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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ND承诺是一种善意协商义务,标准必要专利权人未履行该义务则需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对标准必要专利权人寻求禁令救济的请求宜采取限制适用态度,不满足特定条件的禁令救济请求,应当认定为必要专利滥用行为;在考虑Georgia-Pacific因素的基础上,可采用事前技术竞争模式合理确定标准必要专利实施许可费用。欧美相关法律实践表明,运用多个部门法保障FRAND承诺实施是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正常运行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