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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现行的信访制度有其特殊的历史地位和功绩,必须肯定它在吸取民意民智、维护社会正义和给予公民行政救济方面发挥出的重要作用。但应该看到,它的存在,一方面为公民提供了在法律系统之外解决纠纷的途径,另一方面又为行政权力干预司法活动提供了制度化的渠道。反思和纠正现行信访制度中的种种弊端和缺陷,建立新型的维护社会正义的制度,就显得十分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