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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后,以年金基金、保险公司、共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机构法人,逐渐取代个人或家族股东而成为目前美国大公司的主要持股者。法人大股东基于长期而又稳定的持股,积极地参与公司的经营决策,严格监督和制约经理,从而形成了新型的公司治理结构,使业已分离的所有权与控制权重新趋于合一。法人股东化意味着法人资本所有制的崛起,它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在相继经历了私人资本所有制和私人股份资本所有制两个发展阶段后,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