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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化市林业局从1986年开始实施自费承包造林,即林场职工与林场签定5 a的造林承包合同,造林、抚育、管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职工个人承担,5 a到期后由林业局按照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凡验收合格者林业局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承包期所发生的所有费用。这种造林方式不仅解决了造林成活率低、一年造林需要多年补植、营林成本逐年提高的问题,而且提高了职工的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