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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威廉·华兹华斯的诗《我孤独地游荡》及多萝茜·华兹华斯的一首自然诗《浮岛》的对比解读,分析男性自然书写与女性自然书写的不同特征,自然在不同的再现方式中的不同地位和形象,以及由此表现出的两性在面对自然、自然价值、自然与人的关系等命题时不同的思考和观点。笔者认为威廉·华兹华斯的《我孤独地游荡》反映出的水仙的价值是它之于人的审美和精神愉悦的价值,即自然的“为我”价值。而《浮岛》这首诗则展示了大自然造化于无形的"自为"的价值,以及诗人对于大自然内在秩序和规律的敬畏,从而表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