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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根据国务院扶贫开发办的统一安排,我们于1991年底对特团县较多、贫困人口较为集中的我国西部省份贵州省的扶贫开发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重点调查了8个农民人均纯收入250元以下的特困县。这8个特困县有“七五”期间国家重点扶持的贫困县4个(织金、罗甸、望谟和普安);省重点扶持的贫困县两个(册亨和丹寨);还有两个是“八五”新列入省扶持的贫困县(晴隆和贞丰)。8个特困县中,有5个199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不到200元,最低的丹寨县只有146元。调查过程中,我们重点了解了这些特困县“七五”期间的经济发展和扶贫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