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里的弄堂与陈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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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忽然黑下来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光是一样非常重要的东西。
  天已经黑了的时候我还没有睡;天已经大亮的时候,我躲在被窗帘紧闭的房子里,睁着眼睛看周围漆黑一片,于是开始做梦。
  昏黄灯光的布景,在好几条弄堂里头穿梭。那闪烁着的灯光还不是现在随处可见的路灯,只是旧矮房子里的那种裸露的灯泡。覆盖出来浅黄色的光晕。
  我开始猛烈地追逐着前方的黑影,距离我仅一步之遥,就好似哪怕我摆动腿脚的频率再快一秒,我就能看住它。可哪怕那一秒,就足以使这场追逐延长到许久以后。
  有时我会陡然醒来,留给我的是一堆黑影,就像小时候玩的棱镜,把东西都切分成好多好多类似的部分,而我的黑夜包裹着满满当当的黑影。
  即使我能够真真切切地感受到那种古老的弄堂阜已经不复存在,那种老式的阁楼与半洋不土的小高楼被挖掘机绞得只剩钢筋水泥的小土块。但是我每天每天只做这一个梦,就像我每天每天重复着同样一种生活,白天在家晚上活动,于是就在白天做梦,总是纠结着自己的夜晚为什么比白天长,忘却了这是自己深思熟虑后的选择。
  小时候外婆家的弄堂好像总是在我的记忆里挥之不去。尤其是墙根总是无处不在的青苔。在我肆意奔跑的童年里无限蔓延,却难以长成“爬山脚”式的藤蔓。它只长在能使人跌倒的地方,那个潮湿的阴冷的充满着阴暗的角落。
  下完雨之后,我们腿上、鞋子上全部沾满泥土。那会只有陈亦羽会穿上一双白色的帆布鞋,坐在他们家的门槛上,好像是在看书。而我们这群被放养了的孩子都在发了疯似的追逐玩耍。我常常会故意从陈亦羽家门前跑过,故意将脚步踩得特别重。
  因为每到这种时候,我们只能光着脚玩耍,奢侈的只是穿着一双袜子或者拖鞋。我们虽然顽皮,却仍旧不敢把平常穿的鞋子弄得满是泥巴。当然,其实我们曾经尝试过把鞋子浸满泥巴,那样只会引来父母的一顿责打,没有往常那样高高在上的高傲存在。
  于是我们把赤脚玩耍当成是一种习惯,发展到后来若是有人穿着拖鞋来参加我们的活动,我们会用眼神强制性使其脱鞋。
  不过我们只敢把王伯的家踩得到处都是泥。那时候每家每户几乎都有前门后门,到了夏天两边的门都是紧闭的。只有王伯的房子在一年四季之中全是打开着的,并且不嫌弃我们脚上的泥巴。
  眼见着自己体力快不济了,快被后面的人追赶上,就会通过前后门,然后迅速将门锁上,那样就逃过一劫了。于是我们就会习惯性在不知不觉中跑向王伯的屋子。虽然很多时候他总是碎碎念着我们这群小孩也欺负他这个孤寡老人。
  那天我们如往常一样在玩耍,唯一不同就在于我居然没被那些讨厌的青苔绊倒,有一种莫名的情绪攫取了我的思维,好像是一种难过。于是那天我用更加快乐的大声喊叫来克服这种难过,跑过的地方过后都引来毫无例外的咒骂。在他们眼中我这个讨厌的疯丫头更加惹人讨厌。
  晚上到家的时候我才知道王伯走了。
  我们几个小孩一直围着王伯家门口,那时候我们不懂,还以为他到别的地方去了。反正哪里有吃的,哪里就是我们的欢乐窝。
  我们学着大人们的表情,哭丧着一张脸。当谁多拿到一块糕点的时候也是不能笑的。这可把我们给憋坏了。我看见他们在拐角处不断流露出的笑容,感到了几分难过。不知道是哪里来的难过。我多分到了好几块,可我怎么也提不起精神来。我想念王伯,想念他那张碎碎念的嘴,想念他老是大门洞开的屋子。
  于是我莫名留下来守夜。那晚我真的没睡,吃夜宵也是一副慵懒的表情。他们都说我傻了,整个人像呆瓜一样。我妈准备把我叫去找个人来“叫醒我”。
  后来我也走了,去上小学。
  我最喜欢的是学校里的一幢旧楼,用铁栅栏围起来,铁栅栏是生锈的,一到放学我们就去抠上面的铁锈,然后把手弄得黄黄的。
  这就是劳动人民的手。
  这是一所提倡劳动的学校。
  在新的城市我最爱做的事就是每天寻找不同的路回家,有时候绕了一大圈。当然,我总是去寻找那种非常狭窄的小路。但其实这种小路在城市里真的很少,于是我总是去小区里面晃荡一圈,然后再走出来。
  我从没想到我会遇到陈亦羽,那个看上去非常纯净,总是一双白色帆布鞋的男孩。除此之外好像对他一无所知。他应该属于我们的异类,从来不跟我们玩耍,也不关心我们玩得有多开心。
  他的世界好像就在那书里,好像外婆故事里那些上京赶考的书生。但是外婆故事里的书生通常都是没有好下场的。这令我非常感慨,我曾经对着漆黑的天空感慨以及思考:为什么书生总是遇上富家小姐?
  陈亦羽遇上我算不算是他倒霉。他是书生,我不是小姐。
  但是我绝对没有向那方面想。这只是一种关于小孩子的纯真的幻想。
  他好像是迷路了,显得非常迷茫。这时的他再也不是那个安静高傲的书生,我终于觉得他仅仅是跟我一般年岁的孩子,充满不安。
  这种不安令我快乐,十分快乐,有种幸灾乐祸。
  我记得他是不认识我的。因为现在的我穿着大方得体的裙子,一双锃亮锃亮的皮鞋,头发也由短发变成了长发,还有点像是外国人似的微卷。整个人完全跟以前的野丫头完全不一样的形象,于是我觉得我是可以肆无忌惮盯着他并且嘲笑他的。
  我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陈亦羽已经走到我面前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反应过来,直到他重重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
  当时我整个人已经愣住了。还抱着那种“你不认识我,你不认识我”的侥幸。到后来应该被转换成是那种“你不认识我”的咒语,如果这个咒语能够奏效的话。
  事实证明世界上是没有魔法的。
  他准确并且响亮地喊出了我的名字,并且还引得刚好路过的几位大妈的侧目。大妈的眼神中还包含着某种异样的神情。
  当我意识到我们是“彼此相识”之后,我立马灵机一动,对陈亦羽说:“嗨,原来真的是你,我还在想着究竟是不是你,毕竟你家不在这……你懂的……”   我说了一大堆,甚至于我说完之后都记不起来我当时究竟是说了些什么东西,废话简直就像老太婆的裹脚布一样又臭又长。
  陈亦羽说他看我好像是迷路了,当他看到我的时候我很迷茫的样子,他是跟着我的迷茫而迷茫。
  这完全跟我臆想的不太一样。不应该是他迷路了,我应当是嘲笑他的那个人嘛!
  他接下去的澄清更是在我的心上划下了重重的一横。他说他原本就是这个小区的人,观察我许久了,实在是对我的方向感佩服得五体投地了。
  原来我沉浸在自己的臆想中,已经绕着我躲避的大树绕了好几圈,并且相当痴呆一样地狂笑。
  那天我回家很晚,对于我这样一个路痴来说想要记住这个小区的位置非常难。于是我故意在陈亦羽送我回家的路上走得很慢很慢。
  对我来说,我似乎想要找到同伴,在那些满是喧嚣洋气的同学之中,我又好像找不到同伴。
  她们不喜欢走路。他们也不喜欢。
  我想大概是因为她们小时候肯定经常性被抱着,懒得放在地上走。尽管她们已经学会走路,可是她们就是不愿意走。
  这种经久而成的懒惰是我所难以想象的。我跟以前的小伙伴是多么喜欢漫山遍野地乱跑。
  但是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不经意间就注定了的。就像我跟陈亦羽的第一次偶遇,到后来一起上了同一所中学,再到后来成为彼此的知己。倘若不是他,我是不会喜欢看书的,我绝对不会像现在一样对书上了瘾,一天不看书就觉得空虚得慌。
  中学毕业后我们俩一块去过那个弄堂一次。算是陈亦羽陪我回去的。他对那些由弄堂组成的农村不太熟悉,他对于童年最大的记忆仅仅在于他家的门槛。和他已经翻烂了的那本《三字经》。
  然而很多事情要是刻意为之就有些人事皆非了。很多情境远去了,不复再现,本来那样子的场景就不太真切,何况还是在不懂是非的童年里,只记得那时玩耍是件非常快乐的事情。所以当我以成年后的身份再次回到那个充满乐趣的地方,已经变成耸立着的高楼大厦,连原本的弄堂都找不到存在的痕迹。情境不是旧时旧地,人也不是旧人了。那种希望像电影特技一样的“定格”是一去不复返的记忆。
  生活又回复到老样子。而老样子里面又是一点新的被剥夺。
  我一直重复着这同一个梦,后来梦里加了个陈亦羽。里面的空间太过于复杂不可见,压根就不可预料究竟谁是谁的谁,只有弄堂在恍恍惚惚间若隐若现。
  编辑/梁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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