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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审计年鉴及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6-2014年全国各地方审计机关审计、经济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将不同年度的政府审计处理处罚执行率与后期相应的违规程度及后期处罚执行率进行对比,结果表明:上交财政执行率对被审计单位的后期违规行为及后一期的执行情况具有显著的威慑效应,而其他三种处理处罚执行情况效果不明显。文章有针对性的提出相关建议:审计制度的规范性、审计信息的公开化、违规处理处罚并重、落实审计整改力度、预算编制制度合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