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法律基础教育的问题与反思

来源 :江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563241195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大学法律基础教育不仅是对大学生法学理论知识和法律律条规定的传授,也是对大学生法律综合素养的培养和教育.当前法律基础教育存在的一些问题,对大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有一定的负面影响.法律基础教育的改革势在必行.改革的着眼点,应当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情感和信仰;二是以法治思想为基础,树立起大学生的现代法治信念;三是重视大学生对法律精神的领会和法律文化的传播;四是进一步提高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强化伦理道德观念;五是不断增强大学生理解运用法律的综合能力.
其他文献
克服"左"的错误思想是搞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关键.搞好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必须深刻认识"左"的错误思想的危害,冲破"左"的思想束缚,长期坚持反"左".
许昌曾是曹魏时期的国都,经济文化一度繁荣,但因为长期战乱,曹魏礼减,汉代画像石艺术由此进入了衰落期,题材形制均较为简单。许昌汉画像石在地域上则属于南阳汉画像石分布区
宋开文,江汉大学政法学院教授,享受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1947年2月生于湖北省老河口市,武汉大学经济系政治经济学专业毕业后即参加教育工作,一直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课教学工作,主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