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电费是电力企业经营活动的货币表现,而电费回收率是供电企业的主要经营收入,也是衡量电力企业的一项重要经济指标。长期以来,电力企业对电能的销售采取的是以月为时间段,按月抄录计量装置收取电费,形成了客户先用电后付费的客观事实,正是这项不尽合理的交费模式,使供电企业承担了客户用电后不按期缴费的风险,为一些信誉不好的客户提供了拖欠电费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