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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宝鸡市审计局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按照“围绕审计抓廉政,抓好廉政促审计”的思路,认真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做到依法审计、廉洁审计、文明审计,促进了审计工作质量的提升。2011、2012年该局在全市行风政风测评中名列前茅,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2013年初被市政府记二等功一次。2011年地债审计、2012年社保审计分别被审计署记集体三等功。2013年,在全省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交流了经验。
关口前移抓教育
我们把学习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前移学习教育关口,始终警钟长鸣,使干部保持自重、自警、自醒和自励,切实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大堤。
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针对性。把全体干部职工纳入教育的范围,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政务公开栏、审计网站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廉政教育常态化;把审计执法作为重点防控,审计进点会前,由纪检组进行警示提醒教育;审计中,安排专人明察暗访;现场审计结束前,由被审计单位进行执法执纪评议;审计结束后,纪检组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回访,使廉政教育、监督贯穿审计执法的全过程。
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实效性。把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局党组、纪检组结合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审计法》、《廉政准则》、审计署“八不准”以及省审计厅“四项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使人人深刻理解、入脑入心。在全系统开展了“三问三解”、“文明科室创建”、“颂祖国、赞廉政、促审计”书画摄影展等十大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认真、团结、务实、廉洁”的审计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教育方式上突出示范性。把正面示范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作为教育的重要方式。教育引导干部“高端看社会、清醒看自己”,算好“七笔帐”,过好“六个关”;组织干部学习全国审计系统先进人物金岚岚、宝鸡市援藏干部张宇的先进事迹;邀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宝鸡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效果。
重心下移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是责任落实,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坚持调研部署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与审计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根据每个阶段廉政建设任务,研判形势,专题调研,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干部队伍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学习十八大报告等学习讨论,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责任分解到位。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总抓,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科处室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科处长是所在科处室的直接责任人。每年初,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从目标任务、责任要求、牵头单位、协作科室等方面全面予以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
坚持考核奖惩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逐年提高比例分值。每年末,根据执行廉政纪律回执意见和对被审单位回访等综合情况,对每个科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打分,并将其得分计入各科室年终考核之中,对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对所在科室“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受奖资格。
确保长效抓机制
切实执行制度。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至少上一次廉政教育课,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制度,对审计组在外审计的住宿费用统一管理,实地稽核,转账支付,并在全局公示,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健全完善制度。重新界定了“三重一大”的范围,明确了“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内容、规则、程序以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确定了三级24个风险点,制订了《廉政风险预防及控制办法》等三个办法,从制度上对风险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廉政与效能巡查办法》,明确了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的方法和步骤,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有章可循。
探索创新制度。探索实施了“月计划、周通报”制度,每月初,班子成员和科处室编制工作计划,每周末,将上周每天工作记录整理上报,局监察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周一和每月初印发全局,交流工作,扩大监督。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修订了公务接待、公務用车等十多项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被转发全省审计机关学习推广。(执笔:陈科林 段宝中 王军万 王晓春)
关口前移抓教育
我们把学习教育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前移学习教育关口,始终警钟长鸣,使干部保持自重、自警、自醒和自励,切实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大堤。
在教育对象上突出针对性。把全体干部职工纳入教育的范围,充分利用审计进点会、政务公开栏、审计网站等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使廉政教育常态化;把审计执法作为重点防控,审计进点会前,由纪检组进行警示提醒教育;审计中,安排专人明察暗访;现场审计结束前,由被审计单位进行执法执纪评议;审计结束后,纪检组深入被审计单位进行廉政回访,使廉政教育、监督贯穿审计执法的全过程。
在教育内容上突出实效性。把党纪法规学习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局党组、纪检组结合每年的“法制宣传月”、“反腐倡廉教育月”活动,组织集中学习《审计法》、《廉政准则》、审计署“八不准”以及省审计厅“四项补充规定”等法规制度,使人人深刻理解、入脑入心。在全系统开展了“三问三解”、“文明科室创建”、“颂祖国、赞廉政、促审计”书画摄影展等十大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认真、团结、务实、廉洁”的审计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在教育方式上突出示范性。把正面示范引导、反面典型警示作为教育的重要方式。教育引导干部“高端看社会、清醒看自己”,算好“七笔帐”,过好“六个关”;组织干部学习全国审计系统先进人物金岚岚、宝鸡市援藏干部张宇的先进事迹;邀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作反腐倡廉形势报告;组织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实地参观宝鸡监狱,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一步增强了教育效果。
重心下移抓责任
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是责任落实,我们坚持做到“三个到位”。
坚持调研部署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局中心工作,与审计重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根据每个阶段廉政建设任务,研判形势,专题调研,制定措施,及时解决干部队伍中暴露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局党组多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召开学习十八大报告等学习讨论,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责任分解到位。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把手”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局党组书记、局长牵头总抓,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科处室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责任,科处长是所在科处室的直接责任人。每年初,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细化分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从目标任务、责任要求、牵头单位、协作科室等方面全面予以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格局。
坚持考核奖惩到位。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逐年提高比例分值。每年末,根据执行廉政纪律回执意见和对被审单位回访等综合情况,对每个科处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打分,并将其得分计入各科室年终考核之中,对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干部,两年内不予提拔,对所在科室“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受奖资格。
确保长效抓机制
切实执行制度。认真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每年对分管科处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至少上一次廉政教育课,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严格执行审计外勤经费自理制度,对审计组在外审计的住宿费用统一管理,实地稽核,转账支付,并在全局公示,杜绝了虚报冒领等现象的发生。
健全完善制度。重新界定了“三重一大”的范围,明确了“一把手”末位表态的内容、规则、程序以及监督检查、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确定了三级24个风险点,制订了《廉政风险预防及控制办法》等三个办法,从制度上对风险环节作出明确规定。制订了《廉政与效能巡查办法》,明确了廉政监察和行政效能监察的方法和步骤,使惩防体系建设更加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检查有章可循。
探索创新制度。探索实施了“月计划、周通报”制度,每月初,班子成员和科处室编制工作计划,每周末,将上周每天工作记录整理上报,局监察室、办公室统一汇总,周一和每月初印发全局,交流工作,扩大监督。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修订了公务接待、公務用车等十多项制度规范,《经济责任审计操作规程》被转发全省审计机关学习推广。(执笔:陈科林 段宝中 王军万 王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