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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富余资金并不是闲放着的,但是,项目投资可谓是风险重重。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总会有资金的积累,如同对家庭的富余资金需要理财一样,企业这些资金也并不是闲放着的。但是,对企业资金的理财与投资,可谓是风险重重。
发现投资金矿
霍强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苏州人,白手起家,从小卖店做起,直到成为一家年贸易额达到5亿的贸易公司。
霍强有从事制造业的情结,但之所以放弃制造业而选择了贸易,主要的是因为他创业时没有专利技术,也没有资金,而且制造业在后期要不断投入,企业达不到一定实力绝不敢贸然加入。可是,现在霍强已经羽翼丰满,公司也有多余资金向外投资,这时霍强打算向制造业进发。
但是,要找到一个好项目谈何容易,他过手了近百个项目,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瑕疵而没如愿。
进入2008年,机会终于来了,中国高新技术博览会在苏州召开。作为苏州贸易行业的重要人物,他有渠道可以先和组委会沟通。在沟通过程中,一个关于节省汽油的高新技术引起了他的兴趣。这项技术是一种添加剂,只要添加到油箱里,就可以提高燃油的燃烧比,达到节油目的。看到这个项目霍强眼前一亮:这项技术一定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他马上通过组委会找到了这个叫“KF节油剂”项目的研发者国成研究所。国成研究所同样也在苦苦寻找中意的投资人。贺群是国成研究所的所长,见到霍强后,二人有相见恨晚之感,一拍即合。
让出控股权的投资胸怀
合作很快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始探讨最敏感的股权比例问题。霍强的态度让贺群感到非常意外,霍强提出让国成研究所控股——占51%股份,而他甘愿只占49%。“很多投资者都担心自己的资金,只有控股才安心,这是错误的。如果投资者来主导公司,就是外行领导内行了。产生纠纷的时候技术持有者不好好干,我可是干着急没有办法。让他们来控股,赚的每一分钱他们都占有多数,他们就一定会好好干,我也没后顾之忧了。”霍强说。
有这样的胸怀还有什么合作进行不下去呢?博览会召开的第二天,双方就签署了合作协议。霍强出资1230万元,国成研究所的“KF节油剂”技术作价1530万,占公司股本金51%。
其实,这种让无形资产来控股公司的作法,在苏州当地也是一种创新。甚至按照以前的国家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入股比例一般不能超过35%。所以,在苏州以无形资产来控股的公司还没有。《公司法》修改后废除了这项规定,让双方自行约定入股比例,也正是这个修改允许了无形资产控股。
三个月的莫名翻脸
很多人把这次合作当成技术和资本的最佳联姻,将有美好的未来。可是,谁也没想到,签署协议仅三个月后,双方就翻脸了。
协议签署后,国成研究所紧锣密鼓做投产准备工作,但是,霍强那边却没什么动静。协议上约定签约一星期内霍强的1230万元要到账,但是,一周后也没有动静。贺群给霍强打电话,但是,一直关机,打到公司则答复说出差了。
一个月后贺群终于接通了霍强的电话,但是,没想到电话那边首先传来的是:“你们这帮骗子,怎么还有脸打电话!”
贺群弄不明白,一直追着要合作的霍强怎会有这么大的变化?那次通话后,霍强就没了消息。
眨眼两个月过去了,贺群像热锅上的蚂蚁,担心新技术的领先优势会随时间推移荡然无存。而研究所处境也很尴尬:没有和霍强解约之前,又不能和其他公司合作。
无奈,研究所向苏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定》;霍强赔偿国成研究所损失100万元。
一身冷汀的投资者
贺群不知霍强为何突然终止合作。是啊,霍强一直梦想投资烙有中国制造印记的企业,机会来了却怎么又翻脸呢?
原来和研究所签约后,由于1230万元的投资对于霍强来说几乎是他可拿出财产的80%,所以非常慎重。立刻到北京和上海对“KF节油剂”进行考察。但在考察中,他无意中得到了一份国成研究所给科技部的材料,其中有一份“KF节油剂”主要研发人员名单,在上面一共有3个研发人员,除了贺群外,还有王建中和李欣。这是一个新情况,出于谨慎他找到了王建中。王建中的回答让霍强非常惊讶。王建中说:“KF节油剂”研制成功后,对权属没有做过约定。而且,作为这项技术的主要研制者,王建中手里也有一份保密配方。
听了这话,霍强倒吸一口凉气,幸亏自己进行了调查,1230万投到一个产权不清不楚的产品上,风险太大了!可协议已经签了,单方面撕毁协议是要承担100万元违约赔偿责任的。
霍强吓出一身冷汗,拿出协议看了一遍,心才放了下来。原来协议上有这样的约定:研究所提供“KF节油剂”专有技术的全部知识产权。现在这项技术知识产权的归属还没有最后确定,自然可以撤消协议了。
霍强马上打电话给贺群,要求和研究所解除协议。但是,贺群听后很不已为然。他对王建中拥有配方的解释是:这个技术的主要研制者是可以拥有配方的,但是,拥有配方并不一定拥有知识产权。而且一项技术的开发会有很多人参与,而产权的归属只是归研究所。
这话听起来似乎也没有错,但是霍强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于是,又进一步调查。在《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中他发现了更令他冒冷汗的文件。在这份证书上明确写着,“KF节油剂”这项技术的研发单位除了研究所以外,还有一家叫新宇的生物制药公司,而且没有任何材料证明新宇公司已经放弃“KF节油剂”技术的知识产权。
看到这些内容霍强就铁了心要解除协议,他觉得国成研究所那边应该做贼心虚,自己不联系他们,他们就应该自动解除合同。但没有想到,研究所竟然索赔100万,这让他很气愤。
极其不利的判决
在法庭上,发生了让霍强更想不到的事情,国成研究所拿出了两份证词。一份是配方研制者王建中出示的,在材料中他说明,自己是在研究所内工作,自己在配方研制中的工作是职务行为,对研究所独家拥有“KF节油剂”技术并无异议。
更令霍强感到震撼的是:研究所还拿出了一份由新宇生物制药公司出具的声明,称已完全放弃对“KF节油剂”技术的知识产权,对国成研究所的独家所有权并无异议。
这让本来“胜券在握”的霍强非常被动。但是,律师给他吃了颗定心丸。律师告诉他: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毕竟是一个草签协议,1000多万不是个小项目,里面有很多细节要谈,不可能就这样草签的协议就定下来。而且最关键的是,协议里谁也没盖公章,这意味着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实,这份协定只有两张纸,并不详细。
但是,研究所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份正式的合同,签字的双方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至于盖没 盖章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主审法官认为:《合同法》里没有对草签协议这个合同形式进行规定。但草签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关键要双方有没有签字盖章,无论这是以意见书的形式,还是草签合同的形式。本案中双方虽然没有盖章,但是,二人作为法定代表人都已经签了字,所以这份草签协议有效。
同时主审法官还认为:关于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两个证人证词前后是有矛盾的,法院不能认定其为定案的证据,但是,从上海市科委的技术鉴定来看这项技术是属于国成研究所的,所以法院给予认定。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定》,霍强赔偿国成研究所违约金100万元。
拍板两天,官司两年半!
一审判决后,霍强非常不服气:明明是研究所的专利技术有瑕疵,存在欺骗,自己却要被罚100万。他怎么也想不通,但是,又苦于没有办法。这时候,一个朋友提醒了他。朋友问他:当初研究所一分钱不出,为何给研究所51%股份?他这才想起来,当初,研究所曾经拿出一份上海大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证明,对技术的评估值为6300万元。
霍强找上海大行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解。这一了解他气愤至极,更加认为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里了。原来,研究所在向大行评估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大量的虚假数据,伪造了很多研究费用的单据。正是这些虚假的数据,让评估机构在评估技术价值时出现了大量的水分。
面对霍强的质疑,大行评估事务所又重新对“KF节油剂”进行核定,重新出具了一份更正声明,推翻了原有的评估结论。
这回霍强释然了,他觉得研究所在评估报告中弄虚作假,缺少最基本的科研诚信,是不道德,而且欺骗在先的,自己随后不履行协议,仅仅是在纠正错误,所以对方对这种欺诈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可是,研究所解释说:评估无形资产本来就是一个估值,不会特别准确。而且不同的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结论也会有差异,这并不是一种欺骗。即便是存在虚报,这个技术至少也应值2000万甚至3000万,而合同上技术作价才1000多万,所以,作价并没有高出。
围绕着谁欺骗谁,双方在二审法庭上互不相让。但江苏高院的法官却试图让双方调解。
从双方开始合作到反目,再到一审、二审,已经耗时2年半的时间了,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都想尽快结案。在江苏高院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解除协议,另外霍强同意向国成研究所“支付人民币10万元”。
一场投资,一片叹息!
但是,对于双方来说,都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霍强总结这次寻找技术吸取的教训。第一,就是一定要分清专利技术的权属人到底是谁,是一个人,还是共有?如是企业的,则有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有没有合作者?这些在签署协议之前,就应该调查清楚。
第二,专利技术和无形资产都存在一个作价问题,可是谁来监督作价的评估机构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共同委派一个机构,这样比较公正。
但是,霍强本想投资制造业,这次将近三年的纠纷让他的热情已经消耗殆尽,他现在也只想踏踏实实去做贸易。
其实,损失最大的就是研究所了。这项领先的技术经过三年时间,原来领先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而且还面临急剧贬值、没有买家的风险。他们当初投资千万才研制出来的技术,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可这个损失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是应该怪霍强,还是怪自己没有选对合作伙伴呢?
责任编辑:李靖
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总会有资金的积累,如同对家庭的富余资金需要理财一样,企业这些资金也并不是闲放着的。但是,对企业资金的理财与投资,可谓是风险重重。
发现投资金矿
霍强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苏州人,白手起家,从小卖店做起,直到成为一家年贸易额达到5亿的贸易公司。
霍强有从事制造业的情结,但之所以放弃制造业而选择了贸易,主要的是因为他创业时没有专利技术,也没有资金,而且制造业在后期要不断投入,企业达不到一定实力绝不敢贸然加入。可是,现在霍强已经羽翼丰满,公司也有多余资金向外投资,这时霍强打算向制造业进发。
但是,要找到一个好项目谈何容易,他过手了近百个项目,总有这样或者那样的瑕疵而没如愿。
进入2008年,机会终于来了,中国高新技术博览会在苏州召开。作为苏州贸易行业的重要人物,他有渠道可以先和组委会沟通。在沟通过程中,一个关于节省汽油的高新技术引起了他的兴趣。这项技术是一种添加剂,只要添加到油箱里,就可以提高燃油的燃烧比,达到节油目的。看到这个项目霍强眼前一亮:这项技术一定会有巨大的市场潜力!
他马上通过组委会找到了这个叫“KF节油剂”项目的研发者国成研究所。国成研究所同样也在苦苦寻找中意的投资人。贺群是国成研究所的所长,见到霍强后,二人有相见恨晚之感,一拍即合。
让出控股权的投资胸怀
合作很快进入实质性阶段,开始探讨最敏感的股权比例问题。霍强的态度让贺群感到非常意外,霍强提出让国成研究所控股——占51%股份,而他甘愿只占49%。“很多投资者都担心自己的资金,只有控股才安心,这是错误的。如果投资者来主导公司,就是外行领导内行了。产生纠纷的时候技术持有者不好好干,我可是干着急没有办法。让他们来控股,赚的每一分钱他们都占有多数,他们就一定会好好干,我也没后顾之忧了。”霍强说。
有这样的胸怀还有什么合作进行不下去呢?博览会召开的第二天,双方就签署了合作协议。霍强出资1230万元,国成研究所的“KF节油剂”技术作价1530万,占公司股本金51%。
其实,这种让无形资产来控股公司的作法,在苏州当地也是一种创新。甚至按照以前的国家法律规定,无形资产的入股比例一般不能超过35%。所以,在苏州以无形资产来控股的公司还没有。《公司法》修改后废除了这项规定,让双方自行约定入股比例,也正是这个修改允许了无形资产控股。
三个月的莫名翻脸
很多人把这次合作当成技术和资本的最佳联姻,将有美好的未来。可是,谁也没想到,签署协议仅三个月后,双方就翻脸了。
协议签署后,国成研究所紧锣密鼓做投产准备工作,但是,霍强那边却没什么动静。协议上约定签约一星期内霍强的1230万元要到账,但是,一周后也没有动静。贺群给霍强打电话,但是,一直关机,打到公司则答复说出差了。
一个月后贺群终于接通了霍强的电话,但是,没想到电话那边首先传来的是:“你们这帮骗子,怎么还有脸打电话!”
贺群弄不明白,一直追着要合作的霍强怎会有这么大的变化?那次通话后,霍强就没了消息。
眨眼两个月过去了,贺群像热锅上的蚂蚁,担心新技术的领先优势会随时间推移荡然无存。而研究所处境也很尴尬:没有和霍强解约之前,又不能和其他公司合作。
无奈,研究所向苏州中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解除双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定》;霍强赔偿国成研究所损失100万元。
一身冷汀的投资者
贺群不知霍强为何突然终止合作。是啊,霍强一直梦想投资烙有中国制造印记的企业,机会来了却怎么又翻脸呢?
原来和研究所签约后,由于1230万元的投资对于霍强来说几乎是他可拿出财产的80%,所以非常慎重。立刻到北京和上海对“KF节油剂”进行考察。但在考察中,他无意中得到了一份国成研究所给科技部的材料,其中有一份“KF节油剂”主要研发人员名单,在上面一共有3个研发人员,除了贺群外,还有王建中和李欣。这是一个新情况,出于谨慎他找到了王建中。王建中的回答让霍强非常惊讶。王建中说:“KF节油剂”研制成功后,对权属没有做过约定。而且,作为这项技术的主要研制者,王建中手里也有一份保密配方。
听了这话,霍强倒吸一口凉气,幸亏自己进行了调查,1230万投到一个产权不清不楚的产品上,风险太大了!可协议已经签了,单方面撕毁协议是要承担100万元违约赔偿责任的。
霍强吓出一身冷汗,拿出协议看了一遍,心才放了下来。原来协议上有这样的约定:研究所提供“KF节油剂”专有技术的全部知识产权。现在这项技术知识产权的归属还没有最后确定,自然可以撤消协议了。
霍强马上打电话给贺群,要求和研究所解除协议。但是,贺群听后很不已为然。他对王建中拥有配方的解释是:这个技术的主要研制者是可以拥有配方的,但是,拥有配方并不一定拥有知识产权。而且一项技术的开发会有很多人参与,而产权的归属只是归研究所。
这话听起来似乎也没有错,但是霍强总觉得心里不踏实。于是,又进一步调查。在《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中他发现了更令他冒冷汗的文件。在这份证书上明确写着,“KF节油剂”这项技术的研发单位除了研究所以外,还有一家叫新宇的生物制药公司,而且没有任何材料证明新宇公司已经放弃“KF节油剂”技术的知识产权。
看到这些内容霍强就铁了心要解除协议,他觉得国成研究所那边应该做贼心虚,自己不联系他们,他们就应该自动解除合同。但没有想到,研究所竟然索赔100万,这让他很气愤。
极其不利的判决
在法庭上,发生了让霍强更想不到的事情,国成研究所拿出了两份证词。一份是配方研制者王建中出示的,在材料中他说明,自己是在研究所内工作,自己在配方研制中的工作是职务行为,对研究所独家拥有“KF节油剂”技术并无异议。
更令霍强感到震撼的是:研究所还拿出了一份由新宇生物制药公司出具的声明,称已完全放弃对“KF节油剂”技术的知识产权,对国成研究所的独家所有权并无异议。
这让本来“胜券在握”的霍强非常被动。但是,律师给他吃了颗定心丸。律师告诉他:这份协议是无效的,因为,这毕竟是一个草签协议,1000多万不是个小项目,里面有很多细节要谈,不可能就这样草签的协议就定下来。而且最关键的是,协议里谁也没盖公章,这意味着协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其实,这份协定只有两张纸,并不详细。
但是,研究所却不这样认为,他们认为这是一份正式的合同,签字的双方都是企业法定代表人,至于盖没 盖章并不影响协议的效力。
主审法官认为:《合同法》里没有对草签协议这个合同形式进行规定。但草签协议到底有没有法律效力?关键要双方有没有签字盖章,无论这是以意见书的形式,还是草签合同的形式。本案中双方虽然没有盖章,但是,二人作为法定代表人都已经签了字,所以这份草签协议有效。
同时主审法官还认为:关于知识产权权属问题,两个证人证词前后是有矛盾的,法院不能认定其为定案的证据,但是,从上海市科委的技术鉴定来看这项技术是属于国成研究所的,所以法院给予认定。
随后法院作出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资合作协定》,霍强赔偿国成研究所违约金100万元。
拍板两天,官司两年半!
一审判决后,霍强非常不服气:明明是研究所的专利技术有瑕疵,存在欺骗,自己却要被罚100万。他怎么也想不通,但是,又苦于没有办法。这时候,一个朋友提醒了他。朋友问他:当初研究所一分钱不出,为何给研究所51%股份?他这才想起来,当初,研究所曾经拿出一份上海大行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证明,对技术的评估值为6300万元。
霍强找上海大行资产评估事务所,进行了解。这一了解他气愤至极,更加认为自己掉进了一个陷阱里了。原来,研究所在向大行评估事务所提供的财务报表有大量的虚假数据,伪造了很多研究费用的单据。正是这些虚假的数据,让评估机构在评估技术价值时出现了大量的水分。
面对霍强的质疑,大行评估事务所又重新对“KF节油剂”进行核定,重新出具了一份更正声明,推翻了原有的评估结论。
这回霍强释然了,他觉得研究所在评估报告中弄虚作假,缺少最基本的科研诚信,是不道德,而且欺骗在先的,自己随后不履行协议,仅仅是在纠正错误,所以对方对这种欺诈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可是,研究所解释说:评估无形资产本来就是一个估值,不会特别准确。而且不同的评估公司作出的评估结论也会有差异,这并不是一种欺骗。即便是存在虚报,这个技术至少也应值2000万甚至3000万,而合同上技术作价才1000多万,所以,作价并没有高出。
围绕着谁欺骗谁,双方在二审法庭上互不相让。但江苏高院的法官却试图让双方调解。
从双方开始合作到反目,再到一审、二审,已经耗时2年半的时间了,双方都感到身心疲惫,都想尽快结案。在江苏高院的调解下,双方同意解除协议,另外霍强同意向国成研究所“支付人民币10万元”。
一场投资,一片叹息!
但是,对于双方来说,都错过了最好的机会。
霍强总结这次寻找技术吸取的教训。第一,就是一定要分清专利技术的权属人到底是谁,是一个人,还是共有?如是企业的,则有没有经过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有没有合作者?这些在签署协议之前,就应该调查清楚。
第二,专利技术和无形资产都存在一个作价问题,可是谁来监督作价的评估机构呢?最好的办法就是双方共同委派一个机构,这样比较公正。
但是,霍强本想投资制造业,这次将近三年的纠纷让他的热情已经消耗殆尽,他现在也只想踏踏实实去做贸易。
其实,损失最大的就是研究所了。这项领先的技术经过三年时间,原来领先的优势已经荡然无存,而且还面临急剧贬值、没有买家的风险。他们当初投资千万才研制出来的技术,很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可这个损失又应该由谁来负责呢?是应该怪霍强,还是怪自己没有选对合作伙伴呢?
责任编辑:李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