农户数912户,农业人口3400人,农村劳动力2288人,耕地面积6153亩,农业人均耕地面积1.81亩。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856元。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曹墩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附程度下降,大多数农民已经从土地上分离出来,80%以上的村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不再留恋耕种承包的土地,迫切要求将土地流转出去,从事二、三产业,获取更多的收入;种地劳动力缺乏,全村全年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达1945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5%,耕地无人耕种,长期撂荒,面积达1100余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7.9%,浪费了耕地资源;种地效益较低,农民分散耕种承包地,亩产值不超过1700元,制约了农民增收。三流乡和曹墩村两委针对该村状况,于去年11月,积极引导该村130余户农户根据自愿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现该社有社员300余户、1100余人,入股土地面积2000余亩。
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与管理
1.合作社的运作方式
曹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和保障流转土地农户收益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和本村组农户土地承包权、劳动力等入股,引导经营业主以现金、资产、技术入股,折价量化为股份,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它以股份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入股业主按入社股份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2.合作社的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
2.1股权设置。土地股权以享有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为单位设置;其他股权按投入劳务、现金、资产、技术等的单位(农户)折价量化设置。
2.2股份量化。各农户入股到合作社的土地面积作为该农户在合作社中的入股份额,每亩为一股,股权只登记面积,暂时不作价评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股份按农户入股土地总面积计算,每10亩为一股;农户投入劳务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业主投入现金、资产、技术等分别按每500元折算为一股。参与合作社年度剩余盈余分红。
2.3股权的期限。土地、劳务、现金、资产、技术等入股期限至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继承。经理事会同意可以在本社内部转让。
3.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3.1经营与分配。由合作社将入股的土地自主经营或出租给农业企业、种植大户耕种,每年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农户入股土地保底租金后,其剩余盈余按股进行分红。农户入股土地保底租金按每亩500元计算。
3.2监督与管理。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凡章程中规定需要经股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必须组织召开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通过的就干,通不过,但认为确实可以做的,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说服教育工作,以获取股民的认同后再干;确实通不过的,就不干。二是按期公开财务。合作社于每季度末对本社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按照规定内容、程序、方式进行公开。
三、主要做法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首先是要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的思想;二是开好党员、村民组长会议,统一党员、组长的思想认识;三是开好村民代表会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意义目的。同时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村民掌握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有关政策和积极意义。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1组建筹备小组。由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5人以上组成,在县农委和乡政府的指导下,履行合作社筹建期间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2.2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农户的思想状况,收集、整理二轮土地承包的有关资料,搞清土地入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核实人口、土地的数量,按户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权属。
2.3将农户入社的土地、投劳和村组集体、业主投入土地、资金、资产、技术折价量化为股份,按投入对象分户建立《股份台帐》。 2.4签订入股协议。按照“入股自愿”的原则,先由农户、业主书面申请入社,再由合作社与各自愿入股的农户、业主签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入股协议》书,入股期限统一到二轮承包期末。并将《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民入股清册》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5、制订章程草案。结合该村实际,充分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制订《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并在广泛征求社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3.召开大会,宣告成立
召开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讨论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和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宣告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经审核后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证》由合作社发放到社员手中。
4.规范运作,力求实效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理事会根据《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合理配制土地资源,认真开展土地经营,实行民主管理,积极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
四、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靠分散经营的农民已远远不够,客观上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不仅是农民的迫切需求,也是农业产业化的客观需要。曹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该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纷纷响应,多数农户已经将承包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入股率达到90%。使农户零星分散耕种的土地连片集中,实现了农业规模经营。目前,合作社的全部土地己分别被10个企业(大户)租赁,从事蔬菜、粮食、畜禽养殖生产经营,优化了该村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了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土地股份化使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脱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获取更多的收入。该村已有80%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剩余的劳动力则由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业企业、种养业大户协商,返聘到农业企业(大户)打工,目前有200多人在土地经营业主处务工,全村已有85%以上的劳动力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农业企业中去。
3.促进了村组集体和农民增收
农民以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合作社为土地流转的载体,聚集土地,通过合作形式进行生产经营,它把一家一户的土地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体,并担负起对土地流转农户的管理职能,符合农村发展的实际。为村组集体和农民带来了更多实惠和更高的土地收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合作社的土地、资金、资产、技术等通过量化股权,参与合作社剩余盈余分配,获得的收益,扭转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空壳”现象,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增加了入社农民收益,一是农民从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较为稳定的土地入股保底收益500元/亩?年外,合作社根据收益情况还将有红利分配,与原来自己经营种植相比,种植粮食净收入为350元/亩?年,每亩土地可增收150多元/亩,并且省去了种地成本。二是“返聘”到农业企业(大户)打工的农民还可获得800~1200元/月的收入。三是使农民更安心地从事二、三产业,获得外出务工收入。目前,合作社已经将社员入股的土地全部出租,租金都在700元/亩?年以上,以后还将逐年递增,预计2013年社员从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的保底和红利收入达240多万元。
4.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变革
“股份 合作”、“底金 分红 劳务收入”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改进生产经营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有益探索。
五、几点体会
1.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因地制宜,顺应民意
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民将土地入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而曹墩村的广大村民都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流转的愿望,我们就可以从农民的意愿出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调动农民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积极性。
2.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保障农民收益
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的租金收入,将全部进行股份分红,让农民吃了定心丸,让农民觉得这样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为剩余劳动力寻找出路
曹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以后,合作社一方面为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提供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向土地租赁的农业企业、大户介绍本村劳动力用工,目前曹墩村的劳动力就业率达98%以上。
参考文献
[1] 杨桂云. 规范与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流转模式研究[D].中南大学,2012.
[2] 张笑寒.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解析与实证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7.
[3] 卢学锋. 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D].江苏大学,2007.
[关键词]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 农村经济发展
[中图分类号] F32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3)08-0032-02
加快农村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发展是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如何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前提下,跳出现有土地流转模式,激活农村生产要素,满足广大农民对土地收益的最大化,同时开辟现代农业发展空间,有效地缓解社会化大市场与农民小规模生产之间日益突出的供求矛盾,解决政府“统”不了、部门“包”不了、单家独户“干”不了的难题。霍邱县三流乡曹墩村采取以“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方式,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形成利益共同体,带领农民,共闯市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探索出了一条农村土地统一规模经营、统一规划、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布局品种、统一销售、统一股份联产保底二次分红“六统一”,实现农民变股民、分散变合作、空壳变实体、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农村经济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一、基本情况及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背景
三流乡曹墩村毗邻312国道线,共10个组,农户数912户,农业人口3400人,农村劳动力2288人,耕地面积6153亩,农业人均耕地面积1.81亩。2012年农民人均纯收入5856元。
随着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曹墩村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发展,农民对土地的依附程度下降,大多数农民已经从土地上分离出来,80%以上的村民外出务工经商,农民不再留恋耕种承包的土地,迫切要求将土地流转出去,从事二、三产业,获取更多的收入;种地劳动力缺乏,全村全年长期外出务工经商劳动力达1945人,占劳动力总数的85%,耕地无人耕种,长期撂荒,面积达1100余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7.9%,浪费了耕地资源;种地效益较低,农民分散耕种承包地,亩产值不超过1700元,制约了农民增收。三流乡和曹墩村两委针对该村状况,于去年11月,积极引导该村130余户农户根据自愿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价入股,成立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现该社有社员300余户、1100余人,入股土地面积2000余亩。
二、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运行与管理
1.合作社的运作方式
曹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和保障流转土地农户收益的基础上,由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为解决家庭承包经营土地零星分散、效益不高、市场信息不灵等问题,自愿联合、民主管理,坚持“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土地所有权和本村组农户土地承包权、劳动力等入股,引导经营业主以现金、资产、技术入股,折价量化为股份,集中统一规划、统一经营。它以股份制为基本形式,实行“三权分离”,即村集体拥有土地所有权,农民拥有土地承包权,合作社拥有土地经营权;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的管理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入股业主按入社股份从合作社获取分红收益。
2.合作社的股权设置和股份量化
2.1股权设置。土地股权以享有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为单位设置;其他股权按投入劳务、现金、资产、技术等的单位(农户)折价量化设置。
2.2股份量化。各农户入股到合作社的土地面积作为该农户在合作社中的入股份额,每亩为一股,股权只登记面积,暂时不作价评估;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所有权股份按农户入股土地总面积计算,每10亩为一股;农户投入劳务和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业主投入现金、资产、技术等分别按每500元折算为一股。参与合作社年度剩余盈余分红。
2.3股权的期限。土地、劳务、现金、资产、技术等入股期限至二轮土地承包期满,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继承。经理事会同意可以在本社内部转让。
3.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3.1经营与分配。由合作社将入股的土地自主经营或出租给农业企业、种植大户耕种,每年获得的收益,在扣除农户入股土地保底租金后,其剩余盈余按股进行分红。农户入股土地保底租金按每亩500元计算。
3.2监督与管理。一是坚持民主决策。凡章程中规定需要经股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理事会必须组织召开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通过的就干,通不过,但认为确实可以做的,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说服教育工作,以获取股民的认同后再干;确实通不过的,就不干。二是按期公开财务。合作社于每季度末对本社财务收支管理情况按照规定内容、程序、方式进行公开。
三、主要做法
1.宣传发动,统一思想
首先是要开好三个会议:一是开好村级班子成员会议,统一村党支部、村委会成员的思想;二是开好党员、村民组长会议,统一党员、组长的思想认识;三是开好村民代表会议,使村民代表充分了解实行土地股份合作的意义目的。同时利用村务公开栏、广播、印发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村民掌握土地股份合作制的有关政策和积极意义。
2.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2.1组建筹备小组。由村经济合作社成员及部分村民代表5人以上组成,在县农委和乡政府的指导下,履行合作社筹建期间的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2.2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农户的思想状况,收集、整理二轮土地承包的有关资料,搞清土地入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核实人口、土地的数量,按户登记造册,明确土地权属。
2.3将农户入社的土地、投劳和村组集体、业主投入土地、资金、资产、技术折价量化为股份,按投入对象分户建立《股份台帐》。 2.4签订入股协议。按照“入股自愿”的原则,先由农户、业主书面申请入社,再由合作社与各自愿入股的农户、业主签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其他)入股协议》书,入股期限统一到二轮承包期末。并将《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民入股清册》张榜公布,征求群众意见。5、制订章程草案。结合该村实际,充分体现“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制订《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并在广泛征求社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草案。
3.召开大会,宣告成立
召开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和监事会,讨论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章程》和合作社各项管理制度,宣告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经审核后的《土地股份合作社股权证》由合作社发放到社员手中。
4.规范运作,力求实效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理事会根据《合作社章程》的有关规定,合理配制土地资源,认真开展土地经营,实行民主管理,积极追求土地效益最大化。
四、取得的成效
1.促进了农业的规模化经营
随着农业产业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生产经营活动单靠分散经营的农民已远远不够,客观上需要越来越多的专业合作。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不仅是农民的迫切需求,也是农业产业化的客观需要。曹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后,该村土地经营制度的变革得到了广大村民的纷纷响应,多数农户已经将承包土地入股到合作社,入股率达到90%。使农户零星分散耕种的土地连片集中,实现了农业规模经营。目前,合作社的全部土地己分别被10个企业(大户)租赁,从事蔬菜、粮食、畜禽养殖生产经营,优化了该村农业种植结构,提高了土地规模经营效益。
2.促进了农村劳动力转移
土地股份化使大批农业劳动力从土地上脱离出来,从事二、三产业,获取更多的收入。该村已有80%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二、三产业中去,剩余的劳动力则由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业企业、种养业大户协商,返聘到农业企业(大户)打工,目前有200多人在土地经营业主处务工,全村已有85%以上的劳动力已转移到二、三产业和农业企业中去。
3.促进了村组集体和农民增收
农民以入股形式进行土地流转,以合作社为土地流转的载体,聚集土地,通过合作形式进行生产经营,它把一家一户的土地聚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充满活力的有机体,并担负起对土地流转农户的管理职能,符合农村发展的实际。为村组集体和农民带来了更多实惠和更高的土地收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合作社的土地、资金、资产、技术等通过量化股权,参与合作社剩余盈余分配,获得的收益,扭转了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空壳”现象,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同时增加了入社农民收益,一是农民从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较为稳定的土地入股保底收益500元/亩?年外,合作社根据收益情况还将有红利分配,与原来自己经营种植相比,种植粮食净收入为350元/亩?年,每亩土地可增收150多元/亩,并且省去了种地成本。二是“返聘”到农业企业(大户)打工的农民还可获得800~1200元/月的收入。三是使农民更安心地从事二、三产业,获得外出务工收入。目前,合作社已经将社员入股的土地全部出租,租金都在700元/亩?年以上,以后还将逐年递增,预计2013年社员从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的保底和红利收入达240多万元。
4.促进了农村土地经营机制的变革
“股份 合作”、“底金 分红 劳务收入”的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是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提高农业集约化、产业化、标准化水平和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形式,是创新土地流转机制、改进生产经营方式、深化农村改革的有益探索。
五、几点体会
1.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因地制宜,顺应民意
土地是农民赖于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农民将土地入股必须坚持自愿原则,而曹墩村的广大村民都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期流转的愿望,我们就可以从农民的意愿出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调动农民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积极性。
2.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保障农民收益
土地股份合作社获得的租金收入,将全部进行股份分红,让农民吃了定心丸,让农民觉得这样的农村土地经营方式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3.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必须为剩余劳动力寻找出路
曹墩村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以后,合作社一方面为剩余劳动力外出打工提供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向土地租赁的农业企业、大户介绍本村劳动力用工,目前曹墩村的劳动力就业率达98%以上。
参考文献
[1] 杨桂云. 规范与完善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流转模式研究[D].中南大学,2012.
[2] 张笑寒.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的制度解析与实证研究[D].南京农业大学,2007.
[3] 卢学锋. 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研究[D].江苏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