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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的情报战
其实,抓捕本·拉登的关键就是获得其藏身之处的情报,只要找到其身在何处,以美军强大的作战能力以及国际影响和结盟能力,无论其身在何处都难逃一死。也正因为如此,关于情报战的情节就占了《猎杀本·拉登》整部影片的一多半篇幅。从这个角度来说,CIA(中央情报局)的情报人员在击毙本·拉登的行动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当重要。
影片一开始,CIA就开始审讯一名叫阿玛的俘虏。根据情报,阿玛是一名基地组织的信使,CIA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信使作为突破口,是有原因的。自从阿富汗战争导致本·拉登的老巢被毁后,其就开始了长达10年的逃亡生活。本·拉登在抗击入侵阿富汗的苏联军队的时候,曾经与CIA有过一段合作的“蜜月期”,并且接受了CIA大量的武器援助和相关培训。深知美国侦察技术手段厉害的本·拉登不会轻易给美国人提供顺藤摸瓜找到自己的途径,在逃亡过程中,他从不使用互联网和电话,而且也不向包括基地组织、高级头目在内的几乎任何人透露行踪。这样一来,美国人试图通过技术侦察获得本·拉登行踪的企图就难以奏效。但美国人清楚地知道本·拉登仍然有效地控制着基地组织,既然他不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那么就只有使用最原始但最可靠的通信手段——人力传递信息,也就是使用所谓的“信使”。正因为如此,阿玛也就成为CIA获得情报的一个突破口。CIA特工为了从阿玛口中得到情报,使用了所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包括拷打用刑,如长时间监禁吊打、长时间不给食物和饮水、将其装入只能容一人蜷缩着进入的木柜中,甚至迫使他在CIA女特工玛雅面前裸露身体(穆斯林成年后在除了妻子以外的女人面前裸露身体是违反教规的)等等,在肉体和精神上对其不断施加压力。阿玛最终在持续不断的压力面前扛不住了,他供出了一个叫阿布·艾哈迈德的人,代号“科威特”。除了阿玛外,其他落入美国人手中的俘虏也多次提到这个艾哈迈德。此后,CIA从分布在波兰、阿富汗等地的中情局秘密基地以及巴基斯坦监狱内扣押的犯人口中得知,这个艾哈迈德是本·拉登最为信任的信使。至此,一条通向寻找本·拉登的捷径已经展现在CIA眼前了。
然而,要找到艾哈迈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为了得到其下落,CIA女特工玛雅获知巴基斯坦北部的一个部落人员有相关线索,就在阿富汗的美军基地与其会面。也许是建功心切,看到来人的汽车在基地警戒线上一关又一关地接受安全检查,玛雅有些不耐烦了。她通知安保人员放其进入基地,以便赶紧接触以获得情报。当汽车终于到达CIA驻地时,安保人员要求做最后的检查。但目标下车后却将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因此引起了安保人员的警觉。就在他们要求其将手拿出时,一场可怕的爆炸发生了,在场的CIA特工一下子死7人、伤6人。这一惨剧无疑是因为CIA特工过于兴奋,忽视了基本的安保措施而造成的。而从基地组织来说,他们利用这一契机发动自杀性爆炸袭击,一举给躲在美军基地内的CIA特工以重大打击,其战术运用是成功的。
这次事件后,有个被美国人抓住的俘虏说,曾亲眼看见艾哈迈德在2001年死在阿富汗了。就在很多人认为艾哈迈德这条线索已经中断的情况下,惟独玛雅仍然坚信这条线索能够带领他们找到本·拉登。不久,有CIA特工从旧档案中查到,“9·11”事件后在一份由约旦方面提供的10人黑名单中有一个叫沙伊·伊贝沙的人,而这个人就是艾哈迈德,他已经离开了阿富汗,并经摩洛哥到了科威特。这一情报在当时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被忽略了。而玛雅找到了这条信息并立即通过这一线索查到了艾哈迈德的真姓是沙伊,并且获知了他家兄弟8人,其中3人死在了阿富汗。玛雅申请要求查到沙伊家人的电话号码。CIA特工通过行贿手段搞到了艾哈迈德母亲的电话,最终通过监听电话和手机信号定位等措施,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发现了开着一辆白色SUV的艾哈迈德。为了监视这辆SUV的去向,CIA特工派出大量当地雇员在各个路口监视,终于发现这辆车经常去往位于阿伯塔巴德的一处独立房子里。
据有关资料介绍,本·拉登居住的这所房子此前曾经进入过CIA特工的视线。但CIA却认为此处几乎没有什么防卫,因此未将其列为监视目标。现在不同了,这所房子立即成为重点监视目标。这所房子周围都是高墙,窗户紧闭,使人看不到房内的情况,院内有两道墙将院子隔开,套用影片中的台词,就是“如同要塞”。经过一番努力,CIA特工确认院内有2名男人、3名女人和7名孩子,并且推断房子里还有第3名男子——也许就是本·拉登本人。然而,CIA特工想尽办法进入房内调查的计划都失败了。他们先是想收集房子里扔出的废弃物,以便从中提取DNA,但是所有垃圾都被主人焚烧掉了;他们又想派人以给孩子接种疫苗为由取得血液样本进行DNA检测,仍以失败告终。房子里的第3名男人出来透气,也都是到后面的葡萄园里,茂密的葡萄枝叶挡住了空中侦察器材的视线,根本无法确认相关情况。就这样以最高级别监视了很长时间,这所房子却连续129天没有任何动静,而这也许更说明其中隐藏着“高价值目标”。最后,CIA仍然无法确认本·拉登是否在房子里。在中情局局长召开的会议上,多数人认为本·拉登住在这里的可能性极大,而玛雅更是坚信。经过局长向最高决策层通报情况,总统奥巴马决定2011年5月1日晚对这所房子发起突击。
从以上CIA长达10年追踪本·拉登的情报战过程可以看出,在对付以隐蔽性为最大优势的恐怖分子面前,即使是拥有世界上最先进技术侦察手段、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间谍网的美国也感到困难重重。而本·拉登也正是凭借其高超的隐蔽措施才得以与美国周旋了lO年之久。
片中的武器装备
《猎杀本·拉登》一片中出现的武器装备以轻武器为主,主要是各类枪械。其中,手枪包括格洛克17手枪和伯莱塔92FS手枪;冲锋枪则是MP5A2;步枪包括G36C、M4A1、HK416、M16A2,以及AK系列及其变型枪,如AKMS、MPIKS-72、AKMSU、AMD-65等型号,另外还有HK417精确射手步枪;轻机枪则是FN Mk48 Mod0型。出现的枪械中,许多型号我们都很熟悉,但也有几支武器曝光率并不高。其中,MPIKS-72突击步枪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AKMS突击步枪基础上制造的仿制型号,最明显的外部特征差别是其折叠枪托的金属支撑杆只有一根,向右折叠于机匣一侧,便于在狭窄空间内携带和使用。AKMSU则是类似于AKS-74U的短突击步枪,不过其发射的枪弹并非5.45×39mm弹,而是7.62×39mm中间威力步枪弹。AMD 65突击步枪是匈牙利生产的AK系列变型枪,是在AKM-63突击步枪基础上改进而成的。AKM-63突击步枪是苏制AKM的变型枪,其最大变化是使用聚合物材料取代了原有的木制握把和枪托,并以钢制护手代替了原有的木制护手。影片中出现的AMD-65突击步枪是为了解决AKM-63长度不适于机械化部队使用改进而成的,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后者的短枪管型。本片中有两名武装人员使用AMD-65突击步枪和MP5A2冲锋枪袭击了玛雅,要不是车上防弹玻璃的防护,玛雅就性命不保了。 影片中除了各种枪械外,最重要的装备可能就是运载海豹6队进行突击行动的“黑鹰”隐形直升机了。“黑鹰”隐形直升机在行动过程中坠毁一架。从坠机现场的照片来看,“黑鹰”隐形直升机在尾桨部分采用了整流罩,这就大大降低了雷达反射截面。此外,人们还推测“黑鹰”隐形直升机使用了噪声抑制发动机和低转速旋翼等技术,这也就降低了其音响特征,提高了其隐蔽突击的能力。“黑鹰”隐形直升机是此次美军得以击毙本·拉登的关键性装备之一,因为目标是在巴基斯坦境内,要想在巴方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突击,“黑鹰”隐形直升机就是必要的投送工具。
突击方式的选择
影片中虽然对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拉登的住所进行突击并没有着墨太多,但这实际上是一个关系行动成败非常重要的因素。
一般说来,美军在发现需要“定点清除”的目标后,最优先采用的是以精确制导武器进行空袭的方式进行突击。也就是说,利用携带精确制导武器的战斗机、轰炸机或无人机,有时甚至使用武装直升机发射精确制导弹药将目标消灭。阿富汗战争以来,美军一直采用这样的措施对基地组织的重要头目进行打击,包括对巴基斯坦境内的目标多次进行无人机越境打击,屡试不爽。然而,因为此次打击的目标是本·拉登,这种传统的手段难以实行。“9·11”事件以后,事件的背后主宰本·拉登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恐怖分子头子,而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美国人心目中必须除之而后快的“国家公敌”。要想让美国人民相信本·拉登得到了应有惩罚,美国政府就必须拿出让人们完全信服的证据来。
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此次行动使用无人机不在考虑之列。这是因为本·拉登居住在一所面积不算很小的三层楼房内,携弹量很小的无人机发射的弹药难以保证一次将目标完全摧毁。如果使用战斗机或轰炸机进行轰炸,从打击效果来说则可达到要求。美军装备的F-15E战斗轰炸机载弹量达到11吨以上,更不要说载弹量更大的轰炸机了。然而,使用非隐形战斗机或轰炸机进行空袭就要冒着被巴基斯坦的防空系统发现,并进而遭到巴方战斗机拦截的危险。而通报巴基斯坦让其网开一面的做法在美国人看来又不可行,原因是美国一直怀疑巴基斯坦情报部门与基地组织和本·拉登有某种联系,更何况离拉登住所不到1英里处就是巴基斯坦的一所高级军事学院,这更加重了美国人的怀疑,一旦通报情况就有可能造成消息泄露而让本·拉登逃脱。使用隐形战斗机或轰炸机进行空袭虽能避开巴方防空系统的监控,但是目标被炸毁后美国人是无法进入现场去取得本·拉登已死的证据的。因为巴方肯定要因为美军侵犯领空而提出抗议,在反美情绪高涨的巴民众压力下美国人根本无法进入现场;而且进行空袭还要冒着造成巴基斯坦无辜民众伤亡的风险——在各种未知因素的作用下谁也不敢担保那些经常“跑偏”的精确制导炸弹能够“百发百中”。
还有一个因素,如果能够将本·拉登杀死,并且取得相关证据,那么对于面临连任竞选的奥巴马总统而言无疑是一个加分的重要因素。综合考虑之下,由隐形直升机投送突击队员进行突击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突击行动中的战术分析
对于特种作战行动来说,美国人也有着刻骨铭心的教训。1980年,为了营救被扣押的驻伊朗使馆人员,美国特种部队曾经铩羽而归,并且损失惨重。此次猎杀本·拉登,如果在战术运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并且不能得到及时补救的话,那么这样的悲剧仍然会重演。
美军的作战计划是利用“黑鹰”隐形直升机优良的隐形性能秘密抵近本·拉登居住的房子进行突击。从影片中突击队员的表现来看,美军最初的设想应该是利用1架隐形直升机运载突击队员在拉登居住的院子外面着陆,另1架则飞到房子上方队员进行索降,目的是对目标房屋进行上下夹击。从攻击计划本身来说,对目标同时进行多方向攻击是最好的手段。多方向攻击可以分散敌方的注意力和火力,从而更快地解决战斗。但是,所有作战行动都不可能完全按照作战计划进行,作战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必定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偏差。一旦出现情况,就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者调整作战行动,才能保证作战行动的顺利进行。正当美军准备在房顶进行索降时,代号“王子51”的“黑鹰”隐形直升机却突然出现故障被迫进行迫降。好在其抗坠毁能力比较强,直升机虽然旋转着摔在院墙里,但运载的突击队员和驾驶员都没有受伤,突击队员随即跃出机舱投入战斗。但此时也就意味着,美军计划中的上下夹击的计划破产了。作战灵活性极强的美军立即调整了原定计划,由上下夹击迅速改为两股兵力合力从一层向上攻击。这时,原定从院子外面进行警戒并准备炸开院门从一层进行攻击的美军小队,也遇到了问题。他们使用破门器材未能炸开侧方院门,只得另寻其他通路进入,后来直到坠毁直升机运载的队员从里面打开院子大门才得以进入。至此,两支美军小队终于汇合到一起展开行动。为了避免重蹈1980年伊朗人质事件中因直升机故障导致行动失败的覆辙,美军还准备了备份机跟进,备份机于行动结束撤离时迅速赶到现场,将撤离的队员和俘虏全部运走,再次证明了美军特种部队作战灵活性是非常强的。
从坠毁直升机上下来的美军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就接近了目标房屋,并首先展开对房屋的攻击。就在一名美军往房门上挂破门器材时,有人突然从里面向外开火,双方随即隔着房门进行对射。这时,双方之间的技战术素质差距就显现出来了。那名美军在挂破门器材时,采取的是侧身姿势,从房门正面来看其暴露的身体只有伸出去的手,因此遭到射击时受伤的可能性非常小。遭到射击后,美军士兵立即向房门开枪还击,并击毙了房内的信使艾哈迈德。艾哈迈德最大的失误在于,其身体相对于房门位置太正,否则是很难击中他的。
进入房间内部后,战斗形势呈现一边倒的态势。经过逐层搜索,美军先是在楼梯上击毙了本·拉登的儿子,最后在三楼的一个房间将本·拉登击毙。值得注意的是,美军在击倒任何一个目标后都要向其补射几枪以确保将其击毙。从这一点来看,当时美军得到的命令很可能是只要死的不要活口,对本·拉登本人尤其如此。在击倒本·拉登时,美军的战术动作配合表现也很出色——打头的队员将本·拉登击倒后立即冲进去,扑倒了里面的两个女人,跟在身后的队员对倒在地上的本·拉登连射数枪。
在确认被击毙的就是本·拉登后,美军随即发出“杰罗尼莫”的暗语(即表示行动成功),并进行了相关的取证和搜集资料行动,最后炸毁了坠毁的“黑鹰”隐形直升机,带着本·拉登的尸体和俘虏撤离。此时,实时监控行动过程的玛雅等人才感到如释重负,这也意味着他们长达10年的努力取得了最好的结果。
编辑/郑双雁
其实,抓捕本·拉登的关键就是获得其藏身之处的情报,只要找到其身在何处,以美军强大的作战能力以及国际影响和结盟能力,无论其身在何处都难逃一死。也正因为如此,关于情报战的情节就占了《猎杀本·拉登》整部影片的一多半篇幅。从这个角度来说,CIA(中央情报局)的情报人员在击毙本·拉登的行动中所起到的作用相当重要。
影片一开始,CIA就开始审讯一名叫阿玛的俘虏。根据情报,阿玛是一名基地组织的信使,CIA将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信使作为突破口,是有原因的。自从阿富汗战争导致本·拉登的老巢被毁后,其就开始了长达10年的逃亡生活。本·拉登在抗击入侵阿富汗的苏联军队的时候,曾经与CIA有过一段合作的“蜜月期”,并且接受了CIA大量的武器援助和相关培训。深知美国侦察技术手段厉害的本·拉登不会轻易给美国人提供顺藤摸瓜找到自己的途径,在逃亡过程中,他从不使用互联网和电话,而且也不向包括基地组织、高级头目在内的几乎任何人透露行踪。这样一来,美国人试图通过技术侦察获得本·拉登行踪的企图就难以奏效。但美国人清楚地知道本·拉登仍然有效地控制着基地组织,既然他不使用先进的技术手段,那么就只有使用最原始但最可靠的通信手段——人力传递信息,也就是使用所谓的“信使”。正因为如此,阿玛也就成为CIA获得情报的一个突破口。CIA特工为了从阿玛口中得到情报,使用了所有可能使用的手段,包括拷打用刑,如长时间监禁吊打、长时间不给食物和饮水、将其装入只能容一人蜷缩着进入的木柜中,甚至迫使他在CIA女特工玛雅面前裸露身体(穆斯林成年后在除了妻子以外的女人面前裸露身体是违反教规的)等等,在肉体和精神上对其不断施加压力。阿玛最终在持续不断的压力面前扛不住了,他供出了一个叫阿布·艾哈迈德的人,代号“科威特”。除了阿玛外,其他落入美国人手中的俘虏也多次提到这个艾哈迈德。此后,CIA从分布在波兰、阿富汗等地的中情局秘密基地以及巴基斯坦监狱内扣押的犯人口中得知,这个艾哈迈德是本·拉登最为信任的信使。至此,一条通向寻找本·拉登的捷径已经展现在CIA眼前了。
然而,要找到艾哈迈德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没有人知道他的真实姓名。为了得到其下落,CIA女特工玛雅获知巴基斯坦北部的一个部落人员有相关线索,就在阿富汗的美军基地与其会面。也许是建功心切,看到来人的汽车在基地警戒线上一关又一关地接受安全检查,玛雅有些不耐烦了。她通知安保人员放其进入基地,以便赶紧接触以获得情报。当汽车终于到达CIA驻地时,安保人员要求做最后的检查。但目标下车后却将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因此引起了安保人员的警觉。就在他们要求其将手拿出时,一场可怕的爆炸发生了,在场的CIA特工一下子死7人、伤6人。这一惨剧无疑是因为CIA特工过于兴奋,忽视了基本的安保措施而造成的。而从基地组织来说,他们利用这一契机发动自杀性爆炸袭击,一举给躲在美军基地内的CIA特工以重大打击,其战术运用是成功的。
这次事件后,有个被美国人抓住的俘虏说,曾亲眼看见艾哈迈德在2001年死在阿富汗了。就在很多人认为艾哈迈德这条线索已经中断的情况下,惟独玛雅仍然坚信这条线索能够带领他们找到本·拉登。不久,有CIA特工从旧档案中查到,“9·11”事件后在一份由约旦方面提供的10人黑名单中有一个叫沙伊·伊贝沙的人,而这个人就是艾哈迈德,他已经离开了阿富汗,并经摩洛哥到了科威特。这一情报在当时浩如烟海的信息中被忽略了。而玛雅找到了这条信息并立即通过这一线索查到了艾哈迈德的真姓是沙伊,并且获知了他家兄弟8人,其中3人死在了阿富汗。玛雅申请要求查到沙伊家人的电话号码。CIA特工通过行贿手段搞到了艾哈迈德母亲的电话,最终通过监听电话和手机信号定位等措施,在巴基斯坦白沙瓦发现了开着一辆白色SUV的艾哈迈德。为了监视这辆SUV的去向,CIA特工派出大量当地雇员在各个路口监视,终于发现这辆车经常去往位于阿伯塔巴德的一处独立房子里。
据有关资料介绍,本·拉登居住的这所房子此前曾经进入过CIA特工的视线。但CIA却认为此处几乎没有什么防卫,因此未将其列为监视目标。现在不同了,这所房子立即成为重点监视目标。这所房子周围都是高墙,窗户紧闭,使人看不到房内的情况,院内有两道墙将院子隔开,套用影片中的台词,就是“如同要塞”。经过一番努力,CIA特工确认院内有2名男人、3名女人和7名孩子,并且推断房子里还有第3名男子——也许就是本·拉登本人。然而,CIA特工想尽办法进入房内调查的计划都失败了。他们先是想收集房子里扔出的废弃物,以便从中提取DNA,但是所有垃圾都被主人焚烧掉了;他们又想派人以给孩子接种疫苗为由取得血液样本进行DNA检测,仍以失败告终。房子里的第3名男人出来透气,也都是到后面的葡萄园里,茂密的葡萄枝叶挡住了空中侦察器材的视线,根本无法确认相关情况。就这样以最高级别监视了很长时间,这所房子却连续129天没有任何动静,而这也许更说明其中隐藏着“高价值目标”。最后,CIA仍然无法确认本·拉登是否在房子里。在中情局局长召开的会议上,多数人认为本·拉登住在这里的可能性极大,而玛雅更是坚信。经过局长向最高决策层通报情况,总统奥巴马决定2011年5月1日晚对这所房子发起突击。
从以上CIA长达10年追踪本·拉登的情报战过程可以看出,在对付以隐蔽性为最大优势的恐怖分子面前,即使是拥有世界上最先进技术侦察手段、拥有世界上最强大的间谍网的美国也感到困难重重。而本·拉登也正是凭借其高超的隐蔽措施才得以与美国周旋了lO年之久。
片中的武器装备
《猎杀本·拉登》一片中出现的武器装备以轻武器为主,主要是各类枪械。其中,手枪包括格洛克17手枪和伯莱塔92FS手枪;冲锋枪则是MP5A2;步枪包括G36C、M4A1、HK416、M16A2,以及AK系列及其变型枪,如AKMS、MPIKS-72、AKMSU、AMD-65等型号,另外还有HK417精确射手步枪;轻机枪则是FN Mk48 Mod0型。出现的枪械中,许多型号我们都很熟悉,但也有几支武器曝光率并不高。其中,MPIKS-72突击步枪是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在AKMS突击步枪基础上制造的仿制型号,最明显的外部特征差别是其折叠枪托的金属支撑杆只有一根,向右折叠于机匣一侧,便于在狭窄空间内携带和使用。AKMSU则是类似于AKS-74U的短突击步枪,不过其发射的枪弹并非5.45×39mm弹,而是7.62×39mm中间威力步枪弹。AMD 65突击步枪是匈牙利生产的AK系列变型枪,是在AKM-63突击步枪基础上改进而成的。AKM-63突击步枪是苏制AKM的变型枪,其最大变化是使用聚合物材料取代了原有的木制握把和枪托,并以钢制护手代替了原有的木制护手。影片中出现的AMD-65突击步枪是为了解决AKM-63长度不适于机械化部队使用改进而成的,基本上可以理解为后者的短枪管型。本片中有两名武装人员使用AMD-65突击步枪和MP5A2冲锋枪袭击了玛雅,要不是车上防弹玻璃的防护,玛雅就性命不保了。 影片中除了各种枪械外,最重要的装备可能就是运载海豹6队进行突击行动的“黑鹰”隐形直升机了。“黑鹰”隐形直升机在行动过程中坠毁一架。从坠机现场的照片来看,“黑鹰”隐形直升机在尾桨部分采用了整流罩,这就大大降低了雷达反射截面。此外,人们还推测“黑鹰”隐形直升机使用了噪声抑制发动机和低转速旋翼等技术,这也就降低了其音响特征,提高了其隐蔽突击的能力。“黑鹰”隐形直升机是此次美军得以击毙本·拉登的关键性装备之一,因为目标是在巴基斯坦境内,要想在巴方不知晓的情况下进行突击,“黑鹰”隐形直升机就是必要的投送工具。
突击方式的选择
影片中虽然对采用何种方式对本·拉登的住所进行突击并没有着墨太多,但这实际上是一个关系行动成败非常重要的因素。
一般说来,美军在发现需要“定点清除”的目标后,最优先采用的是以精确制导武器进行空袭的方式进行突击。也就是说,利用携带精确制导武器的战斗机、轰炸机或无人机,有时甚至使用武装直升机发射精确制导弹药将目标消灭。阿富汗战争以来,美军一直采用这样的措施对基地组织的重要头目进行打击,包括对巴基斯坦境内的目标多次进行无人机越境打击,屡试不爽。然而,因为此次打击的目标是本·拉登,这种传统的手段难以实行。“9·11”事件以后,事件的背后主宰本·拉登就不再是一个普通的恐怖分子头子,而是一个具有象征意义的、美国人心目中必须除之而后快的“国家公敌”。要想让美国人民相信本·拉登得到了应有惩罚,美国政府就必须拿出让人们完全信服的证据来。
从技术层面上来说,此次行动使用无人机不在考虑之列。这是因为本·拉登居住在一所面积不算很小的三层楼房内,携弹量很小的无人机发射的弹药难以保证一次将目标完全摧毁。如果使用战斗机或轰炸机进行轰炸,从打击效果来说则可达到要求。美军装备的F-15E战斗轰炸机载弹量达到11吨以上,更不要说载弹量更大的轰炸机了。然而,使用非隐形战斗机或轰炸机进行空袭就要冒着被巴基斯坦的防空系统发现,并进而遭到巴方战斗机拦截的危险。而通报巴基斯坦让其网开一面的做法在美国人看来又不可行,原因是美国一直怀疑巴基斯坦情报部门与基地组织和本·拉登有某种联系,更何况离拉登住所不到1英里处就是巴基斯坦的一所高级军事学院,这更加重了美国人的怀疑,一旦通报情况就有可能造成消息泄露而让本·拉登逃脱。使用隐形战斗机或轰炸机进行空袭虽能避开巴方防空系统的监控,但是目标被炸毁后美国人是无法进入现场去取得本·拉登已死的证据的。因为巴方肯定要因为美军侵犯领空而提出抗议,在反美情绪高涨的巴民众压力下美国人根本无法进入现场;而且进行空袭还要冒着造成巴基斯坦无辜民众伤亡的风险——在各种未知因素的作用下谁也不敢担保那些经常“跑偏”的精确制导炸弹能够“百发百中”。
还有一个因素,如果能够将本·拉登杀死,并且取得相关证据,那么对于面临连任竞选的奥巴马总统而言无疑是一个加分的重要因素。综合考虑之下,由隐形直升机投送突击队员进行突击就成了最好的选择。
突击行动中的战术分析
对于特种作战行动来说,美国人也有着刻骨铭心的教训。1980年,为了营救被扣押的驻伊朗使馆人员,美国特种部队曾经铩羽而归,并且损失惨重。此次猎杀本·拉登,如果在战术运用和实施过程中出现严重失误并且不能得到及时补救的话,那么这样的悲剧仍然会重演。
美军的作战计划是利用“黑鹰”隐形直升机优良的隐形性能秘密抵近本·拉登居住的房子进行突击。从影片中突击队员的表现来看,美军最初的设想应该是利用1架隐形直升机运载突击队员在拉登居住的院子外面着陆,另1架则飞到房子上方队员进行索降,目的是对目标房屋进行上下夹击。从攻击计划本身来说,对目标同时进行多方向攻击是最好的手段。多方向攻击可以分散敌方的注意力和火力,从而更快地解决战斗。但是,所有作战行动都不可能完全按照作战计划进行,作战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必定会出现这样或者那样的偏差。一旦出现情况,就要采取措施进行补救或者调整作战行动,才能保证作战行动的顺利进行。正当美军准备在房顶进行索降时,代号“王子51”的“黑鹰”隐形直升机却突然出现故障被迫进行迫降。好在其抗坠毁能力比较强,直升机虽然旋转着摔在院墙里,但运载的突击队员和驾驶员都没有受伤,突击队员随即跃出机舱投入战斗。但此时也就意味着,美军计划中的上下夹击的计划破产了。作战灵活性极强的美军立即调整了原定计划,由上下夹击迅速改为两股兵力合力从一层向上攻击。这时,原定从院子外面进行警戒并准备炸开院门从一层进行攻击的美军小队,也遇到了问题。他们使用破门器材未能炸开侧方院门,只得另寻其他通路进入,后来直到坠毁直升机运载的队员从里面打开院子大门才得以进入。至此,两支美军小队终于汇合到一起展开行动。为了避免重蹈1980年伊朗人质事件中因直升机故障导致行动失败的覆辙,美军还准备了备份机跟进,备份机于行动结束撤离时迅速赶到现场,将撤离的队员和俘虏全部运走,再次证明了美军特种部队作战灵活性是非常强的。
从坠毁直升机上下来的美军没有遇到任何抵抗就接近了目标房屋,并首先展开对房屋的攻击。就在一名美军往房门上挂破门器材时,有人突然从里面向外开火,双方随即隔着房门进行对射。这时,双方之间的技战术素质差距就显现出来了。那名美军在挂破门器材时,采取的是侧身姿势,从房门正面来看其暴露的身体只有伸出去的手,因此遭到射击时受伤的可能性非常小。遭到射击后,美军士兵立即向房门开枪还击,并击毙了房内的信使艾哈迈德。艾哈迈德最大的失误在于,其身体相对于房门位置太正,否则是很难击中他的。
进入房间内部后,战斗形势呈现一边倒的态势。经过逐层搜索,美军先是在楼梯上击毙了本·拉登的儿子,最后在三楼的一个房间将本·拉登击毙。值得注意的是,美军在击倒任何一个目标后都要向其补射几枪以确保将其击毙。从这一点来看,当时美军得到的命令很可能是只要死的不要活口,对本·拉登本人尤其如此。在击倒本·拉登时,美军的战术动作配合表现也很出色——打头的队员将本·拉登击倒后立即冲进去,扑倒了里面的两个女人,跟在身后的队员对倒在地上的本·拉登连射数枪。
在确认被击毙的就是本·拉登后,美军随即发出“杰罗尼莫”的暗语(即表示行动成功),并进行了相关的取证和搜集资料行动,最后炸毁了坠毁的“黑鹰”隐形直升机,带着本·拉登的尸体和俘虏撤离。此时,实时监控行动过程的玛雅等人才感到如释重负,这也意味着他们长达10年的努力取得了最好的结果。
编辑/郑双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