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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市碳交易工作进程根据国家碳排放权交易试点阶段性实施安排,上海市于2012年7月印发了《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上海市开展试点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工作安排、主要任务等。根据总体安排,上海市参加试点的企业包括钢铁、石化、化工、有色、电力、建材、纺织、造纸、橡胶、化纤等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两万吨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以及航空、港口、机场、铁路、商业、宾馆、金融等非工业行业中年二氧化碳排放量一万吨及以上的重点排放企业。作为继2012年3月28日北京市启动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