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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的研究强调汉代里父老是自发共同体的领导 ,而忽略了来自各种职能的经济负担。可是 ,西汉晚期以后的资料显示 ,里父老直接征收赋役。这些现象是以西汉末自然村落的普遍化为基础出现的。同时 ,随着王莽末期大量的小农破产或是流亡 ,他们该出的里社活动经费便成为负责里社的里父老的负担。通过以上对里父老石券的分析 ,不仅可以了解到里父老的性质 ,还可以了解到东汉时期掌握里共同体的国家权力的形态。东汉的国家权力由于当时乡里的全面动摇 ,为了更有效地进行工作 ,修正了西汉以来通过里社进行统治的支配体系 ,承认了里父老这种新型的自发的乡村组织。这显示了东汉的统治体系虽然继承了秦和西汉以来掌握里共同体的理念 ,却不得不正视乡里全面动摇的现实而进行了调整 ,以图谋新的统治秩序。东汉时期乡里的这种性质也是以后魏晋南北朝时代“村”的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