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 人类文明的进步和意识形态领域的飞速发展,使人们的法律意识逐步增强,“医疗纠纷”日趋占据人们的视觉焦点,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处理得是否公正、应该如何完善处理方法乃至如何预防纠纷和事故的发生及双方责任的认定等社会热点问题,无疑,都离不开“医患关系”主体-医院(医生)和患者(家属)。当一个自然人因疾患就医,与特定人群-医院(医生)所形成的“医患关系”与合同法中的“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