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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原经济区的建设和发展,河南的城镇化水平越来越高。与此同时,大量耕地成为工业用地和城镇建设用地,很多农民失去了原有的土地,就地转化为城镇居民。随着生存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改变,失地农民的社会角色和价值观也面临着的巨大的变革。千年不变的乡土文明和乡村伦理道德规范遭遇冲击,城市文明、法律和现代社会规则对他们的影响越来越大。关注失地农民价值观问题,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中全面、协调、以人为本的思想,是政府积累转型期社会治理经验的有益探索,也是团结广大失地农民、培育“新市民”的重要环节。
一、失地农民价值观内涵
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失地农民,是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城镇化和工业化用地需求,彻底放弃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失去固有土地的农民。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客观事物(包括人、物、事)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是包括价值目标、价值信念、价值取向、价值标准在内的一个体系。价值观形成于主体的实践活动,是生存模式、社会环境、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共同作用于主体意识的结果。价值观反映主体的生活实践,并随着主体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变化。
失地农民的价值观是失地农民心目中关于周围事物和世俗生活的意义、重要性的基本评价和总看法,表现为失地农民对周围事物和世俗生活的相对稳定的信念、信仰、理想、评价等。
二、失地农民价值观现状
(一)价值观正在变迁
不稳定、多变是失地农民价值观的一个主要特点。其原因一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公众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思想意识呈现多元、多变的特征。二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理论出发,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和机制转换、利益调整,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二)价值观危机
以迷失、困惑为突出表现的价值观危机是失地农民价值观的另一个特点。这源于他们生存环境和社会角色的变化。在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的夹缝中,他们跟社会一起进行着艰难的蜕变,他们被迫要抛掉旧身份,适应陌生的新身份;被迫抛弃原有的生活模式,建立并适应新的生活模式。与此同时,飞速发展的社会现实和城乡之间巨大的差距,令失地农民感到困惑,对未来生活感到迷茫,依附在土地上以乡村文明为核心的价值观,越来越不能给他们支撑和安慰,他们渴望新的精神依托,渴望心理支柱。但是,由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导致它的发展与社会存在脱节、错位,所以失地农民新价值观的形成将会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在这个新旧交替的过程中,他们缺乏对自己生活价值的肯定,缺乏对新角色的自我认同,缺乏自我归属的满足感,继而导致精神世界的迷失和无措。
三、失地农民代表性价值观分析
(一)政治观:对政治参与表现冷漠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观念深入人心,他们依法、自主参与乡村民主政治,积极表达他们的意志、愿望和利益诉求。随着土地失去,原有的行政村自治模式发生了变化,政府基层组织管理工作偏重不同,因此逐渐与这个群体疏远,导致“政府不愿意管我们了”“什么事情说了也白说、做了也白做”的观念逐渐出现,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政治参与敷衍消极,对神圣的选举权也草草应付,不负责任,以前被调动起来的政治热情重新被政治冷漠所替代。
(二)经济观:金钱拜物教盛行
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使西方物欲化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蔓延,物欲的刺激与满足成为世俗精神生活的核心主题。在这个大环境下,加上对本身生活的担忧,失地农民更感受到金钱对生存和生活质量的意义,体会到金钱是未来生活的保障,普遍认为,拥有的金钱越多,所能满足的个人需要就越多,个人的社会地位越高,因而普遍产生金钱拜物教。
(三)土地观:情难割舍
重视土地,是中原乃至中国农民几千年情感积淀的产物。土地早已融化成农民生命的一部分,甚至成了“命根子”,这种观念已经有了深刻的文化积淀,不是一时的变革所能抹掉的,也不会随着失地农民身份的转变而迅速转变,市民化并不能解决失地农民对土地的深刻依恋和复杂感情。在土地之上附着的种种乡土意义、归属意义、亲情意义,也是货币所不能提供的。一旦因外部原因不得不失去土地的时候,是他们最为痛苦、觉得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当我们把城镇化与失地农民的土地观念联系起来考察时,会发现失地农民的思维远比事件本身的意义要复杂得多。他们的精神世界在土地观念瓦解后无所归依,他们对失去的土地念念不忘,带着永远不能复得的惆怅和遗憾,在城市的边缘夜夜做着关于土地的旧梦。
(四)职业观:有待重建
现在,失地农民隐性失业现象相当普遍。失地后,获得就业安置的比例偏低,大部分都是自谋出路;那些已实现“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的失地农民,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企业改制、兼并和倒闭转而重新处于失业状态。不少失地农民失地又失业,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这种不稳定的生活状态和短暂的职业生涯,很难让失地农民形成稳定健康的职业观。“要文凭没文凭,要技术没技术,除了会种地,还能做什么?”“凑合吧,只要能有个工作赚取点生活费就满足了”。这是失地农民最有代表性的职业看法。
(五)教育观:教育是改变子女和家庭命运的唯一选择
随着市民化程度的不断深入,随着在再就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知识和学历在失地农民心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所以失地农民在子女的教育方面愿意有更多的付出,千方百计供子女读大学。大部分失地农民认为,自身没有显赫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因此子女具备相当的文化知识和技术,是今后在城镇安身立命的基础,是改变子女命运和自身家庭命运的唯一出路。
(六)家庭伦理观:婚姻观变异,传统孝道正遭受挑战 随着跟城市生活的近距离接触,失地农民原有的婚姻观念遭受冲击,婚姻的本体性价值追求传宗接代延续家族香火的观念逐渐淡化,人们更加看重现实的幸福,择偶时对方的权力、地位、金钱等占了很大比重,缔结婚姻后,如果双方因为性格、感情、两地分居等原因出现矛盾,人们也不再死守婚姻,选择离婚的大有人在,离婚男女也不再遭受歧视,人们对离婚行为越来越宽容,这是婚姻观念的一个变异。
中国传统道德注重孝道。不仅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也涵盖在一个家庭祖辈与晚辈之间,是崇善、崇仁、崇爱的髙尚道德追求的具体化,是社会仁爱和谐道德的中心。随着土地的失去,人们不再认为家族越大劳动力多生活越有意义,家族观念逐渐淡化,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使得晚辈对长辈的权威不再遵从,导致父母权威下降,孝道衰落是失地农民生活价值的外在体现。
四、失地农民价值观的重建
(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教育,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失地农民价值观的重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要求政府、社会包括失地农民自身,通过自上而下共同的努力以建设一种制度环境和模式,给予失地农民理性、健康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这个价值导向的基本内容,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教育失地农民;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内化为广大失地农民的价值目标;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解决失地农民理想缺失、信仰混乱的状况;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传递给失地农民,引导失地农民分清荣辱、明辨善恶,从而使广大失地农民紧跟社会主义道德主旋律。
(二)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标准体系
金钱拜物教这种迫不得已的手段并不能支撑人的价值大厦,必须建立起完整的价值评价标准体系,乡土传统文明的精华,乡村原有的朴实正直、凝聚团结、平和向善、宁静淡泊等文化内容;孝敬亲情、和睦乡邻、互帮互助、扶贫济弱等道德内容;城市文明中开放、科学、竞争、民主等内容,都不应该被忽略。
(三)依托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为失地农民价值观转变提供各种支持
失地农民所处的环境,较之其他乡村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就是普遍离城市较近,甚至就在城市的边上。因此,依托城市,得到城市有计划有目的的帮扶,能够促使失地农民尽快实现价值观的转换。在文化基础设施方面,中心城市要凭借自身的经验和技术,对新社区的建设提供设计、布局、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建立起图书馆、网络中心、娱乐中心等基本的文化设施体系;市内风景区、博物馆、影剧院等,要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新市民”开放;在人员方面,一是发动热心的市民和学生,鼓励他们与新社区自治组织合作,为失地农民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和文娱活动,让失地农民近距离接触城市文明,从思维方式、行为理念等方面尽快融入城市;二是要对失地农民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文化知识、理论素养,通过他们开展理论宣教、政策解读、知识培训、各种民俗节庆等活动。
(四)借助和谐社区的建设,营造精神家园
社区是变动世界中失地农民最可以依托的家园,是他们保持信心和力量的共同体,是他们心灵的慰藉之所。要大力加强社区建设,为失地农民建立全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要关注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让他们的成长过程与新价值观的形成过程统一;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形成新的职业观。只有当失地农民在城市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并像城里人一样生活、休闲时,才会真正融入城市,才能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上认同城市社区,找到归属感。
(五)利用媒体和舆论加以引导
任何新价值观的形成,除了个体自身的蜕变之外,舆论的引导和宣传,环境的建设和熏陶,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准确、生动地宣传中央精神,宣传精神文明,宣传各种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要了解失地农民精神需要,为他们制作有针对性的特色节目,发掘有助于培养正确价值观的题材。同时要为失地农民提供话语权,提供一个表达自身意愿的平台,构建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畅通渠道,从而关注他们的敏感话题,引导他们化解、纠正情绪型观点。
总之,失地农民的价值观念是这一群体对社会变革和生存环境变化的立场和态度的反应,其价值观的迷茫和变迁,从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长期处于被忽略地位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自发利益的抗争。如不加以调整和干预,就有可能加剧失地农民群体与国家、其他群体的矛盾,这种矛盾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转化为行为倾向,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因此,对失地农民的价值重建问题,必须作为城镇化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的课题,加以关切和解决。
一、失地农民价值观内涵
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者。失地农民,是指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因城镇化和工业化用地需求,彻底放弃土地经营权、承包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失去固有土地的农民。
价值观,是指一个人对周围客观事物(包括人、物、事)的意义、重要性的总评价和总看法,是包括价值目标、价值信念、价值取向、价值标准在内的一个体系。价值观形成于主体的实践活动,是生存模式、社会环境、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等共同作用于主体意识的结果。价值观反映主体的生活实践,并随着主体实践活动的变化而变化。
失地农民的价值观是失地农民心目中关于周围事物和世俗生活的意义、重要性的基本评价和总看法,表现为失地农民对周围事物和世俗生活的相对稳定的信念、信仰、理想、评价等。
二、失地农民价值观现状
(一)价值观正在变迁
不稳定、多变是失地农民价值观的一个主要特点。其原因一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社会公众思想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差异性明显增强,思想意识呈现多元、多变的特征。二是从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理论出发,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随着社会结构和机制转换、利益调整,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
(二)价值观危机
以迷失、困惑为突出表现的价值观危机是失地农民价值观的另一个特点。这源于他们生存环境和社会角色的变化。在城市和农村、市民和农民的夹缝中,他们跟社会一起进行着艰难的蜕变,他们被迫要抛掉旧身份,适应陌生的新身份;被迫抛弃原有的生活模式,建立并适应新的生活模式。与此同时,飞速发展的社会现实和城乡之间巨大的差距,令失地农民感到困惑,对未来生活感到迷茫,依附在土地上以乡村文明为核心的价值观,越来越不能给他们支撑和安慰,他们渴望新的精神依托,渴望心理支柱。但是,由于社会意识的相对独立性,导致它的发展与社会存在脱节、错位,所以失地农民新价值观的形成将会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在这个新旧交替的过程中,他们缺乏对自己生活价值的肯定,缺乏对新角色的自我认同,缺乏自我归属的满足感,继而导致精神世界的迷失和无措。
三、失地农民代表性价值观分析
(一)政治观:对政治参与表现冷漠
近年来,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大大激发了农民群众参与农村基层民主建设的积极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的观念深入人心,他们依法、自主参与乡村民主政治,积极表达他们的意志、愿望和利益诉求。随着土地失去,原有的行政村自治模式发生了变化,政府基层组织管理工作偏重不同,因此逐渐与这个群体疏远,导致“政府不愿意管我们了”“什么事情说了也白说、做了也白做”的观念逐渐出现,随之而来的就是对政治参与敷衍消极,对神圣的选举权也草草应付,不负责任,以前被调动起来的政治热情重新被政治冷漠所替代。
(二)经济观:金钱拜物教盛行
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使西方物欲化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传播蔓延,物欲的刺激与满足成为世俗精神生活的核心主题。在这个大环境下,加上对本身生活的担忧,失地农民更感受到金钱对生存和生活质量的意义,体会到金钱是未来生活的保障,普遍认为,拥有的金钱越多,所能满足的个人需要就越多,个人的社会地位越高,因而普遍产生金钱拜物教。
(三)土地观:情难割舍
重视土地,是中原乃至中国农民几千年情感积淀的产物。土地早已融化成农民生命的一部分,甚至成了“命根子”,这种观念已经有了深刻的文化积淀,不是一时的变革所能抹掉的,也不会随着失地农民身份的转变而迅速转变,市民化并不能解决失地农民对土地的深刻依恋和复杂感情。在土地之上附着的种种乡土意义、归属意义、亲情意义,也是货币所不能提供的。一旦因外部原因不得不失去土地的时候,是他们最为痛苦、觉得自己一无所有的时候。当我们把城镇化与失地农民的土地观念联系起来考察时,会发现失地农民的思维远比事件本身的意义要复杂得多。他们的精神世界在土地观念瓦解后无所归依,他们对失去的土地念念不忘,带着永远不能复得的惆怅和遗憾,在城市的边缘夜夜做着关于土地的旧梦。
(四)职业观:有待重建
现在,失地农民隐性失业现象相当普遍。失地后,获得就业安置的比例偏低,大部分都是自谋出路;那些已实现“招工安置”或“就业安置”的失地农民,他们中的许多人因企业改制、兼并和倒闭转而重新处于失业状态。不少失地农民失地又失业,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这种不稳定的生活状态和短暂的职业生涯,很难让失地农民形成稳定健康的职业观。“要文凭没文凭,要技术没技术,除了会种地,还能做什么?”“凑合吧,只要能有个工作赚取点生活费就满足了”。这是失地农民最有代表性的职业看法。
(五)教育观:教育是改变子女和家庭命运的唯一选择
随着市民化程度的不断深入,随着在再就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知识和学历在失地农民心中的地位逐渐上升。所以失地农民在子女的教育方面愿意有更多的付出,千方百计供子女读大学。大部分失地农民认为,自身没有显赫的家庭和社会背景,因此子女具备相当的文化知识和技术,是今后在城镇安身立命的基础,是改变子女命运和自身家庭命运的唯一出路。
(六)家庭伦理观:婚姻观变异,传统孝道正遭受挑战 随着跟城市生活的近距离接触,失地农民原有的婚姻观念遭受冲击,婚姻的本体性价值追求传宗接代延续家族香火的观念逐渐淡化,人们更加看重现实的幸福,择偶时对方的权力、地位、金钱等占了很大比重,缔结婚姻后,如果双方因为性格、感情、两地分居等原因出现矛盾,人们也不再死守婚姻,选择离婚的大有人在,离婚男女也不再遭受歧视,人们对离婚行为越来越宽容,这是婚姻观念的一个变异。
中国传统道德注重孝道。不仅是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爱,也涵盖在一个家庭祖辈与晚辈之间,是崇善、崇仁、崇爱的髙尚道德追求的具体化,是社会仁爱和谐道德的中心。随着土地的失去,人们不再认为家族越大劳动力多生活越有意义,家族观念逐渐淡化,平等意识和权利意识使得晚辈对长辈的权威不再遵从,导致父母权威下降,孝道衰落是失地农民生活价值的外在体现。
四、失地农民价值观的重建
(一)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进行教育,确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失地农民价值观的重建是一项艰巨的任务。它要求政府、社会包括失地农民自身,通过自上而下共同的努力以建设一种制度环境和模式,给予失地农民理性、健康的价值导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就是这个价值导向的基本内容,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教育失地农民;要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内化为广大失地农民的价值目标;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解决失地农民理想缺失、信仰混乱的状况;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传递给失地农民,引导失地农民分清荣辱、明辨善恶,从而使广大失地农民紧跟社会主义道德主旋律。
(二)建立合理的价值评价标准体系
金钱拜物教这种迫不得已的手段并不能支撑人的价值大厦,必须建立起完整的价值评价标准体系,乡土传统文明的精华,乡村原有的朴实正直、凝聚团结、平和向善、宁静淡泊等文化内容;孝敬亲情、和睦乡邻、互帮互助、扶贫济弱等道德内容;城市文明中开放、科学、竞争、民主等内容,都不应该被忽略。
(三)依托中心城市的溢出效应,为失地农民价值观转变提供各种支持
失地农民所处的环境,较之其他乡村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就是普遍离城市较近,甚至就在城市的边上。因此,依托城市,得到城市有计划有目的的帮扶,能够促使失地农民尽快实现价值观的转换。在文化基础设施方面,中心城市要凭借自身的经验和技术,对新社区的建设提供设计、布局、资金等方面的帮助,建立起图书馆、网络中心、娱乐中心等基本的文化设施体系;市内风景区、博物馆、影剧院等,要定期免费或优惠向“新市民”开放;在人员方面,一是发动热心的市民和学生,鼓励他们与新社区自治组织合作,为失地农民举办各种文化活动和文娱活动,让失地农民近距离接触城市文明,从思维方式、行为理念等方面尽快融入城市;二是要对失地农民的骨干人员进行培训,提升他们的文化知识、理论素养,通过他们开展理论宣教、政策解读、知识培训、各种民俗节庆等活动。
(四)借助和谐社区的建设,营造精神家园
社区是变动世界中失地农民最可以依托的家园,是他们保持信心和力量的共同体,是他们心灵的慰藉之所。要大力加强社区建设,为失地农民建立全新的社会关系网络,改变他们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要关注对青少年的培养教育,让他们的成长过程与新价值观的形成过程统一;要加强对失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劳动技能,形成新的职业观。只有当失地农民在城市找到真正适合自己的工作,并像城里人一样生活、休闲时,才会真正融入城市,才能从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上认同城市社区,找到归属感。
(五)利用媒体和舆论加以引导
任何新价值观的形成,除了个体自身的蜕变之外,舆论的引导和宣传,环境的建设和熏陶,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大众传媒,准确、生动地宣传中央精神,宣传精神文明,宣传各种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要了解失地农民精神需要,为他们制作有针对性的特色节目,发掘有助于培养正确价值观的题材。同时要为失地农民提供话语权,提供一个表达自身意愿的平台,构建失地农民利益表达的畅通渠道,从而关注他们的敏感话题,引导他们化解、纠正情绪型观点。
总之,失地农民的价值观念是这一群体对社会变革和生存环境变化的立场和态度的反应,其价值观的迷茫和变迁,从一定程度上也是对长期处于被忽略地位的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自发利益的抗争。如不加以调整和干预,就有可能加剧失地农民群体与国家、其他群体的矛盾,这种矛盾超过一定限度,就有可能转化为行为倾向,对社会秩序造成冲击。因此,对失地农民的价值重建问题,必须作为城镇化过程中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的课题,加以关切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