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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优先购买权系我国民事或商事法所规定的实体权利,但是,这种规定目前仅仅停留在对优先权的确认上,而对于优先权人无法实现其实体权利的问题,却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优先权案件的处理以当事人意思自治为原则,司法不能行"强买强卖"之为,但是依法取得权利却又不能实现权利,特别是在所有权人恶意不作为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