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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因对任城监狱疫情防控不力,包括山东省司法厅厅长解维俊在内的多名山东司法系统官员被免职。在这一长串的免职名单中,有两人的名字后面都带着括弧,注明是试用期,他们分别是任城监狱党委委员、副监狱长邓体贺与房德峰。
随着领导干部试用制的推行,许多官员在正式就任前,还要度过一段试用期。这无疑是一种更加公开、透明、长久的“任前公示”。
既然是试,难免会有优胜劣汰。近年来,领导干部被“卡”在试用期的并非个案,他们有的在试用期不合格后按试用前职级管理,有的试用期未满就被终止试用资格。受访专家表示,有为数不少的官员未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正说明这个试是动真格的。“就是要用烈火试炼出真金。”
2016年7月,时任江西赣州市定南县委书记陈阳霞获得提拔,担任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因陈阳霞调任提拔,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决定请陈阳霞吃饭,并邀请他们曾一起在国外参加培训的省直机关另外两名干部参加。
宴请地点,被安排在南昌市某私营企业主刘某某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当晚饮用的红酒由江西旅游集团副总经理黎友才提供,其它费用由刘某某个人承担。
这顿宴请事后被举报,陈阳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终止其省纪委副厅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原本一年的试用期,只用一月就提前终止。
与陈阳霞类似,因一顿饭被终止试用期的,还有该省另一名官员姚成本。2017年10月,姚成本担任抚州市城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2018年1月,姚成本顶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饶某邀请,在其主要用于员工用餐和接待私人朋友的公司内部食堂聚餐,所用烟酒和菜肴均由饶某提供。2018年2月,姚成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终止试用期处理。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其中指出,提拔担任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等非选举产生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当然,并非所有干部提拔任用都要经过试用期。一名受访专家介绍,《条例》对于哪些官员不需要试用期也做了明确规定。由人大、政协等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以及被提拔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正职以及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正职等的领导干部,就是不需要试用的。
上文提到的陈阳霞,原本是正处级的县委书记,担任副厅级的省纪委室主任,需要试用期。假若她升任副市长,同样是副厅级,因为该职务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便不需要试用期。
通常来说,被“卡”在试用期的官员,多为在试用期间触犯纪律,遭到党纪处分或问责,试用期提前终止。但也有官员是试用期满后,不予任用。
褚中志曾于2008年1月被任命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但两年后,省政府发布通知,宣布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予任用”。据悉,褚在2009年考核未通过,试用期又延长一年。然而在第二年,考核依旧未通过。此后,他被调任省公路局副局长,恢复正处级。
2016年3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张丽安被任命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一年后,云南省政府下发文件,免去张丽安试任职务,不予正式任用。张丽安长期在供销社系统工作,在2017年,云南供销社爆发窝案,主要领导落马。多名当地人士也表示,张丽安受到该案影响,试用期满后没能正式上任。
试用期被提前终止或是考核不合格,对个人来说自然是一种挫折,但并不意味着毫无机会。一些试用期终止或考核不合格的官员,恢复原职级后,经过努力又重新获得晋升。但有些官员胆大妄为,在试用期内仍放手敛财,他们失去的则是整个政治生命与个人自由。
北京市網信办原副主任陈华,就是一名在试用期内落马的官员。2016年4月,陈华被任命为北京市网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此后,其试用期又延长一年。
2018年4月,陈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了解,陈华违纪违法的时间跨度很长,即便获得提拔,依旧不知收敛。比如,进入试用期后,他依旧以返还“网络媒体大联欢”活动赞助单位宣传推广费的名义骗取公款。
在试用期内,陈华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将一处位于英国伦敦的房产转到妻子弟弟的名下。那时他认为自己仕途看好,未来或许还有机会,便想着“处理”一下海外房产。2017年,陈华将房产过户,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也瞒报该房产。他的这些行为后来均被调查清楚,并被定性为“欺骗组织,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还有一些官员,本就旧案在身,进入试用期后,反倒很快东窗事发。2016年6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通知,省政府决定那翠莲任省戒毒管理局政委。2016年8月初,那翠莲接受调查。从提任到落马,间隔仅40天,是该省十八大以来履新后落马时间最短的干部。
与那翠莲类似,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原支队长胡道发,也是在试用期内深陷旧案,最终黯然落马。
2015年4月,胡道发被聘任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此前他担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处长。合肥多个关于公共资源招投标项目的中标文书中,都载明若对招投标结果有异议可向督查处投诉,而对投诉处理意见,则可直接向胡道发反映。于是,胡道发就利用这个机会受贿。
数年时间,胡道发受贿700多万元。在他提任支队长4个多月后,旧案东窗事发。
受访专家认为,通过试用期这个“缓冲阀”,能够从德才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观察、评价,从而确定其是否符合岗位需要的标准和要求。有人经受不住考验,在试用期内得意忘形,或是因为离开原岗位导致问题盖子被揭开,正说明“缓冲阀”起到了效用。
江西赣州定南县委原书记陈阳霞。
一些试用期终止或考核不合格的官员,恢复原职级后,经过努力又重新获得晋升。但有些官员胆大妄为,在试用期内仍放手敛财,他们失去的则是整个政治生命与个人自由。
随着领导干部试用制的推行,许多官员在正式就任前,还要度过一段试用期。这无疑是一种更加公开、透明、长久的“任前公示”。
既然是试,难免会有优胜劣汰。近年来,领导干部被“卡”在试用期的并非个案,他们有的在试用期不合格后按试用前职级管理,有的试用期未满就被终止试用资格。受访专家表示,有为数不少的官员未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正说明这个试是动真格的。“就是要用烈火试炼出真金。”
2016年7月,时任江西赣州市定南县委书记陈阳霞获得提拔,担任江西省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副厅级,试用期一年)。因陈阳霞调任提拔,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处长程子亮决定请陈阳霞吃饭,并邀请他们曾一起在国外参加培训的省直机关另外两名干部参加。
宴请地点,被安排在南昌市某私营企业主刘某某用私人住宅改造而成、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当晚饮用的红酒由江西旅游集团副总经理黎友才提供,其它费用由刘某某个人承担。
这顿宴请事后被举报,陈阳霞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终止其省纪委副厅级室主任试用期,调离省纪委机关。原本一年的试用期,只用一月就提前终止。
与陈阳霞类似,因一顿饭被终止试用期的,还有该省另一名官员姚成本。2017年10月,姚成本担任抚州市城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2018年1月,姚成本顶风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某私营企业主饶某邀请,在其主要用于员工用餐和接待私人朋友的公司内部食堂聚餐,所用烟酒和菜肴均由饶某提供。2018年2月,姚成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终止试用期处理。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其中指出,提拔担任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工作部门副职和内设机构等非选举产生厅局级以下领导职务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当然,并非所有干部提拔任用都要经过试用期。一名受访专家介绍,《条例》对于哪些官员不需要试用期也做了明确规定。由人大、政协等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以及被提拔为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含派出机构)正职以及人大、政协工作机构(含派出机构)正职等的领导干部,就是不需要试用的。
上文提到的陈阳霞,原本是正处级的县委书记,担任副厅级的省纪委室主任,需要试用期。假若她升任副市长,同样是副厅级,因为该职务是由人大选举产生的,便不需要试用期。
通常来说,被“卡”在试用期的官员,多为在试用期间触犯纪律,遭到党纪处分或问责,试用期提前终止。但也有官员是试用期满后,不予任用。
褚中志曾于2008年1月被任命为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但两年后,省政府发布通知,宣布其“试用期满,经考核,不予任用”。据悉,褚在2009年考核未通过,试用期又延长一年。然而在第二年,考核依旧未通过。此后,他被调任省公路局副局长,恢复正处级。
2016年3月,云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主任张丽安被任命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一年后,云南省政府下发文件,免去张丽安试任职务,不予正式任用。张丽安长期在供销社系统工作,在2017年,云南供销社爆发窝案,主要领导落马。多名当地人士也表示,张丽安受到该案影响,试用期满后没能正式上任。
试用期被提前终止或是考核不合格,对个人来说自然是一种挫折,但并不意味着毫无机会。一些试用期终止或考核不合格的官员,恢复原职级后,经过努力又重新获得晋升。但有些官员胆大妄为,在试用期内仍放手敛财,他们失去的则是整个政治生命与个人自由。
北京市網信办原副主任陈华,就是一名在试用期内落马的官员。2016年4月,陈华被任命为北京市网信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此后,其试用期又延长一年。
2018年4月,陈华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据了解,陈华违纪违法的时间跨度很长,即便获得提拔,依旧不知收敛。比如,进入试用期后,他依旧以返还“网络媒体大联欢”活动赞助单位宣传推广费的名义骗取公款。
在试用期内,陈华还做了一件事,就是将一处位于英国伦敦的房产转到妻子弟弟的名下。那时他认为自己仕途看好,未来或许还有机会,便想着“处理”一下海外房产。2017年,陈华将房产过户,在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也瞒报该房产。他的这些行为后来均被调查清楚,并被定性为“欺骗组织,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还有一些官员,本就旧案在身,进入试用期后,反倒很快东窗事发。2016年6月,黑龙江省人社厅发布通知,省政府决定那翠莲任省戒毒管理局政委。2016年8月初,那翠莲接受调查。从提任到落马,间隔仅40天,是该省十八大以来履新后落马时间最短的干部。
与那翠莲类似,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监察支队原支队长胡道发,也是在试用期内深陷旧案,最终黯然落马。
2015年4月,胡道发被聘任为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场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此前他担任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处长。合肥多个关于公共资源招投标项目的中标文书中,都载明若对招投标结果有异议可向督查处投诉,而对投诉处理意见,则可直接向胡道发反映。于是,胡道发就利用这个机会受贿。
数年时间,胡道发受贿700多万元。在他提任支队长4个多月后,旧案东窗事发。
受访专家认为,通过试用期这个“缓冲阀”,能够从德才等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观察、评价,从而确定其是否符合岗位需要的标准和要求。有人经受不住考验,在试用期内得意忘形,或是因为离开原岗位导致问题盖子被揭开,正说明“缓冲阀”起到了效用。
江西赣州定南县委原书记陈阳霞。
一些试用期终止或考核不合格的官员,恢复原职级后,经过努力又重新获得晋升。但有些官员胆大妄为,在试用期内仍放手敛财,他们失去的则是整个政治生命与个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