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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班轮运输合同的订立和解除,法律规定不明确。通过分析《海商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班轮实务,澄清班轮合同在订立和解除过程中的模糊概念并解决争议。探讨了缔约过程,包括以电子数据交换系统(Electronic Data InterchangeEDI)方式订舱时的合同成立时间,评述了《海商法》和《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解除条款,并对不适当的习惯做法提出了建议。认为只有维护合同的法律约束力,才能平等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班轮运输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