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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3日,海关总署决定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新增的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推广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海关保税监管模式。海关总署提出,在现有21个服务外包示范城市的基础上.将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进口货物海关保税监管模式推广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和10个新增服务外包示范城市。新增地区包括海南省、威海市、贵安新区、西咸新区、沈阳市、长春市、南通市、镇江市、宁波市、福州市《含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岛市、郑州市、南宁市和乌鲁木齐市等14个省市(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