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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秘女子嫁给“弱智”汉,她图的是什么?
2010年9月初,河南省新乡市某拆迁安置小区的居民发现,43岁单身汉李忠喜的家里经常有个神秘女子进出。说她神秘,是因为她出入小区都戴着墨镜、口罩,非常惹眼。
李忠喜在该小区有两套拆迁安置房,一套在4号楼,面积有100平米;一套在8号楼,面积有70平米。李忠喜平时住8号楼那套房子,另一套用来出租。起初,小区居民们都以为那名神秘女子是李忠喜的租客。
李忠喜智商低,念完小学就不读书了,40出头的他依然单身。他的哥哥姐姐都在外地工作,母亲去世后,父亲跟着哥哥去外地生活,家人很少能顾及到他。尽管如此,他在生活自理能力上还是没有问题的。多年来,他一直在某搬运公司做搬运工,街道办事处还给他办了低保。
4号楼的住户中,有个叫李福林的中年男子从小和李忠喜一起长大,他发现李忠喜最近常来4号楼找那个神秘女子。2010年12月的一天,李福林看到李忠喜从楼上下来,便拽住他问:“你怎么老往这里跑,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李忠喜涨红了脸,说:“他是我老婆,我为啥不能来!”
听到这句话,李福林差点笑出了眼泪,他拍了拍李忠喜的肩膀,打趣地说:“喜子,你是不是想老婆想疯了,人家年轻又漂亮,能找你?”李忠喜说:“我说的是真的,我们都领结婚证了,她还给我做饭吃,对我可好了。”
李福林不相信,李忠喜就跑回家拿结婚证给他看。李福林大吃一惊,结婚证上写着持证人李忠喜的名字,两寸合影照上,李忠喜和那个名叫吴静的女子挨得紧紧的,上面还盖有民政局的钢印,日期是2010年8月28日。随后这个爆炸性的新闻传遍了小区,大家都在议论,女子和智商低的李忠喜结婚图的是什么。
邻居们发现,李忠喜虽然和吴静结了婚,但他们并不住在一起,吴静住在4号楼,李忠喜住在8号楼。既然是夫妻,为什么不住在一起?
李福林去问李忠喜:“喜子,你结婚都这么长时间了,咋没见你晚上在4号楼住过呀?”李忠喜一脸无奈地说:“晚上我想在她那里睡,可她非让我回8号楼睡。福林哥,你知道不?她床头有根铁棍子,这么长,这么粗,她说我不听话就打我!”李忠喜边说边比划。
李福林深感震惊,他觉得吴静很过分。大家得知这一情况后,都吃惊得张大了嘴,心里冒出了同样的疑问:她的目的是什么?
妻子与前夫共居一室,现任丈夫表示无奈
2011年2月,大家又发现了异常情况:吴静住的那套房子里,又住进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和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叫吴静妈妈,叫那个男子爸爸。
这不是重婚吗?种种谜团让李福林百思不得其解,他又去找李忠喜问个究竟。李忠喜说:“那个男子是我老婆的前夫,因为孩子想妈妈了,他就带孩子来找妈妈,可没想到他们这一来就不走了。”
邻里们知道后无不义愤填膺,经过一番商量,他们决定把李忠喜的事情以及他们的疑虑告诉李忠喜的亲人。接到李福林的电话,李忠喜的哥哥李忠良马上请假回新乡。
李忠喜一看到哥哥就委屈地哭了起来,李忠良耐心地安抚他,等他平静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2010年3月初,李忠喜给一位客户搬家,这名客户就是吴静,她要搬到离李忠喜所住小区不远的地方。当时吴静刚离婚,情绪有些低落,搬家时总是不停地抹眼泪。李忠喜心地善良,看不得别人流泪,便安慰她不要伤心,有事他可以帮忙。吴静觉得李忠喜看上去有些憨,但挺会关心人的,心里生出了几分感动。
因为住得近,吴静和李忠喜偶遇了几次。闲聊中,吴静得知李忠喜有两套房子,她感到很吃惊,于是就以拜访为由,参观了李忠喜的两套房子。从那以后,吴静频频出入李忠喜家,给他做饭、洗衣服。李忠喜很喜欢吴静,对她更是言听计从。半年后,他们领了结婚证……
听完弟弟的讲述,李忠良决定见一见吴静。当他敲开4号楼的那扇房门时,看到屋子里果然有一个男子和一个小孩。李忠良表明身份后,那名男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慌,不过他很快平静下来,坦白自己是吴静的前夫,带儿子过来看妈妈。见吴静不在家,和眼前这个男人也没什么可说的,李忠良便离开了。
后来李忠良打了几次电话给吴静,要求和她见面,可吴静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李忠良越发觉得弟弟掉进了别人挖的陷阱,随后他又跟小区里的居民了解情况……他觉得弟弟这桩有名无实的婚姻已经失去了意义,在征得弟弟同意后,他聘请了冯坤律师,向法院递交了李忠喜和吴静离婚的诉状。
法院裁定赠房协议无效,贪婪女惊天阴谋终破产
吴静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李忠喜那套100平米房屋80%的份额以及另一套70平米房屋70%的份额。她提交的诉求证据有:他们在房管局办理的房产变更手续以及两份夫妻赠予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吴静分别占有两套房屋80%和70%的份额,协议上还有李忠喜的签名。
正是凭着赠予协议,吴静才能顺利地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时,大家终于看清了吴静的真正目的,即为了占有李忠喜两套房屋的大部分产权。
冯律师认为,如果法院支持她的证据,李忠喜就只能拥有两套房屋的部分产权。如果想让李忠喜胜诉,关键在于法院是否支持吴静和李忠喜签署的那两份协议的有效性,如果法院不支持吴静与李忠喜签署的赠予协议,那两套房产的主人仍是李忠喜。
冯律师有了主意:让医院对李忠喜进行智商测试,测试结果如能证明李忠喜存在智力障碍,那他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份协议自然也就无效。
冯律师和李忠良马上带李忠喜去医院做测评。李忠喜虽然智商稍低,但仍有一定的行为认知能力,还能识字,不属于智力障碍。也就是说,李忠喜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这样一来,冯律师只能另寻办法。他认真研究了李忠喜与吴静签署的赠予协议,发现两人从结婚到签署房屋赠予协议历时仅仅10天。而且他从李忠喜的口中得知,婚后那几天,吴静对李忠喜照顾得十分周到,不但给他买新衣服,还给他做好吃的,甜言蜜语哄得李忠喜飘飘然。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吴静精心炮制的夫妻赠予协议,没有丝毫防范意识的李忠喜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冯律师认为,吴静的行为是以合法婚姻作掩护,骗取他人房屋产权为目的,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法院应本着对社会价值观念的正确引导为出发点,否定两份赠予协议的有效性,不让吴静的卑劣行为得逞。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内,冯律师还在小区里采集了居民们的证词、证言,居民也联名向法院写信,谴责吴静的行为。
为慎重起见,法官深入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开庭前,主审法官还与不愿露面的吴静通了电话。吴静说她和李忠喜的感情是真挚的,由于李忠喜与亲人分居两地,无人关心,她对李忠培的精心照顾打动了他,所以他自愿签署了那两份协议。然而,当法官把在小区了解到的情况与吴静交流时,吴静以“一切都结束了,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为由,挂断了电话。
2011年12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静委托律师出庭,自己没有到场。原、被告双方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后,主审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为,李忠喜与吴静缔造了婚姻关系,婚后不久即签订了房屋赠予协议,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形式上是合法的。但从法院调查的情况分析,李忠喜与吴静婚后不久就分开居住,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吴静存在以合法婚姻为掩护,骗取李忠喜房产的故意和目的。因此,法院判决如下:一、准许李忠喜与吴静离婚;二、李忠喜与吴静签署的两套房屋赠予协议无效;三、案件受理费6377元,由吴静承担。
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吴静默认了判决结果,没有上诉。李忠喜和他的家人以及一直关心他的小区居民们也松了一口气。
点评:陷阱布得再周密,也有被戳穿的一天。做那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价值取向的事,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编辑:北北 [email protected])
2010年9月初,河南省新乡市某拆迁安置小区的居民发现,43岁单身汉李忠喜的家里经常有个神秘女子进出。说她神秘,是因为她出入小区都戴着墨镜、口罩,非常惹眼。
李忠喜在该小区有两套拆迁安置房,一套在4号楼,面积有100平米;一套在8号楼,面积有70平米。李忠喜平时住8号楼那套房子,另一套用来出租。起初,小区居民们都以为那名神秘女子是李忠喜的租客。
李忠喜智商低,念完小学就不读书了,40出头的他依然单身。他的哥哥姐姐都在外地工作,母亲去世后,父亲跟着哥哥去外地生活,家人很少能顾及到他。尽管如此,他在生活自理能力上还是没有问题的。多年来,他一直在某搬运公司做搬运工,街道办事处还给他办了低保。
4号楼的住户中,有个叫李福林的中年男子从小和李忠喜一起长大,他发现李忠喜最近常来4号楼找那个神秘女子。2010年12月的一天,李福林看到李忠喜从楼上下来,便拽住他问:“你怎么老往这里跑,是不是看上人家了?”李忠喜涨红了脸,说:“他是我老婆,我为啥不能来!”
听到这句话,李福林差点笑出了眼泪,他拍了拍李忠喜的肩膀,打趣地说:“喜子,你是不是想老婆想疯了,人家年轻又漂亮,能找你?”李忠喜说:“我说的是真的,我们都领结婚证了,她还给我做饭吃,对我可好了。”
李福林不相信,李忠喜就跑回家拿结婚证给他看。李福林大吃一惊,结婚证上写着持证人李忠喜的名字,两寸合影照上,李忠喜和那个名叫吴静的女子挨得紧紧的,上面还盖有民政局的钢印,日期是2010年8月28日。随后这个爆炸性的新闻传遍了小区,大家都在议论,女子和智商低的李忠喜结婚图的是什么。
邻居们发现,李忠喜虽然和吴静结了婚,但他们并不住在一起,吴静住在4号楼,李忠喜住在8号楼。既然是夫妻,为什么不住在一起?
李福林去问李忠喜:“喜子,你结婚都这么长时间了,咋没见你晚上在4号楼住过呀?”李忠喜一脸无奈地说:“晚上我想在她那里睡,可她非让我回8号楼睡。福林哥,你知道不?她床头有根铁棍子,这么长,这么粗,她说我不听话就打我!”李忠喜边说边比划。
李福林深感震惊,他觉得吴静很过分。大家得知这一情况后,都吃惊得张大了嘴,心里冒出了同样的疑问:她的目的是什么?
妻子与前夫共居一室,现任丈夫表示无奈
2011年2月,大家又发现了异常情况:吴静住的那套房子里,又住进了一个30多岁的男子和一个小男孩,小男孩叫吴静妈妈,叫那个男子爸爸。
这不是重婚吗?种种谜团让李福林百思不得其解,他又去找李忠喜问个究竟。李忠喜说:“那个男子是我老婆的前夫,因为孩子想妈妈了,他就带孩子来找妈妈,可没想到他们这一来就不走了。”
邻里们知道后无不义愤填膺,经过一番商量,他们决定把李忠喜的事情以及他们的疑虑告诉李忠喜的亲人。接到李福林的电话,李忠喜的哥哥李忠良马上请假回新乡。
李忠喜一看到哥哥就委屈地哭了起来,李忠良耐心地安抚他,等他平静后了解了事情的经过:
2010年3月初,李忠喜给一位客户搬家,这名客户就是吴静,她要搬到离李忠喜所住小区不远的地方。当时吴静刚离婚,情绪有些低落,搬家时总是不停地抹眼泪。李忠喜心地善良,看不得别人流泪,便安慰她不要伤心,有事他可以帮忙。吴静觉得李忠喜看上去有些憨,但挺会关心人的,心里生出了几分感动。
因为住得近,吴静和李忠喜偶遇了几次。闲聊中,吴静得知李忠喜有两套房子,她感到很吃惊,于是就以拜访为由,参观了李忠喜的两套房子。从那以后,吴静频频出入李忠喜家,给他做饭、洗衣服。李忠喜很喜欢吴静,对她更是言听计从。半年后,他们领了结婚证……
听完弟弟的讲述,李忠良决定见一见吴静。当他敲开4号楼的那扇房门时,看到屋子里果然有一个男子和一个小孩。李忠良表明身份后,那名男子的脸上露出了一丝惊慌,不过他很快平静下来,坦白自己是吴静的前夫,带儿子过来看妈妈。见吴静不在家,和眼前这个男人也没什么可说的,李忠良便离开了。
后来李忠良打了几次电话给吴静,要求和她见面,可吴静总是以各种理由推托。李忠良越发觉得弟弟掉进了别人挖的陷阱,随后他又跟小区里的居民了解情况……他觉得弟弟这桩有名无实的婚姻已经失去了意义,在征得弟弟同意后,他聘请了冯坤律师,向法院递交了李忠喜和吴静离婚的诉状。
法院裁定赠房协议无效,贪婪女惊天阴谋终破产
吴静同意离婚,但要求分割李忠喜那套100平米房屋80%的份额以及另一套70平米房屋70%的份额。她提交的诉求证据有:他们在房管局办理的房产变更手续以及两份夫妻赠予协议,协议中约定了吴静分别占有两套房屋80%和70%的份额,协议上还有李忠喜的签名。
正是凭着赠予协议,吴静才能顺利地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时,大家终于看清了吴静的真正目的,即为了占有李忠喜两套房屋的大部分产权。
冯律师认为,如果法院支持她的证据,李忠喜就只能拥有两套房屋的部分产权。如果想让李忠喜胜诉,关键在于法院是否支持吴静和李忠喜签署的那两份协议的有效性,如果法院不支持吴静与李忠喜签署的赠予协议,那两套房产的主人仍是李忠喜。
冯律师有了主意:让医院对李忠喜进行智商测试,测试结果如能证明李忠喜存在智力障碍,那他就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份协议自然也就无效。
冯律师和李忠良马上带李忠喜去医院做测评。李忠喜虽然智商稍低,但仍有一定的行为认知能力,还能识字,不属于智力障碍。也就是说,李忠喜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这样一来,冯律师只能另寻办法。他认真研究了李忠喜与吴静签署的赠予协议,发现两人从结婚到签署房屋赠予协议历时仅仅10天。而且他从李忠喜的口中得知,婚后那几天,吴静对李忠喜照顾得十分周到,不但给他买新衣服,还给他做好吃的,甜言蜜语哄得李忠喜飘飘然。在这种情况下,面对吴静精心炮制的夫妻赠予协议,没有丝毫防范意识的李忠喜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冯律师认为,吴静的行为是以合法婚姻作掩护,骗取他人房屋产权为目的,其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法院应本着对社会价值观念的正确引导为出发点,否定两份赠予协议的有效性,不让吴静的卑劣行为得逞。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内,冯律师还在小区里采集了居民们的证词、证言,居民也联名向法院写信,谴责吴静的行为。
为慎重起见,法官深入小区进行调查了解。开庭前,主审法官还与不愿露面的吴静通了电话。吴静说她和李忠喜的感情是真挚的,由于李忠喜与亲人分居两地,无人关心,她对李忠培的精心照顾打动了他,所以他自愿签署了那两份协议。然而,当法官把在小区了解到的情况与吴静交流时,吴静以“一切都结束了,再说什么也没有意义”为由,挂断了电话。
2011年12月18日,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吴静委托律师出庭,自己没有到场。原、被告双方经过举证、质证、辩论后,主审法官当庭宣读了判决书。法院认为,李忠喜与吴静缔造了婚姻关系,婚后不久即签订了房屋赠予协议,并办理了产权变更手续,形式上是合法的。但从法院调查的情况分析,李忠喜与吴静婚后不久就分开居住,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吴静存在以合法婚姻为掩护,骗取李忠喜房产的故意和目的。因此,法院判决如下:一、准许李忠喜与吴静离婚;二、李忠喜与吴静签署的两套房屋赠予协议无效;三、案件受理费6377元,由吴静承担。
法院下达判决书后,吴静默认了判决结果,没有上诉。李忠喜和他的家人以及一直关心他的小区居民们也松了一口气。
点评:陷阱布得再周密,也有被戳穿的一天。做那些违反社会公序良俗、违背社会价值取向的事,无异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编辑:北北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