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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看到《群山之巅》最后一句话“一世界的鹅毛大雪,谁又能听见谁的呼唤”,你创作完这部作品时的感受是怎样的?
答:就是一种无言的苍凉感。也许是与笔下相处了两年的人物告别的那种心疼与不舍;也许是内心还涌动着一股热泉,可又无处倾泻的那种伤感。
问:《群山之巅》这本书书名的内涵?为什么钟情小人物?
答:我塑造的这个小镇,在地理位置上处于群山之巅,所以很自然地就用了这个标题。高高的山,普普通通的人,这样的景观,也与我的文学理想契合,那就是小人物身上也有巍峨。在小说中,没有绝对的主角与配角。只要写出个性鲜明的人,即便着墨不多,配角也能焕发出主角的光彩,比如《红楼梦》中的刘姥姥和薛蟠。在我的作品中,尤其是长篇小说里,很少有人是特定的主角。我觉得,长篇小说特别需要“过客”式的人物。我写过《伪满洲国》,六十多万字,是编年体结构。我用了上百个小人物,来构筑我文学眼中的“伪满洲国”,哪怕是写到溥仪这样的“大人物”,也采用写小人物的笔法,因为我觉得小人物身上,更能呈现生活的本真状态。我的其他长篇,如《额尔古纳河右岸》和《白雪乌鸦》,也都是以写小人物为主,包括新近的《群山之巅》,更是中国极北地区小人物的群像,因为在我眼里,小人物身上都有闪光点。这样的闪光点往往是在深渊之中,在泪水之上,所以格外湿润夺目。
问:你作品中哪个人物最有代入感?
答:如果说代入感是指人与景物的相融,那么我很多作品都具有这种特色。要说最鲜明的,大概要属《额尔古纳河右岸》中那个讲故事的酋长的遗孀了。
问:你很欣赏萧红,能具体谈谈萧红对你的影响吗?
答:萧红的语言特别好,天然,生动,表现力强,如同音乐作品,每个词都能放在音准上,即便有“越轨之音”,也不刺耳,其实做到这一点很难。她的文学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所以会长青。但萧红是任何人都无法模仿和逾越的,因为她的文学和生命完全融为一体,是她自己的绝唱。
问:你的生死观?你如何面对生活中和创作中人物的生离死别?
答:因为童年听了太多的生死轮回的故事,尤其是在生活中,遭遇了父亲和爱人这两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的过早离世,死亡在我眼里像故乡冬天的树,它只不过脱落了叶片,它的根它的灵魂还在,严冬一过,又会新绿满枝。只是人生一旦遭遇到寒流,这样的长冬可能持续几十年。但最终它总有返青的一天。
问:你如何看待命运?
答:命运就像季节的转换,你逢着春天了,那是你的幸运;你遭遇严冬了,那就给自己做件寒衣。当你遭遇命运的不公时,把自己的心向世界打开,你就会获得安慰。也就是说,当你看到众生的苦难时,不要把个人的痛楚放大。我的中篇小说《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表达的就是这个理念。个人痛楚在众生苦难面前,无疑是轻的。
问:年过50,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答:意味着生命的春色别我而去,而艺术的春色还在。所以手中有一支不倦的笔,就是握住了青春。
问:从作品中看,你似乎很喜欢仰望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为什么?
答:这是自幼养成的生活习惯。在没有电的年代,我们把初升的月亮当灯使。月亮地里,我们可以挑水劈柴。还有,我从祖辈听到的那些神话传说,往往与星月有关,所以仰望它们时,也有领受神光的感觉。
问:你的价值观、人生观是怎样形成的?你的不温不火的创作节奏与平和的心态,是怎样形成的?
答:我在大兴安岭长大,在广阔的大自然中,觉得人是如此渺小。虽说人细若微尘,可是人的心灵世界,却能穿越大自然!现实世界和心灵世界的碰撞,让我爱上了写作。而因为有广阔的生活背景作为心灵的依托,我成了一个孤独的漫步者。
问:什么事物最让你刻骨铭心?
答:大自然的语言中,风语,雨语,都不及雪语对我印象深刻。因为我生活的地方,一年有半年飘雪。童年的时候,常常一夜醒来,大雪就封了门了,我们就得合力把门推开。走在雪地里,就像走在凝结的月光上,那种美无与伦比。当然,雪地寒风,也锻造了我坚强的性格。
问:说自己喜欢冷色调,为什么?
答:我最钟情的黑白色,应该属于中色调吧,那是养育我的“白山黑水”的颜色。其中的白色,能与很多颜色达成和谐。纯粹的冷色调,我喜欢青蓝色,因为那是我故乡的夜空和夜空下山峦的颜色。
问:作为一位创作生涯已经三十年的作家,你现在进入了一个怎樣的创作阶段?
答:我五十一岁,写作了三十二年了。三十年前,并没有立志要当作家,只是因为喜欢,开始抒写内心的情怀。三十年间我发表了六百多万字作品,它们只能说是我写作历程留下的脚印而已。我的文学脚印,不管深浅,是泥土里的脚印。未来的写作,我留下的脚印,注定还会是泥土里的脚印。只不过以前的脚印里,可能更多浸润着露珠和阳光,而以后的脚印,更多的是霜雪和忧伤的月光。
问:你怎样一直保持着一种独立的写作姿态?
答:我在大森林长大,一到盛夏时节,会在野花丛中看到翻飞的蝴蝶。蝴蝶千万只,就有千万种的舞蹈和风情。写作也是一样,只有写出属于自己的东西,才会有韵味。从我发表作品至今,没有被归入任何文学流派和主义之下,我始终在寒天冻土上写着我的北方故事。只有走自己的路,我才觉得踏实。
问:你收到过最珍贵的礼物是?
答:一本十六开的《额尔古纳河右岸》的手抄本。我乳名迎灯,喜欢我的读者,自称“灯谜”,他们常聚在迟子建贴吧,谈我的作品。这个贴吧是“四十四次日落”建立的,之后由彭程和云梦遥做吧主。2010年,来自不同城市的六十位灯谜,为了给我献上一份独特的生日礼物,联合手抄了《额尔古纳河右岸》。在2011年3月,我在北京单向街书店参加活动时,派人亲手送给了我。捧着那本墨绿封面的厚厚的大书,看着每个人不同的笔迹和空白处小小的插画,真的无比幸福!从此我记住了很多灯谜的网名,像积累知识,希逋,驰之,苏池小鱼,到里斯本来看海,金四月,流浪的书虫等等。这册手抄本如今摆在我的书柜上,正对着我的写字台,我在写作疲倦时,抬眼即可望见。 问:听说你喜欢做菜,做什么菜最拿手?
答:我确实爱吃,有时情绪不佳,一顿美食就能让我云开日朗。我喜欢的家乡菜很多,像排骨炖酸菜,鲜蘑炒白菜,鲶鱼炖茄子,红烧哲罗鱼,五花肉炖冻豆腐粉丝等。这样的家乡菜,都是我的拿手菜,也是我灶上的主角。
问:看你的微博,你对足球非常关注。对足球的这种情结是怎样形成的?
答:高中的时候,上体育课时,逢到大球类项目的学习时,体育老师会把男女生分开,扔给女生一只排球,男生一只足球。我们女生打排球规规矩矩地跑位时,男生却可以满场飞奔,这让我无比羡慕。真正看球,是1986年夏日在青岛的《中国》小说笔会上,通过电视转播看的世界杯。尽管那届杯赛有普拉蒂尼和济科,但马拉多纳成了那届杯赛的明月,他们只能做了伴月的星辰。虽然有“上帝之手”的瑕疵,但马拉多纳的光芒照亮了那届杯赛。如果说在足球场上,每个球员都背负着无形的枷锁的话,只有马拉多纳是挣脱了枷锁的人。他狂奔五十多米,连过六人的那粒“世纪进球”,是足球史上最璀璨的明珠,至今无人能敌。难怪当年英格兰主帅博比罗布森负气地说:“我们保持着队形,没犯错误,但对手是个天才,这是个该死的奇迹。”从那以后,每届世界杯,都是我的节日。除了世界杯,我还看欧洲杯,美洲杯,亚洲杯,意甲,德甲,中国的甲A甚至甲B联赛。因为美洲杯,我听到了黄健翔的解说,非常欣赏,还写过关于他的一篇访问。所以现在在电视节目中看到黄健翔主持娱乐节目,总是无限惋惜。很多中国球迷都喜欢他的解说。近十年来,也许忙的缘故,也许年龄的缘故,我在足球上落伍了,只看世界杯和欧洲杯。我觉得足球很像小说,乏味的比赛,就是一篇蹩脚的短篇,而精彩绝伦的比赛,则是气贯长虹的长篇。足球的悬念和激情,能让人热血沸腾。所以绿茵场在我眼里,是运动场内最迷人的风景。
问:如果不写作,你会成为什么人?
答:也许是个农妇,春种秋收,喜欢在雪天围炉喝酒,然后看着弥漫在窗棂上的霜花发呆。
问:你走过很多地方,最喜欢哪里?
答:澳大利亚的蓝山写作中心。那是一栋古旧的老宅,在莽莽蓝山之中。2003年,我在那儿住了十天左右。树林中的鸟儿,比我在动物园百鸟林见到的都多,它们的色彩,丰富得不能再丰富了。我在那里,还为《香港文学》写了一个短篇小说《二重唱》。黄昏时分,我常沿着山路到山下的小镇上,那里有一个很好的酒铺。买了喜欢的红酒提在手里,踏着夕阳回住处,各色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婉转鸣叫,走在这样的林中,就像走在故乡,无比亲切。晚上我會和爱尔兰和澳大利亚的两位女作家,点起壁炉,围炉喝酒。夕阳的红晕下去了,我们脸上的红晕却起来了。你走到户外,会看到蓝山之上,繁星像花朵一样盛开。
问:你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是?
答:爱情是孤独的,婚姻是热闹的。
问:你有哪些业余爱好?
答:听音乐,散步,插花。我在《群山之巅》写到安雪儿插花的细节,也是我童年经历过的。有的时候采来的花多,没有花瓶可用,我们真的把花插进水壶里,甚至插在闲置的猪食槽子里。我在故乡,每到夏季,黄昏去河畔散步时,总要采点野花野草,装点居室。而在城市,只能买花店的花儿来插了。读者可以试试,把一只黄金瓜一切为二,将甜甜的瓤吃掉,剩下的空壳,一只做茶盅,沏嫩嫩的碧螺春,另一只做花瓶,放半杯水,斜斜地插一支太阳花,妙不可言。
迟子建,著名作家,著有《雾月牛栏》《额尔古纳河右岸》等。
答:就是一种无言的苍凉感。也许是与笔下相处了两年的人物告别的那种心疼与不舍;也许是内心还涌动着一股热泉,可又无处倾泻的那种伤感。
问:《群山之巅》这本书书名的内涵?为什么钟情小人物?
答:我塑造的这个小镇,在地理位置上处于群山之巅,所以很自然地就用了这个标题。高高的山,普普通通的人,这样的景观,也与我的文学理想契合,那就是小人物身上也有巍峨。在小说中,没有绝对的主角与配角。只要写出个性鲜明的人,即便着墨不多,配角也能焕发出主角的光彩,比如《红楼梦》中的刘姥姥和薛蟠。在我的作品中,尤其是长篇小说里,很少有人是特定的主角。我觉得,长篇小说特别需要“过客”式的人物。我写过《伪满洲国》,六十多万字,是编年体结构。我用了上百个小人物,来构筑我文学眼中的“伪满洲国”,哪怕是写到溥仪这样的“大人物”,也采用写小人物的笔法,因为我觉得小人物身上,更能呈现生活的本真状态。我的其他长篇,如《额尔古纳河右岸》和《白雪乌鸦》,也都是以写小人物为主,包括新近的《群山之巅》,更是中国极北地区小人物的群像,因为在我眼里,小人物身上都有闪光点。这样的闪光点往往是在深渊之中,在泪水之上,所以格外湿润夺目。
问:你作品中哪个人物最有代入感?
答:如果说代入感是指人与景物的相融,那么我很多作品都具有这种特色。要说最鲜明的,大概要属《额尔古纳河右岸》中那个讲故事的酋长的遗孀了。
问:你很欣赏萧红,能具体谈谈萧红对你的影响吗?
答:萧红的语言特别好,天然,生动,表现力强,如同音乐作品,每个词都能放在音准上,即便有“越轨之音”,也不刺耳,其实做到这一点很难。她的文学是泥土里长出来的,所以会长青。但萧红是任何人都无法模仿和逾越的,因为她的文学和生命完全融为一体,是她自己的绝唱。
问:你的生死观?你如何面对生活中和创作中人物的生离死别?
答:因为童年听了太多的生死轮回的故事,尤其是在生活中,遭遇了父亲和爱人这两个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男人的过早离世,死亡在我眼里像故乡冬天的树,它只不过脱落了叶片,它的根它的灵魂还在,严冬一过,又会新绿满枝。只是人生一旦遭遇到寒流,这样的长冬可能持续几十年。但最终它总有返青的一天。
问:你如何看待命运?
答:命运就像季节的转换,你逢着春天了,那是你的幸运;你遭遇严冬了,那就给自己做件寒衣。当你遭遇命运的不公时,把自己的心向世界打开,你就会获得安慰。也就是说,当你看到众生的苦难时,不要把个人的痛楚放大。我的中篇小说《世界上所有的夜晚》,表达的就是这个理念。个人痛楚在众生苦难面前,无疑是轻的。
问:年过50,对你来说意味着什么?
答:意味着生命的春色别我而去,而艺术的春色还在。所以手中有一支不倦的笔,就是握住了青春。
问:从作品中看,你似乎很喜欢仰望夜空中的星星和月亮,为什么?
答:这是自幼养成的生活习惯。在没有电的年代,我们把初升的月亮当灯使。月亮地里,我们可以挑水劈柴。还有,我从祖辈听到的那些神话传说,往往与星月有关,所以仰望它们时,也有领受神光的感觉。
问:你的价值观、人生观是怎样形成的?你的不温不火的创作节奏与平和的心态,是怎样形成的?
答:我在大兴安岭长大,在广阔的大自然中,觉得人是如此渺小。虽说人细若微尘,可是人的心灵世界,却能穿越大自然!现实世界和心灵世界的碰撞,让我爱上了写作。而因为有广阔的生活背景作为心灵的依托,我成了一个孤独的漫步者。
问:什么事物最让你刻骨铭心?
答:大自然的语言中,风语,雨语,都不及雪语对我印象深刻。因为我生活的地方,一年有半年飘雪。童年的时候,常常一夜醒来,大雪就封了门了,我们就得合力把门推开。走在雪地里,就像走在凝结的月光上,那种美无与伦比。当然,雪地寒风,也锻造了我坚强的性格。
问:说自己喜欢冷色调,为什么?
答:我最钟情的黑白色,应该属于中色调吧,那是养育我的“白山黑水”的颜色。其中的白色,能与很多颜色达成和谐。纯粹的冷色调,我喜欢青蓝色,因为那是我故乡的夜空和夜空下山峦的颜色。
问:作为一位创作生涯已经三十年的作家,你现在进入了一个怎樣的创作阶段?
答:我五十一岁,写作了三十二年了。三十年前,并没有立志要当作家,只是因为喜欢,开始抒写内心的情怀。三十年间我发表了六百多万字作品,它们只能说是我写作历程留下的脚印而已。我的文学脚印,不管深浅,是泥土里的脚印。未来的写作,我留下的脚印,注定还会是泥土里的脚印。只不过以前的脚印里,可能更多浸润着露珠和阳光,而以后的脚印,更多的是霜雪和忧伤的月光。
问:你怎样一直保持着一种独立的写作姿态?
答:我在大森林长大,一到盛夏时节,会在野花丛中看到翻飞的蝴蝶。蝴蝶千万只,就有千万种的舞蹈和风情。写作也是一样,只有写出属于自己的东西,才会有韵味。从我发表作品至今,没有被归入任何文学流派和主义之下,我始终在寒天冻土上写着我的北方故事。只有走自己的路,我才觉得踏实。
问:你收到过最珍贵的礼物是?
答:一本十六开的《额尔古纳河右岸》的手抄本。我乳名迎灯,喜欢我的读者,自称“灯谜”,他们常聚在迟子建贴吧,谈我的作品。这个贴吧是“四十四次日落”建立的,之后由彭程和云梦遥做吧主。2010年,来自不同城市的六十位灯谜,为了给我献上一份独特的生日礼物,联合手抄了《额尔古纳河右岸》。在2011年3月,我在北京单向街书店参加活动时,派人亲手送给了我。捧着那本墨绿封面的厚厚的大书,看着每个人不同的笔迹和空白处小小的插画,真的无比幸福!从此我记住了很多灯谜的网名,像积累知识,希逋,驰之,苏池小鱼,到里斯本来看海,金四月,流浪的书虫等等。这册手抄本如今摆在我的书柜上,正对着我的写字台,我在写作疲倦时,抬眼即可望见。 问:听说你喜欢做菜,做什么菜最拿手?
答:我确实爱吃,有时情绪不佳,一顿美食就能让我云开日朗。我喜欢的家乡菜很多,像排骨炖酸菜,鲜蘑炒白菜,鲶鱼炖茄子,红烧哲罗鱼,五花肉炖冻豆腐粉丝等。这样的家乡菜,都是我的拿手菜,也是我灶上的主角。
问:看你的微博,你对足球非常关注。对足球的这种情结是怎样形成的?
答:高中的时候,上体育课时,逢到大球类项目的学习时,体育老师会把男女生分开,扔给女生一只排球,男生一只足球。我们女生打排球规规矩矩地跑位时,男生却可以满场飞奔,这让我无比羡慕。真正看球,是1986年夏日在青岛的《中国》小说笔会上,通过电视转播看的世界杯。尽管那届杯赛有普拉蒂尼和济科,但马拉多纳成了那届杯赛的明月,他们只能做了伴月的星辰。虽然有“上帝之手”的瑕疵,但马拉多纳的光芒照亮了那届杯赛。如果说在足球场上,每个球员都背负着无形的枷锁的话,只有马拉多纳是挣脱了枷锁的人。他狂奔五十多米,连过六人的那粒“世纪进球”,是足球史上最璀璨的明珠,至今无人能敌。难怪当年英格兰主帅博比罗布森负气地说:“我们保持着队形,没犯错误,但对手是个天才,这是个该死的奇迹。”从那以后,每届世界杯,都是我的节日。除了世界杯,我还看欧洲杯,美洲杯,亚洲杯,意甲,德甲,中国的甲A甚至甲B联赛。因为美洲杯,我听到了黄健翔的解说,非常欣赏,还写过关于他的一篇访问。所以现在在电视节目中看到黄健翔主持娱乐节目,总是无限惋惜。很多中国球迷都喜欢他的解说。近十年来,也许忙的缘故,也许年龄的缘故,我在足球上落伍了,只看世界杯和欧洲杯。我觉得足球很像小说,乏味的比赛,就是一篇蹩脚的短篇,而精彩绝伦的比赛,则是气贯长虹的长篇。足球的悬念和激情,能让人热血沸腾。所以绿茵场在我眼里,是运动场内最迷人的风景。
问:如果不写作,你会成为什么人?
答:也许是个农妇,春种秋收,喜欢在雪天围炉喝酒,然后看着弥漫在窗棂上的霜花发呆。
问:你走过很多地方,最喜欢哪里?
答:澳大利亚的蓝山写作中心。那是一栋古旧的老宅,在莽莽蓝山之中。2003年,我在那儿住了十天左右。树林中的鸟儿,比我在动物园百鸟林见到的都多,它们的色彩,丰富得不能再丰富了。我在那里,还为《香港文学》写了一个短篇小说《二重唱》。黄昏时分,我常沿着山路到山下的小镇上,那里有一个很好的酒铺。买了喜欢的红酒提在手里,踏着夕阳回住处,各色鸟儿在头顶飞来飞去,婉转鸣叫,走在这样的林中,就像走在故乡,无比亲切。晚上我會和爱尔兰和澳大利亚的两位女作家,点起壁炉,围炉喝酒。夕阳的红晕下去了,我们脸上的红晕却起来了。你走到户外,会看到蓝山之上,繁星像花朵一样盛开。
问:你的爱情观与婚姻观是?
答:爱情是孤独的,婚姻是热闹的。
问:你有哪些业余爱好?
答:听音乐,散步,插花。我在《群山之巅》写到安雪儿插花的细节,也是我童年经历过的。有的时候采来的花多,没有花瓶可用,我们真的把花插进水壶里,甚至插在闲置的猪食槽子里。我在故乡,每到夏季,黄昏去河畔散步时,总要采点野花野草,装点居室。而在城市,只能买花店的花儿来插了。读者可以试试,把一只黄金瓜一切为二,将甜甜的瓤吃掉,剩下的空壳,一只做茶盅,沏嫩嫩的碧螺春,另一只做花瓶,放半杯水,斜斜地插一支太阳花,妙不可言。
迟子建,著名作家,著有《雾月牛栏》《额尔古纳河右岸》等。